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色股份:关于控股子公司竞拍取得探矿权的进展公告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竞拍取得探矿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2026 年2 月13 日,青海国投矿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投矿业”) 通过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青海省都兰县哈日扎地区多金属 矿勘探探矿权(以下简称“青海哈日扎探矿权”“标的矿权”)。2026 年3 月20 日,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青海中色矿 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中色”)以21,443.86 万元人民币竞拍取得青海哈 日扎探矿权,2026 年3 月23 日,青海中色收到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重交所”)签发的《交易结果通知书》。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3 月24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控股子公司竞拍取得探矿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二、交易进展
2026 年3 月26 日,青海中色与国投矿业签订了《青海省都兰县哈日扎地区多 金属矿勘探探矿权项目交易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 交易双方
甲方:青海国投矿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青海中色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2. 转让标的及价格
(1)转让标的:青海省都兰县哈日扎地区多金属矿勘探探矿权
(2)转让价格:21,443.86 万元人民币
(3)乙方应承担本次交易产生的增值税金,增值税税率为6%,在甲方按照国 家有关规定缴纳后10 个工作日内由乙方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4)本次交易涉及的其他税、费按相关规定由甲方、乙方各自承担。
3. 付款安排
乙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将扣除保证金后的交易价款19,443.86 万元 人民币一次性汇入重交所指定账户,乙方所交保证金2,000 万元人民币于合同签订 当日转为价款的一部分付至重交所结算账户。
重交所收齐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3 个工作日内将转让价款的40%(以 下简称“首付款”)转至甲方指定账户;待完成矿权交割后3 个工作日内,重交所 将剩余价款支付至甲方同一指定账户。
4. 资产交割事项
甲方收到首付款后45 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完成标的矿权交割,交割标准为: 标的矿权完成变更登记,乙方取得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核发的新《矿产资源勘查许可 证》及《不动产权证书(探矿权)》。
若因自然资源部门的行政程序原因导致交割超过上述期限,甲方不承担违约责 任,但应积极协调继续履行配合义务并每月向乙方通报进展,交割时限相应顺延。 若因同一行政程序原因累计延误超过180 日的,除双方另行约定,乙方可单方解除 本合同并要求甲方退还乙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
5. 违约责任
因甲方原因导致未能按期将标的矿权交割给乙方,或乙方未能按期支付转让价 款的(因重交所原因导致的支付迟延,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按实际逾期天数, 以转让价款为基数,按违约行为发生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折算的日利率计算 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的违约金。
甲方存在隐瞒、遗漏、虚假陈述,或标的矿权存在未披露的潜在负债、权属纠 纷、权利限制等情形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或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同时乙方有
权要求甲方支付转让总价款20%的惩罚性违约金,且应对乙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承担赔偿责任。
三、风险提示
本次竞拍尚需支付交易价款,青海中色取得勘查许可证尚需履行有关部门的审 批等手续,尚存在不确定性,实际资源量、品位、地质情况等与勘查成果可能存在 一定差距。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四、备查文件
1. 《青海省都兰县哈日扎地区多金属矿勘探探矿权项目交易合同》。
特此公告。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