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色股份: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修改提案情况,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7月28日下午14:30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10号中国有色大厦6层611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秦军满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7、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3人,代表股份684,806,4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4.360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665,416,30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3.387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8人,代表股份19,390,14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0.972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9人,代表股份19,509,24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978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19,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6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8人,代表股份19,390,14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9729%。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提案1.00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684,345,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27%;反对46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048,3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6375%;反对460,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6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2.00 《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赤峰红烨投资有限公司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684,750,6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9%;反对4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9%;弃权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53,4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40%;反对47,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409%;弃权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51%。
本项提案属于特别决议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敏、唐莉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