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色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中色股份股票代码:000758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10号
权益变动性质:增持股份
签署日期:2025年3月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第15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第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色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中色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信息披露的原因是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中色股份12,599,724股股份。本次增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中色股份697,494,47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以中色股份总股本1,992,841,364股为计算基数)的35.00%。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释 义 ...... 3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 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情况 ...... 4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 5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 6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6
二、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 . 6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 7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 7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7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 7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8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 9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11
附表 ...... 12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上市公司、中色股份 | 指 |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有色集团、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收购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准则第15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本报告书 | 指 |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1. 企业名称: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2. 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
3. 法定代表人:文岗
4. 注册资本:605,304.2872万元人民币
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24915R
6.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7. 主要经营范围: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国内外金属矿山的投资及经营管理;承担有色金属工业及其他各类型工业、能源、交通、公用、民用、市政及机电安装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公路、铁路、桥梁、水电工程项目的承包;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供配电设备和自动化设备的研制、开发和销售;进出口业务;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汽车仓储、展览展示;汽车的销售。(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 经营期限:1997年1月30日至无固定期限
9. 通讯方式:010-8442632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有色集团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1 | 文 岗 | 男 | 董事长 | 中国 | 北京 | 否 |
2 | 张晋军 | 男 | 董事、总经理 | 中国 | 北京 | 否 |
3 | 张逢春 | 男 | 董事 | 中国 | 北京 | 否 |
4 | 吕 波 | 男 | 董事 | 中国 | 北京 | 否 |
5 | 张 诚 | 男 | 董事 | 中国 | 北京 | 否 |
6 | 林万里 | 男 | 董事 | 中国 | 北京 | 否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直接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5%的情况如下:
序号 | 上市公司证券简称 | 股票代码 | 持股比例及持股方式 |
1 | 东方钽业 | 000962.SZ | 中国有色集团持有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60%股权,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东方钽业39.99%股权;中国有色集团直接持有东方钽业0.88%股权。 |
2 | 中国有色矿业 | 1258.HK | 中国有色集团持有中色矿业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中色矿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中国有色矿业66.63%股权。 |
3 | 中国大冶有色金属 | 0661.HK | 中国有色集团持有大冶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57.99%股权,大冶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持有中时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中时发展有限公司持有中国大冶有色金属66.85%股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有色集团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及中长期价值的认可,为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提升公司价值,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二、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
中国有色集团决定自2024年12月30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总金额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含),不高于2亿元人民币,且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以下简称“本次增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以专项贷款和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78)。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国有色集团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增持计划外,中国有色集团未来12个月内暂无其他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如有其他增持或减持计划,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中国有色集团持有公司股份684,894,755股,占公司总股本1,992,841,364股的34.37%。
本次权益变动后,中国有色集团持有公司股份697,494,479股,占公司总股本1,992,841,364股的35.00%。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中国有色集团于2025年2月20日至2025年3月7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2,599,724股,使用资金总额为62,023,686.86元(不含交易费用),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上述增持后,中国有色集团持有中色股份无限售流通A股股份697,494,479股,占公司总股本1,992,841,364股的35.00%。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标的股份不存在任何质押或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况。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买卖公司股票,均为实施本次增持计划的情况,具体如下:
(一)每个月买卖股票的种类和数量
时间 | 买入数量(股) | 买入种类 |
2025年1月17日至1月31日 | 6,861,423 | A股 |
2025年2月1日至2月19日 | 13,420,100 | A股 |
(二)交易的价格区间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2025年1月17日至2025年2月19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A股股份20,281,523股,交易价格区间为4.84元/股至5.06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100,144,395.60元(不含交易费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的6个月内,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事项,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文 岗
2025年3月7日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报告书》。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 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北京市 | |
股票简称 | 中色股份 | 股票代码 | 000758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赠予 ? 其他 ? | 协议转让 ??间接方式转让 ? 执行法院裁定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684,894,755股 持股比例:34.37%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变动数量:12,599,724股 变动比例:0.63% 变动后持股数量:697,494,479股 股份变动后持股比例:35.00%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5年2月20日至2025年3月7日 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文 岗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