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色股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证券代码:000758 公告编号:2024-001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修改提案情况,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月12日下午14:30
2. 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10号中国有色大厦6层611会议室
3. 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4.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5. 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总经理秦军满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7.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2人,代表股份695,710,11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4.903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666,739,40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3.449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9人,代表股份28,970,70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453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4人,代表股份29,781,10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494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810,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407%。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9人,代表股份28,970,70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4534%。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提案1.00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30,578,1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56%;反对2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72%;弃权1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743,0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21%;反对26,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97%;弃权1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3%。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秦军满先生、马引代先生对本项议案予以回避表决,上述关联股东合计持有的665,093,906股未计入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当中。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2.00 《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695,683,4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2%;反对2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8%;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754,4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03%;反对26,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9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提案属于特别决议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3.00 《关于修订<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695,672,0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5%;反对2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8%;弃权1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743,0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21%;反对26,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97%;弃权1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3%。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张雪云、王文杰
3. 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