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百集团: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0759 证券简称:中百集团 公告编号:2023-041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2023年11月14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报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14日(星期二)15:00。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9:15—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7日(星期二)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3年11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630号三楼319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 √ |
2.00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 √ |
(二)议案披露情况
第2项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第1项议案详见2023年8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说明
以上所有议案公司都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三、现场会议事项
(一)登记时间:
2023年11月8日(9:00—12:00,14:00—17:00)。
(二)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个人股东非本人出席会议的,其委托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出席人须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最近一年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
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非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其委托的代理人须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最近一年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办理登记。
(三)登记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630号三楼证券事务部。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证券事务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630号三楼证券事务部邮政编码:430024电子邮箱:ZBJTZQB@WHZB.COM电话及传真号码:027-82832006
(四)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10月28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59”,投票简称为“中百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1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授权委托书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同意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 √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23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