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色股份: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宁波众仁宏电子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758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8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涉案的金额:总金额人民币142,319,833.35元,其中涉案合同金额人民币105,000,000.00元,违约金人民币3,000,000.00元,逾期利息合计人民币34,319,833.35(暂算至2023年4月7日)。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目前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公司尚无法判断最终诉讼结果。公司已于2018年对本案涉诉账款的账面金额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如不能追回涉诉账款不会对公司利润产生影响。
一、简要介绍本次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近日,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诉讼宁波众仁宏电子有限公司未按合同约定足额交货,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本案,现对本案情况予以公告。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人: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高凤晴、张立志律师
被告:宁波众仁宏电子有限公司
(二)本案基本情况
2015年到2016年,原告与被告前后签订了《采购合同》共3份,约定由原告向被告采购铝锭。原告已支付全部货款,但被告未交货。经原告多次催讨,被告一直未交货或退回货款。故原告起诉被告。
(三)诉讼请求
1、被告立即向原告退还3份合同项下的货款人民币105,000,000.00元;
2、被告向原告支付3份合同项下的违约金人民币3,000,000.00元;
3、被告向原告支付3份合同项下的逾期利息,其中自2016年4月29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逾期利息合计为人民币16,517,083.33元;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暂算至2023年4月7日,逾期利息为人民币17,802,750.02元,利息合计金额为人民币34,319,833.35元;
4、本案全部诉讼费、执行费由被告承担。
三、简要说明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本次公告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如下:
序号 | 涉案(或裁判)金额/元 | 发生时间 | 受理法院 | 基本情况 | 进展 |
1 | 13,712,920.79 | 2021.5.31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中色股份诉昊悦控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 一审中 |
2 | 31,934,571.91 | 2022.7.27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中色股份诉上海鑫石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 一审中 |
3 | 11,033,166.43 | 2022.7.27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中色股份诉上海海石榕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 一审中 |
4 | 53,408,683.12 | 2022.7.27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中色股份诉上海沃能金属资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 一审中 |
5 | 4,228,998.73 | 2022.7.25 | 上海浦东区人民法院 | 中色股份诉张哲、龚灵敏清算责任纠纷案 | 一审中 |
6 | 8,500.00 | 2022.11.17 | 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 | 张洪振与刘小军、赤峰中色锌业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 | 一审中 |
7 | 9,900.00 | 2022.12.12 | 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 |
苏兴林与刘小军、赤峰中色锌业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
一审中 | |||||
8 | 8,617.00 | 2022.9.8 | 铁西区人民法院 | 沈阳三鑫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诉中色泵业买卖合同纠纷案 | 二审中 |
9 | 460,673.29 | 2023.2.1 |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沈阳岳峰电控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诉中色泵业买卖合同纠纷案 | 执行中 |
10 | 60,493.00 | 2023.2.6 | 巴林左旗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 曹忠平与中色白矿劳动纠纷 | 仲裁中 |
11 | 28,687,811.08 | 2023.4.3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中色股份诉昊悦控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 起诉中 |
12 | 18,242,282.24 | 2023.4.3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中色股份诉上海赫一金属资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 起诉中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目前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公司尚无法判断最终诉讼结果。公司已于2018年对本案涉诉账款的账面金额全额计提坏账准备,计提坏账金额人民币10,543.35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4)。如不能追回涉诉账款不会对公司利润产生影响。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诉讼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监管规则的要求,严格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民事起诉状》;
2.《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