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之附件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3-031)之附件
目录
广发证券2022年度董事会报告 ...... 2
广发证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24
关于公司2023年自营投资额度授权的议案 ...... 27
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连交易的议案 ...... 28
广发证券2022年度董事绩效考核和薪酬情况专项说明 ...... 36
广发证券2022年度监事履职考核情况、薪酬情况专项说明 ...... 38
广发证券2022年度经营管理层履职情况、绩效考核情况、薪酬情况专项说明 ...... 40
广发证券2022年度董事会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准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报告》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的情况
证券公司在资本市场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迎来重要发展机遇,也面临着业务升级与能力重塑的挑战。(1)2023年2月17日,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正式落地实施,将为证券行业的经纪、信用、投行等业务带来增量,为证券行业的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制度和市场基础。同时,注册制将全面压实中介责任,对证券公司的风险管理能力、定价能力和销售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专业性高、资产负债表优的证券公司将获得更快的发展。(2)伴随着中国经济和居民财富的持续增长,居民优化资产配置、实现财富保值增值的需求日益增强。2022年我国个人养老金制度正式实施,进一步推动了居民资产向金融资产的转变。证券行业作为资本市场及大财富管理市场的参与主体,应把握业务发展良机,不断提升专业能力及综合服务水平,助力居民共享中国经济发展的红利。(3)随着市场规模拓展,投资者结构转变,机构投资者的比重不断提升,机构业务成为各家券商重点布局方向。公募基金、私募基金持续发展,保险资金、银行理财资金、境外资金等专业机构投资者的参与度提升,机构业务贡献度不断提升,带来了托管、衍生品、做市交易等多元化的业务机会。(4)稳步推进资本市场高水平双向开放,推进国际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完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持续拓宽沪深港通、ETF互联互通交易,沪伦通机制境内拓展至深交所,境外拓展至德国和瑞士市场等,畅通跨境投融资途径,助推中资企业提升国际化竞争力;为中资企业跨国并购及人民币国际化提供配套服务,推动“一带一路”建设高质量发展,吸引了境外机构投资者及全球长线资金,深化资本市场投资端改革。
(5)粤港澳大湾区作为国家战略的重点、国家新的经济增长极,将建设全球重要湾区经济带。自《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发布以来,粤港澳金融合作改革创新不断取得新突破,横琴、前海“金融30条”等举措,标志着粤港澳大湾区融合发展进一步提速;顺应金融发展的大趋
势,证券行业加大粤港澳大湾区战略部署,积极参与大湾区建设。(6)随着资本市场改革全面深化,证券行业构建一站式综合金融服务的平台化趋势凸显。证券公司正探索通过系统平台建设和全产业链运营,在合规前提下打造以客户为中心的内外生态圈,提升风险管理能力和市场化定价能力,以实现客户综合价值最大化。(7)随着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深入推进,数字技术在证券领域的应用场景不断拓宽,为证券行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未来将深刻改变证券行业生态、竞争格局、经营范式和组织模式。2023年2月2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明确了建设数字化中国的目标。证券行业可以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各种先进技术赋能各类金融产品与服务,优化运营效率,提升客户体验,加速业务模式的变革升级。
报告期,公司各项主要经营指标位居行业前列。
二、报告期内本集团从事的主要业务
本集团是专注于中国优质企业及众多有金融产品与服务需求的投资者,拥有行业领先创新能力的资本市场综合服务商。本集团利用丰富的金融工具,满足企业、个人及机构投资者、金融机构及政府客户的多样化需求,提供综合化的解决方案。本集团的主要业务分为四个板块:
投资银行业务、财富管理业务、交易及机构业务和投资管理业务。四个业务板块具体包括下表所列的各类产品和服务:
投资银行 | 财富管理 | 交易及机构 | 投资管理 |
? 股权融资 ? 债务融资 ? 财务顾问 | ? 财富管理及经纪业务 ? 融资融券 ? 回购交易 ? 融资租赁 | ? 权益投资及交易 ? 固定收益销售及交易 ? 股权衍生品销售及交易 ? 另类投资 ? 投资研究 ? 资产托管 | ? 资产管理 ? 公募基金管理 ? 私募基金管理 |
