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金马: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董事。
2. 2023年8月16日下午15时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
3.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
4. 会议由董事长张玉富先生主持。监事会成员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长春华洋自然人股东股权的议案
近几年,由于国家新药审评、审批要求、管理政策发生改变,尤其是2019年12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在第六条规定中,明确了国家实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标志着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MAH)制度开始全面推行。为尽快落实本公司1.1类新药琥珀八氢氨吖啶片的持有人地位,更好满足新药研发、注册申请及上市生产的质量体系、生产体系、不良反应监测体系等GMP要求,及在避免重复建设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公司成熟、合规的管理和人员体系进行新药研发、注册申报及上市生产。经各方协商,董事会同意与长春华洋及其全体股东,在《关于长春华洋高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的基础上,共同签署《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王彤晖、张文广等关于长春华洋高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9360万元收购长春华洋40%
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长春华洋自然人股东股权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长春华洋自然人股东股权的议案。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特此公告。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