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金马: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二个交易日(2023 年9月11日、9月12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该情形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经通过电话、现场问询等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会、管理层进行核实,现对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未发现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目前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2023年8月3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完成国家I.I类新药琥珀八氢氨吖啶片III期临床试验盲态数据审核的公告》,集团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长春华洋高科技有限公司自主研发、具有独家专利的琥珀八氢氨吖啶片项目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了III期临床试验揭盲预备会,圆满完成盲态数据审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8月31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目前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要事项。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
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