投资银行业务即本集团通过承销股票及债券和提供保荐及财务顾问服务赚取承销佣金、保荐费及顾问费;
财富管理业务即本集团通过提供经纪和投资顾问服务赚取手续费、顾问费及佣金,从融资融券、回购交易、融资租赁及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等赚取利息收入,并代销本集团及其他金融机构开发的金融产品赚取手续费;
交易及机构业务即本集团通过从权益、固定收益及衍生品的投资交易、另类投资及做市服
务赚取投资收入及利息收入,向机构客户提供交易咨询及执行、投资研究服务和主经纪商服务赚取手续费及佣金;投资管理业务即本集团通过提供资产管理、公募基金管理和私募基金管理服务赚取管理费、顾问费以及业绩报酬。
本集团的证券主营业务依赖于中国的经济增长、居民财富积累及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及表现,具体包括股票、债券和理财产品在内的金融产品的发行、投资及交易等重要因素。这些重要因素受经济环境、监管环境、投资者情绪以及国际市场等多方面影响,整体趋势呈现出平稳健康运行态势。报告期内,本集团的主要业务和经营模式没有发生重大变化,符合行业发展状况。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优秀的企业文化
公司始终保持强烈的家国情怀,秉持“以价值创造成就金融报国之梦”的使命感,坚持践行国家战略,主动融入发展新格局,积极服务实体经济量质双升。传承以“知识图强,求实奉献”为核心的企业价值观,发扬“博士军团”的优秀文化基因,以知识为保障,以专业为基石,不断开拓公司发展的新局面。坚持变革创新的图强之路,凭借对行业发展和市场规律的深刻理解,持续创设创新的产品和交易设计,提供行之有效的金融解决方案。砥砺发展的韧性,以坚定的信心坚守发展定力,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公司坚持专业化发展,在理念上坚定不移,在行动上久久为功。构建多元化和包容性的人才机制,凝聚共识,打造了一支专业过硬、来自“五湖四海”、高度认同公司企业文化的人才队伍。管理层以身作则,在业务中潜心经营,员工求真务实,以战略达成和价值创造为导向,成长了一批能干事、想干事的年轻干部,形成了合理的人才梯队,持续铸造知识之源,图强之基。
截至目前,公司经营管理团队在证券、金融和经济相关领域的经历平均约26年,在公司平均任职期限超过17年,具备丰富的业务及管理经验。公司于1999年成立全国第一家金融企业博士后工作站,24年来持续塑造和输出专业人才。
(二)前瞻的战略引领
公司保持一张蓝图绘到底的战略定力,20世纪90年代初期,公司旗帜鲜明地提出了“股份化、集团化、国际化、规范化”的“四化”发展战略,为公司未来指明了方向。在行业转型
发展期,公司不断对“四化”战略进行丰富完善与变革创新。公司始终聚焦主责主业,发展三十余年来,着力提升核心竞争力,发展核心业务,未曾偏移,扎实深耕。持续拓展业务布局,在业务条线上,先后设立期货子公司、公募基金子公司、私募基金子公司、另类投资子公司和资产管理子公司等,以广发的价值理念和务实的创业作风,打造了布局完善、实力强劲的全业务链条。在区域发展上,立足广东,服务全国,联通境内外,以长远的眼光、开放的格局锻造了全国性的领先券商。管理层以“功成不必在我”的决心和“钉钉子”的精神,锚定青山,坚决执行既定战略,战略方向始终如一。
(三)稳定的股权结构
公司具备长期稳定的股权结构,主要股东吉林敖东、辽宁成大和中山公用(均为上市公司)23年来一直位列前三大股东(不包括香港结算代理人,香港结算代理人所持股份为H股非登记股东所有)。
股东、员工与公司休戚与共、水乳交融,具有高度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是公司不断穿越周期、突破发展瓶颈、奠定行业地位的重要支撑。科学合理的运行机制,持续完善的公司治理体系,为公司稳健经营提供坚实保障。
(四)科学的业务布局
公司具有完备的业务体系、均衡的业务结构,突出的核心竞争力。拥有投资银行、财富管理、交易及机构和投资管理四大业务板块,具备全业务牌照。锻造综合金融服务实力,主要经营指标连续多年稳居中国券商前列,在多项核心业务领域中形成了领先优势,研究、资产管理、财富管理等位居前列。
公司践行研究赋能业务高质量发展的经营模式,研究能力长期保持行业领先,连续多年获得“新财富本土最佳研究团队”“金牛研究机构”等行业权威奖项。率先提出财富管理转型,拥有优秀的金融产品研究、销售能力,专业的资产配置能力,超过4,200名证券投资顾问行业排名第一(母公司口径),致力于为不同类型的客户提供精准的财富管理服务,成为客户信任的一流财富管理机构。2022年末,公司代销非货币公募基金保有规模行业排名第3,2022年代销金融产品净收入行业排名第4。
统筹旗下资产管理机构优势资源,构建丰富的产品供给体系,向客户提供策略占优、品类多样的产品,打造业内领先的资产管理品牌。广发基金、易方达基金保持领先的投研能力,2022年末,广发基金、易方达基金剔除货币基金后的公募基金管理规模分别位于行业第3、第1。
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构建全业务链、全生命周期的投资银行服务体系,强化业务之间协同共进,相互赋能。坚持以科技创新引领业务发展,不断加大金融科技投入,主动运用先进理念、技术和工具,持续推进公司金融科技与业务的深度融合,提升数字化水平。
(五)突出的区位优势
粤港澳大湾区是中国开放程度最高、市场经济活力最强,在国家发展大局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的全球四大湾区之一,将肩负起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使命,是拓展改革开放新局面的重要布局。公司位于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及粤港澳大湾区的核心区位,全力支持国家重大区域战略实施,厚植客户基础,助力科技、资本和产业良性循环。
