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百集团: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http://ddx.gubit.cn  2023-04-22  中百集团(000759)公司公告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 中百集团股票代码: 000759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住所: 浙江省义乌市青口工业区通讯地址: 浙江省义乌市青口工业区新光南路3号联系电话: 0579-85615358股份变动性质: 减持

签署日期: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其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2

附表 ...... 14

第一节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中百集团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以公开司法拍卖方式合计减持持有的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40,521,300股
报告书/本报告书《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管理人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义乌市青口工业区注册资本:36668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2760197619N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机械制造销售,实业投资(法律、法规禁止的除外),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凡涉及许可证或专项审批的凭有效证件经营)经营期限:二零零四年三月十日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九日股东名称:1.周晓光,持股比例为51%;

2.虞云新,持股比例为49%。

通讯地址:浙江省义乌市青口工业区新光南路3号联系电话:0579-8561535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姓名:周晓光 性别:女 职务:董事董事长 国籍:中国 长期居住地:中国姓名:虞云新 性别:男 职务:董事总裁 国籍:中国 长期居住地:中国姓名:周玉霞 性别:女 职务:董事 国籍:中国 长期居住地:中国上述人员均未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目的是基于破产程序处置资产需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在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此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及审批程序。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中百集团股流通股40528928股,占总股份的5.95%。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中百集团股流通股7628股,占总股份数接近0%。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因信息披露义务人破产重整质押权人请求恢复行使担保权,要求管理人处置质押股票,据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出具《民事裁定书》((2019)浙 07 破申6号),其持有的中百集团 40,521,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95%)股份由其管理人在淘宝网-阿里司法拍卖破产频道公开拍卖。

2023 年 03月04日中百集团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公开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拍卖结果为一拍流拍。2023 年 03 月 25 日中百集团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第二次公开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拍卖结果竞拍成功;2023 年 04月 20 日,该笔拍卖全部完成过户,本次被拍卖股份已完成过户的情况如下:

序号竞买代码竞买人标的名称成交金额(元)占公司总股本
1H7689张宇中百集团18,121,300股股票83,689,193.722.66%
2P5520顾斌中百集团22,400,000股股票104,078,5603.29%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中百集团股流通股7628股,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三、尚未履行的批准程序

无。

四、所持股份权益受限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中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为被冻结的状态。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除本报告书前文已披露事项外,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未发生变动。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前文已披露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而未提供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630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周晓光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湖北省武汉市
股票简称中百集团股票代码000759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浙江省义乌市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 其他 □ (大宗交易) 赠与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股份的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持股数量:40,528,928股 持股比例 :5.95%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变动数量:40,521,300股 变动比例:5.95% 变动后持股数量:7,628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0%
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时间:2023年4月20日 方式:公开拍卖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是□ 否√(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中百集团股票,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否√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