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董事会决议公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24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于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40楼4008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其中非执行董事李秀林先生、尚书志先生和郭敬谊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范立夫先生、胡滨先生、梁硕玲女士和黎文靖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传辉先生主持。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广发证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以上报告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广发证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与本公告同时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二、审议《关于修订<广发证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广发证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草案)经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在此之前,现行《广发证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将继续适用。
以上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以上议案须报股东大会审议。
《广发证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草案)及条款变更新旧对照表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关于修订<广发证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广发证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草案)经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在此之前,现行《广发证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将继续适用。
以上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以上议案须报股东大会审议。
《广发证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草案)及条款变更新旧对照表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关于修订<广发证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广发证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草案)经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在此之前,现行《广发证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将继续适用。
以上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以上议案须报股东大会审议。
《广发证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草案)及条款变更新旧对照表与本公告
同时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审议《关于修订<广发证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办法>的议案》以上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广发证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办法》及条款变更新旧对照表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审议《关于修订<广发证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办法>的议案》
以上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特此公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