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金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通化金马股票代码:000766
信息披露义务人1: 北京晋商联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及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马连道东街2号13号楼地下一层B-01室信息披露义务人2(一致行动人):苏州晋商联盟陆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住所及通讯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普惠路456号信息披露义务人3(一致行动人):苏州晋商柒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住所及通讯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华云路1号东坊产业园C区8号楼4楼420-B27工位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三年八月三日
声 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写本报告书。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4
第一节 释义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的含义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北京晋商联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苏州晋商联盟陆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苏州晋商柒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通化金马、上市公司 | 指 |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本报告书 | 指 |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A股股票 | 指 | 上市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并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
北京晋商 | 指 | 北京晋商联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晋商陆号 | 指 | 苏州晋商联盟陆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系北京晋商的一致行动人 |
晋商柒号 | 指 | 苏州晋商柒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系北京晋商的一致行动人 |
元、万元、亿元 | 指 | 除非特指,均为人民币单位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收购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北京晋商的基本情况
名称 | 北京晋商联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住所 | 北京市西城区马连道东街2号13号楼地下一层B-01室 |
法定代表人 | 刘凤兰 |
注册资本 | 33,000万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2740083593T |
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成立日期 | 2002-06-25 |
营业期限 | 2002-06-25至 2052-06-24 |
经营范围 |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不含金融资产);项目投资。(“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 ;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主要股东 | 刘凤兰96.97%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马连道东街2号13号楼地下一层B-01室 |
二、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晋商陆号的基本情况
名称 | 苏州晋商联盟陆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住所 | 苏州工业园区普惠路456号 |
委派代表 | 张洋 |
注册资本 | 20020万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9434638075XT |
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成立日期 | 2015-07-28 |
营业期限 | 2015-07-28 至 2020-07-27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北京晋商联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经营范围 | 项目投资、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二)晋商柒号的基本情况
名称 | 苏州晋商柒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住所 | 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华云路1号东坊产业园C区8号楼4楼420-B27工位 |
委派代表 | 朱峰 |
注册资本 | 13135万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94346380936W |
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成立日期 | 2015-07-28 |
营业期限 | 2015-07-28 至 2025-07-27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北京晋商联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
姓名 | 性别 | 国籍 | 职务 | 长期居住地 |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刘凤兰 | 女 | 中国 | 执行董事、经理 | 中国 | 无 |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它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构成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
晋商陆号、晋商柒号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北京晋商,因此北京晋商、晋商陆号、晋商柒号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因执行法院裁定导致持股比例被动减少至5%以下。
二、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未来 12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进一步增减持计划或其他可能导致权益变动的主动安排。
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都将按照《证券法》、《收购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1因借款纠纷,经司法裁定过户给债权人及被质权方强制变卖持有的通化金马的股份,累计被动减少9,847,000股,占通化金马总股本的1.02%。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2月3日上市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北京晋商联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累计被动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2)。
2、信息披露义务人1及相关方因与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2022)浙01 执1105 号),裁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通化金马79,000,000股由财通证券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此次财通证券以集中竞价方式变卖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通化金马8,753,000股,占通化金马总股本比例0.91%。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2月1日、3月18日上市公司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股份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4)。
3、信息披露义务人2的合伙人姬彦锋因与上海鸣润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出具了《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裁决书》([2022]中国贸仲京裁字第2552号),仲裁裁定将信息披露义务人2持有的通化金马股7,975,747股过户登记至上海鸣润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名下,以抵偿部分债务。2023年4月17日,本次仲裁裁定的信息披露义务人2持有的通化金马7,975,747股(占通化金马总股本的0.83%)已过户至上海鸣润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名下。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9日上市公司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
4、信息披露义务人1因与财通证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通化金马70,000,000股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公开拍卖,上述股份已于 2023年7月11日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竞价全部成交。2023年8月2日,本次司法拍卖的信息披露义务人1持有的通化金马70,000,000股限售流通股,其中30,000,000股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占通化金马总股本的3.10%。其中,已过户至
陈新凯名下10,000,000股限售流通股(占通化金马总股本的1.03%)、已过户至余奉昌名下20,000,000股限售流通股(占通化金马总股本的2.07%)。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7月12日、8月4日上市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等披露的《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30)、《关于公司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司法拍卖完成过户暨权益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35)。
综上所述,自2022年7月26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至本报告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比例累计减少5.85%。
因执行法院裁定,导致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被动下降至 5%以下。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权益变动前 | 权益变动后 |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北京晋商 | 88,893,806 | 9.20% | 40,293,806 | 4.17% |
晋商陆号 | 8,289,201 | 0.86% | 313,454 | 0.03% |
晋商柒号 | 7,517 | 0.00% | 7,517 | 0.00% |
合计 | 97,190,524 | 10.06% | 40,614,777 | 4.20%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质押、冻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累计质押股份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冻结数量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冻结数量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北京晋商 | 40,293,806 | 4.17% | 40,293,805 | 100% | 4.17% | 40,293,805 | 100% | 1 | 0.00% |
晋商陆号 | 313,454 | 0.03% | 0 | 0.00% | 0.00% | 0 | 0.00% | 0 | 0.00% |
晋商柒号 | 7,517 | 0.00% | 0 | 0.00% | 0.00% | 0 | 0.00% | 0 | 0.00% |
合计 | 40,614,777 | 4.20% | 40,293,805 | 99.21% | 4.17% | 40,293,805 | 100% | 1 | 0.00% |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除本报告披露的内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在本报告签署之日起前6 个月内不存在主动通过二级市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应披露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北京晋商联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盖章):苏州晋商联盟陆号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盖章):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盖章):苏州晋商柒号企业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盖章):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的营业执照;
2、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有关说明和声明。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附表和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供投资者查阅。
(此页无正文,为《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北京晋商联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日
(此页无正文,为《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盖章):苏州晋商联盟陆号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盖章):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日
(此页无正文,为《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盖章):苏州晋商柒号企业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盖章):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吉林省通化市 |
股票简称 | 通化金马 | 股票代码 | 000766 |
信息披露义务人1名称 | 北京晋商联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中国北京 |
信息披露义务人2名称 | 苏州晋商联盟陆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中国江苏 |
信息披露义务人3名称 | 苏州晋商柒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中国江苏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北京晋商 股票种类:A股普通股 持股数量:88,893,806股 持股比例:9.20% 晋商陆号 股票种类:A股普通股 持股数量:8,289,201股 持股比例:0.86% 晋商柒号 股票种类:A股普通股 持股数量:7,517股 持股比例:0.00%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合计 股票种类:A股普通股 持股数量:97,190,524股 持股比例:10.06%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北京晋商 股票种类:A股普通股 变动数量:减少48,600,000股 变动比例:减少5.03% 变动后持股数量:40,293,806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4.17% 晋商陆号 股票种类:A股普通股 变动数量:减少7,975,747股 变动比例:减少0.83% 变动后持股数量:313,454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0.03% 晋商柒号 股票种类:A股普通股 变动数量:不变 变动比例:不变 变动后持股数量:7,517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0.00%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合计 股票种类:A股普通股 变动数量:减少56,575,747股 变动比例:减少5.85% 变动后持股数量:40,614,777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4.20% |
在上市公司中拥 有权益的股份变 动的时间及方式 | 详见“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是否已充分披露 资金来源 | 不适用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此页无正文,为《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附表》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北京晋商联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日
(此页无正文,为《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附表》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盖章):苏州晋商联盟陆号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盖章):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日
(此页无正文,为《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附表》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盖章):苏州晋商柒号企业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盖章):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