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控电力:关于为同达热电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67 证券简称:晋控电力 公告编号:2023临─031
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同达热电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为防范公司债务风险,解决公司控股子公司--晋控电力同达热电山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达热电公司”)的短期资金需求,保证企业正常运转和还款资金的平稳接续,公司拟通过商业银行向同达热电公司提供额度为人民币5亿元的委托贷款,期限三年,利率不低于当月公司融资利率。本次财务资助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且不属于《股票上市规则》《主板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十届四次董事会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晋控电力同达热电山西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3年11月21日注册地点:大同市泉运路南侧
注册资本:61278.6万元股权结构: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51%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49%法定代表人:冯宇亮控股股东: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电力项目开发:电能、热力(热水、热汽)的生产和销售;电厂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及经营;电力技术咨询服务;售电业务(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经审计最近一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号,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 | 资产 总额 | 负债 总额 | 资产 净额 | 营业 收入 | 净利润 | 持股 比例 |
晋控电力同达热电山西有限公司 | 323132.52 | 320194.61 | 2937.91 | 136100.93 | -4738.28 | 51% |
以上公司无或有事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学慧注册资本:1703464.16万元经营范围:矿产资源开采:煤炭开采;煤炭加工;机械制造;工程建筑施工;工业设备(含锅炉、电梯)安装、租赁,特种设备安装;生铁冶炼;建材生产;仪器仪表制造、
维修;专网通讯,基础电信、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饮用水供水及工业用水生产、销售;煤矿工程设计及技术咨询;造林绿化、林木种植;园林绿化工程;房地产开发;食品经营、住宿服务、文化娱乐服务;医疗服务;地质勘查,地质水文勘测;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上述经营范围中,按许可证、特行证经营,而证件又直接核发给公司所属分支机构的,仅限相应持证单位经营,其他单位不得经营);煤炭资源生产经营管理(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物业服务;污水处理;供暖设备安装、维修服务;煤炭洗选加工;矿山救护服务及专业人员培训;仪器仪表的检测服务;房屋、机电设备、工程机械设备的租赁;疗养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资产管理;自备铁路的维护;会议、会展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同达热电公司股权结构图
晋控电力同达热电山西有限
公司
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51%
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51%
晋能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65.17%
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65.17%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30.12% |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有限公司2.06% |
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90%
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90%山西省财政厅10%
(五)2022年公司向同达热电公司共提供财务资助6.3亿元,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偿还的情况。
(六)被资助对象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通过商业银行向同达热电公司办理额度为人民币5亿元的财务资助,期限三年,利率不低于当月公司融资利率。资金用途为偿还到期债务。本次财务资助为委托贷款,同达热电公司二股东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向公司提供担保。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财务资助的目的是为了解决同达热电公司的短期资金需求,保证企业正常运转和还款资金的平稳接续。被资助对象资信情况正常,具备偿债能力。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构成重大影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1.公司本次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主要是为了解决其短期资金需求,保证企业正常运转和还款资金的平稳接续。
2.同达热电公司未来收益及还款能力测算:同达热电预计年收入13.7亿元,其中电量销售资金收入12.09亿元,供热收入1.53亿元,折旧费用1.46亿元。董事会认为同达热电公司具有可持续稳定的现金流,信用状况良好,无不良失信行为,具备偿还能力。
3.同达热电公司二股东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向公司提供担保。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以委托贷款形式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目的是为了保证所属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运转和还款资金的平稳接续,被资助对象资信情况正常,具备偿还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七、累计担保数量和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实际财务资助余额合计为人民币
60.03亿元,全部为委贷形式,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55.84%。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1.1亿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1.02%。无逾期未收回的情况。
特此公告。
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三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