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物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大众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签署关于担保事项《终止协议》的公告
000757证券简称:浩物股份
公告编号:
2024-03号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大众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
签署关于担保事项《终止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内江市鹏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江鹏翔”)为其下属公司天津瀛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瀛众汽车”)向大众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众金融”)申请融资额度事项提供担保并签署《担保函》。经内江鹏翔与大众金融友好协商,双方签署《终止协议》,约定《担保函》自2024年1月10日终止,并自终止日起免除内江鹏翔对瀛众汽车的保证责任。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本公司于2019年12月10日、2019年12月26日分别召开八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二〇一九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内江鹏翔为瀛众汽车向大众金融申请300万元融资额度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9年12月11日、2019年12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八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69号)、《关于全资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72号)、《二〇一九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76号)。
2、2020年1月13日,内江鹏翔签署了《担保函》,为瀛众汽车上述
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300万元,担保期限为瀛众汽车与大众金融签署的《循环授信协议》履行期限届满后的两年。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0年1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0-05号)。
二、终止担保情况
2024年1月10日,公司收到内江鹏翔与大众金融签署的《终止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双方
(1)大众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
(2)内江市鹏翔投资有限公司
2、经双方友好协商后一致同意,双方于2020年1月13日签署的《担保函》(编号:G-210424201)自2024年1月10日(以下简称“终止日”)终止,自终止日起,免除内江鹏翔于《担保函》中载明的保证责任。
3、内江鹏翔对终止日前发生的瀛众汽车在《循环授信协议》所涉债务(以下简称“担保债务”)仍承担保证责任(如有),直到终止日前发生的担保债务全部清偿完毕终止。保证期间为终止日前发生的全部担保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的两年,对终止日后发生的担保债务不承担保证责任。
4、双方保证完整地享有法定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同时,双方在行使《终止协议》项下之权利或履行《终止协议》项下之义务时,其行为不违反任何对其有约束力的适用法律的限制,也不会侵犯《终止协议》以外任何第三方之合法权益。
5、《终止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三、《终止协议》对本公司的影响
截至目前,瀛众汽车在《循环授信协议》中所涉债务已全部履行完毕。
《终止协议》为内江鹏翔与大众金融友好协商后签署,双方不存在任何争议或纠纷,也不存在违约及违约责任的承担问题。《终止协议》的签署不会对瀛众汽车、内江鹏翔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终止协议》。
特此公告。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