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物股份:十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十三次董事会 会议通知于2026 年3 月19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 年4 月2 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鉴于公司董事长刘禄先生因工作安排无法主持本 次会议,会议由副董事长么同磊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 人,实到 董事9 人,占公司董事总数的100%。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
一、逐项审议《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全体股 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稳定及提升公司价值,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或回 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 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额度不低于人民币1,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 币2,000 万元。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61 元/股(含)的条件下,按回购股份资金 总额上限测算,公司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628,120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 股本的0.49%;按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1,314,061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比例 以回购期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及比例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
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 个月内。为了顺利实施 本次股份回购方案,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回购股份相关 事宜。
(一)审议《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二)审议《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三)审议《回购股份的方式》
(四)审议《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五)审议《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资金来源、资金总额、拟回购 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六)审议《回购股份的期限》
(七)审议《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授权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 号)。
二、审议《关于提议召开二〇二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6 年4 月23 日(星期四)15:00 在成都分公司会议室(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天府大道北段1288 号泰达时代中心1 栋4 单元9 楼)召 开二〇二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召开二〇二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6-09 号)。
三、备查文件:《十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