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金马: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韩嘉君)

查股网  2024-04-19  通化金马(000766)公司公告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韩嘉君)

本人作为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通化金马”)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充分发挥专业特长,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韩嘉君,中国国籍,1975年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吉林省通化县电气安装公司现金员、通化县鸿雁印刷有限公司核算员、修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太原办事处会计。2009年9月至今任通化通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所长。2023年7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经自查,2023年任职期间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召开了6次董事会会议、3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在审议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尤其是重大事项时,与公司及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细致研读相关资料,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并就规定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在审议过程中本人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以此保障公司科学决策。2023年度,本人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亦不存在任职期内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超过其间董事会会议总次数二分之一的情形,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表示同意,无提出异议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3年度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姓名应参加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韩嘉君66000

2023年度本人出席公司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姓名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韩嘉君3300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情况

1.提名委员会会议情况

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于报告期内召集召开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未有委托代理人出席或缺席提名委员会会议的情况。对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积极履行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2.审计委员会会议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于2023年任职期间内参加3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未有委托代理人出席或缺席提名委员会会议的情况。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审核公司2023年半年度和第三季度的财务会计报告。2023年年报审计之前,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进行了解,关注年审会计师的资质变化、年度内是否存在被监管处罚的情况,并与年审会计师沟通了解2023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和重点审计事项,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2023年11月修订了《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机制等事项。

2023年度,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公司各项议案,本人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并以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内,本人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1、2023年7月12日,在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本人对《关

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3年8月18日,本人对关于2023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2023年上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与其他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经营性往来,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3年6月30日的违规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公司除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外,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对外担保,也没有发生违反规定的对外担保事项。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建议公司内部审计人员持续加强学习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与年审会计师沟通了解2023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和重点审计事项,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了三次股东大会,与参会的中小投资者就会议审议议案进行了沟通交流,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了解、解答投资者关注问题。

(六)现场工作及实地考察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会议以及通过电话、现场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充分了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和内控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针对行业发展中面临的机遇和挑战进行深入沟通,为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本人在履职过程中,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沟通,使本人能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动态,并获取了有利于做出独立判断的资料。同时,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精心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本人的工作。

三、2023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年任职期间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 年半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负责人事项

公司于2023年7月1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我本人对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素养等方面进行了详细核查,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董事会聘任张皓琰女士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张海龙先生、余啸郎先生、荆宇先生、于军先生、王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其中张海龙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于军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同意续聘贾伟林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在 2023 年度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为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24 年,本人将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为公司提供更多具有建设性意义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提升公司治理能力,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韩嘉君2024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