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色股份:独立董事对第九届董事会第57次会议相关事项出具的独立意见
出具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对第九届董事会第57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和《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经审阅李辉先生、朱国胜先生的个人简历并了解相关情况,我们认为:
1、公司聘任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
2、公司聘任李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朱国胜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是在充分了解被聘任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后作出的,未发现其有《公司法》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
3、我们认为,李辉先生具备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同意聘任李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朱国胜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任职资格,同意聘任朱国胜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二)经审阅刘五丰先生的个人简历并了解相关情况,就增补刘五丰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事项,我们认为:
1、公司董事会本次增补董事的提名、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我们认为刘五丰先生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
3、同意刘五丰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按规定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周科平、谢志华、孙浩
2023年6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