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物股份:关于公司下属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协议之终止协议》的公告

查股网  2023-12-26  浩物股份(000757)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 公告编号:2023-56号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下属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协议之终止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内江市鹏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江鹏翔”)下属5家子公司天津市高德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高德”)、天津市骏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骏达”)、天津市浩物名宣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名宣”)、天津浩众汽车贸易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浩众”)、天津浩物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浩物丰田”)就租赁房屋事宜,分别与出租方天津空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空畅资产”)、天津浩物骏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物骏驰”)签订了《房屋租赁协议》《房屋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房屋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2》《房屋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3》《房屋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4》。根据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案号:(2023)津02执恢38号之二至六】,上述5家子公司承租的不动产所有权已转移至公司关联方天津融诚荣浩物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浩公司”)名下。基于上述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5家子公司经与出租方空畅资产、浩物骏驰协商一致,分别签订《房屋租赁协议之终止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合同签署情况

近日,天津高德、天津骏达、天津名宣、天津浩众分别与空畅资产签订《房屋租赁协议之终止协议》,天津浩物丰田与浩物骏驰签订《房屋租赁

协议之终止协议》,同意于2023年11月8日终止租赁关系,并解除《房屋租赁协议》《房屋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房屋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2》《房屋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3》及《房屋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4》。

二、《房屋租赁协议之终止协议》主要内容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终止原因终止时间其他约定及生效条件
空畅资产天津高德1、甲、乙双方于2018年1月1日就租赁位于天津市空港经济区环河北路8号房产事宜签署了《房屋租赁协议》,后双方分别于2019年1月1日签署了《房屋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于2019年12月签署了《房屋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2》,于2021年年底签署了《房屋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3》,于2022年7月5日签署了《房屋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4》。 2、依据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11月8日送达的执行裁定书【案号:(2023)津02执恢38号之二】,天津市空港经济区环河北路8号不动产的所有权已转移至天津融诚荣浩物产有限公司名下。甲、乙双方同意于2023年11月8日终止租赁关系,并解除《房屋租赁协议》《房屋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房屋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2》《房屋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3》及《房屋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4》。1、自《房屋租赁协议之终止协议》生效后,双方无任何债权债务纠纷。 2、《房屋租赁协议之终止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空畅资产天津骏达1、甲、乙双方于2018年1月1日就租赁位于天津空港经济区汽车园中路24号房产事宜签署了《房屋租赁协议》,后双方分别于2019年1月1日签署了《房屋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于2019年12月签署了《房屋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2》,于2021年年底签署了《房屋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3》,于2022年7月5日签署了《房屋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4》。 2、依据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11月8日送达的执行裁定书【案号:(2023)津02执恢38号之三】,天津空港经济区汽车园中路24号不动产的所有权已转移至天津融诚荣浩物产有限公司名下。甲、乙双方同意于2023年11月8日终止租赁关系,并解除《房屋租赁协议》《房屋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房屋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2》《房屋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3》及《房屋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4》。1、自《房屋租赁协议之终止协议》生效后,双方无任何债权债务纠纷。 2、《房屋租赁协议之终止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空畅资产天津名宣1、甲、乙双方于2018年1月1日就租赁位于天津空港经济区汽车园南路25号房产事宜签署了《房屋租赁协议》,后双方分别于2019年1月1日签署了《房屋租赁甲、乙双方同意于2023年11月8日终止租赁关系,并解除《房1、自《房屋租赁协议之终止协议》生效后,双方无任何债权债务纠纷。
协议之补充协议》、于2019年12月签署了《房屋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2》、于2021年年底签署了《房屋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3》、于2022年7月5日签署了《房屋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4》。 2、依据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11月8日送达的执行裁定书【案号:(2023)津02执恢38号之四】,天津空港经济区汽车园南路25号不动产的所有权已转移至天津融诚荣浩物产有限公司名下。屋租赁协议》《房屋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房屋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2》《房屋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3》及《房屋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4》。2、《房屋租赁协议之终止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空畅资产天津浩众1、甲、乙双方于2018年1月1日就租赁位于天津空港经济区汽车园中路29号房产事宜签署了《房屋租赁协议》,后双方分别于2019年1月1日签署了《房屋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于2019年12月签署了《房屋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2》,于2021年年底签署了《房屋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3》,于2022年7月5日签署了《房屋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4》。 2、依据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11月8日送达的执行裁定书【案号:(2023)津02执恢38号之五】,天津空港经济区汽车园中路29号不动产的所有权已转移至天津融诚荣浩物产有限公司名下。甲、乙双方同意于2023年11月8日终止租赁关系,并解除《房屋租赁协议》《房屋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房屋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2》《房屋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3》及《房屋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4》。1、自《房屋租赁协议之终止协议》生效后,双方无任何债权债务纠纷。 2、《房屋租赁协议之终止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浩物骏驰天津浩物丰田1、甲、乙双方于2018年1月1日就租赁位于天津滨海新区塘沽河南路1376号房产事宜签署了《房屋租赁协议》,后双方分别于2019年1月1日签署了《房屋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于2019年12月签署了《房屋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2》,于2021年年底签署了《房屋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3》,于2022年7月5日签署了《房屋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4》。 2、依据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11月8日送达的执行裁定书【案号:(2023)津02执恢38号之六】,天津滨海新区塘沽河南路1376号不动产的所有权已转移至天津融诚荣浩物产有限公司名下。甲、乙双方同意于2023年11月8日终止租赁关系,并解除《房屋租赁协议》《房屋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房屋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2》《房屋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3》及《房屋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4》。1、自《房屋租赁协议之终止协议》生效后,双方无任何债权债务纠纷。 2、《房屋租赁协议之终止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房屋租赁协议之终止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天津高德、天津骏达、天津名宣、天津浩众、天津浩物丰田5家

子公司所承租房屋的所有权发生变更,致使5家子公司需与原出租方空畅资产、浩物骏驰签订《房屋租赁协议之终止协议》,但所承租的房产仍在正常使用中,不会影响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及办公。同时,上述5家子公司与原出租方不存在任何争议或纠纷。

后续,公司下属子公司就租赁关系承接等事项将积极与关联方荣浩公司沟通,并在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签订《房屋租赁协议》。

四、备查文件:《房屋租赁协议之终止协议》

特此公告。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