浩物股份:关于回购注销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6-06  浩物股份(000757)公司公告

000757证券简称:浩物股份

公告编号:

2023-23号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5日召开九届八次董事会,并于2023年6月5日召开二〇二二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业绩承诺补偿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重大资产重组标的业绩承诺补偿后续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以1元人民币的总对价回购注销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天津市浩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天津融诚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实际补偿的股份,合计107,489,785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披露的《九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18号)、《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业绩承诺补偿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20号)及2023年6月6日披露的《二〇二二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3-22号)。

本次回购注销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640,205,880股减少至532,716,095股,注册资本将由640,205,880元减少至532,716,095元。

本次回购注销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

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向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3年6月6日至2023年7月20日期间的每个工作日(09:00-11:30,14:00-17:00)。

2、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成都市武侯区天府大道北段1288号泰达时代中心1栋4单元9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赵吉杰、张珺、曾煜靓

联系电话:028-63286976

电子邮箱:hwgf0757@163.com

邮政编码:610093

3、以信函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

待上述申报时间届满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业绩承诺补偿股份的回购及注销,并将于实施完成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二三年六月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