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控电力:十届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十届二次董事会于2023年4月1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4月7日以电话和电邮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形成以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为下属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发行非公开可续期公司债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拟发行非公开可续期公司债的公
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发行永续中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拟发行永续中票的公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议2023年5月11日(周四)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
1. 关于为下属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2. 关于拟发行非公开可续期公司债的议案。
3. 关于拟发行永续中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三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