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色股份: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宁波众仁宏电子有限公司)

http://ddx.gubit.cn  2023-04-06  中色股份(000758)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0758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8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涉案的金额:总金额人民币142,319,833.35元,其中涉案合同金额人民币105,000,000.00元,违约金人民币3,000,000.00元,逾期利息合计人民币34,319,833.35(暂算至2023年4月7日)。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目前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公司尚无法判断最终诉讼结果。公司已于2018年对本案涉诉账款的账面金额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如不能追回涉诉账款不会对公司利润产生影响。

一、简要介绍本次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近日,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诉讼宁波众仁宏电子有限公司未按合同约定足额交货,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本案,现对本案情况予以公告。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人: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高凤晴、张立志律师

被告:宁波众仁宏电子有限公司

(二)本案基本情况

2015年到2016年,原告与被告前后签订了《采购合同》共3份,约定由原告向被告采购铝锭。原告已支付全部货款,但被告未交货。经原告多次催讨,被告一直未交货或退回货款。故原告起诉被告。

(三)诉讼请求

1、被告立即向原告退还3份合同项下的货款人民币105,000,000.00元;

2、被告向原告支付3份合同项下的违约金人民币3,000,000.00元;

3、被告向原告支付3份合同项下的逾期利息,其中自2016年4月29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逾期利息合计为人民币16,517,083.33元;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暂算至2023年4月7日,逾期利息为人民币17,802,750.02元,利息合计金额为人民币34,319,833.35元;

4、本案全部诉讼费、执行费由被告承担。

三、简要说明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本次公告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如下:

序号涉案(或裁判)金额/元发生时间受理法院基本情况进展
113,712,920.792021.5.31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中色股份诉昊悦控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一审中
231,934,571.912022.7.27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中色股份诉上海鑫石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一审中
311,033,166.432022.7.27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中色股份诉上海海石榕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一审中
453,408,683.122022.7.27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中色股份诉上海沃能金属资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一审中
54,228,998.732022.7.25上海浦东区人民法院中色股份诉张哲、龚灵敏清算责任纠纷案一审中
68,500.002022.11.17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张洪振与刘小军、赤峰中色锌业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审中
79,900.002022.12.12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

苏兴林与刘小军、赤峰中色锌业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

一审中
88,617.002022.9.8铁西区人民法院沈阳三鑫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诉中色泵业买卖合同纠纷案二审中
9460,673.292023.2.1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沈阳岳峰电控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诉中色泵业买卖合同纠纷案执行中
1060,493.002023.2.6巴林左旗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曹忠平与中色白矿劳动纠纷仲裁中
1128,687,811.082023.4.3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中色股份诉昊悦控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起诉中
1218,242,282.242023.4.3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中色股份诉上海赫一金属资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起诉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目前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公司尚无法判断最终诉讼结果。公司已于2018年对本案涉诉账款的账面金额全额计提坏账准备,计提坏账金额人民币10,543.35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4)。如不能追回涉诉账款不会对公司利润产生影响。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诉讼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监管规则的要求,严格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民事起诉状》;

2.《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