作为大湾区成长起来的资本市场专业机构,公司在产业研究、资本运作等方面具备优势,积极探索产融结合的新模式,通过加深与地方产业资本融合,共建多种形式的产业基金,支持区域经济产业转型升级;充分发挥资本市场价值发现与资源配置功能,通过直接融资打造产业集群,对产业实现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
2022年末,公司拥有全国338家分公司及营业部,布局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粤港澳大湾区珠三角九市营业网点家数及覆盖占比均行业第一,为公司业务开展提供了广泛的市场触角,为客户积累和服务提供重要支撑。
(六)合规稳健的经营理念
公司是中国证监会选定的首批试点合规管理券商之一,行业内最早推行全面风险管理战略的券商之一,是20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成立的第一批券商中为数不多的未经历过因经营亏损而接受注资和重组的主要券商之一。
公司秉持“稳健经营,持续创新;绩效导向,协同高效”的经营管理理念,合规经营是公司行稳致远的底线,风险管理能力是服务公司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公司立足于加强风险管控和防范,坚守合规底线,夯实风控生命线,持续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为各项业务的稳健发展构筑有力支撑。
四、主营业务分析
(一)概述
2022年,面对风高浪急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全国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有效应对内外部挑战,国民经济顶住压力持续发展,经济总量
再上新台阶,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经济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3.0%(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2023)。
2022年以来,围绕“打造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总目标,监管部门出台系列政策举措,持续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启动实施,常态化退市格局基本形成,投资者保护制度机制进一步健全,服务实体经济功能进一步提升,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数据(未经审计财务报表),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全行业140家证券公司总资产为11.06万亿元,较2021年末增长4.41%;净资产为2.79万亿元,较2021年末增长8.52%;净资本为2.09万亿元,较2021年末增长4.69%。2022年,全行业140家证券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3,949.73亿元,同比下降21.38%;实现净利润1,423.01亿元,同比下降25.54%(数据来源:中国证券业协会,2023)。
2022年,在董事会指导下,公司经营管理层带领全体员工共同努力,围绕“积极变革,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的工作方针,以及“坚定聚焦主责主业,做大做强核心业务”的工作部署,积极工作,公司经营业绩取得了稳定发展。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总资产为6,172.56亿元,较2021年末增加15.1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201.46亿元,较2021年末增加12.68%;报告期本集团营业总收入为251.32亿元,同比减少26.62%;营业总支出为146.84亿元,同比减少23.62%;业务及管理费为138.09亿元,同比减少13.48%;营业利润为104.48亿元,同比减少30.4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9.29亿元,同比减少26.9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71.46亿元,同比减少
29.54%。
(二)主营业务情况分析
1. 投资银行业务板块
本集团的投资银行业务板块主要包括股权融资业务、债务融资业务及财务顾问业务。
(1)股权融资业务
2022年,A股新股发行数量下降,市场整体发行节奏有所放缓。A股市场股权融资项目(包括IPO、增发、配股、优先股、可转债,其中增发含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融资金额分别为945家和16,448.94亿元,同比分别减少19.78%和7.31%;其中:IPO家数和融资规模分别428家和5,868.86亿元,同比分别减少18.32%和增加8.15%。再融资家数和融资规模分别为517家和10,580.08亿元,同比分别减少20.95%和14.12%(数据来源:WIND,2023)。
报告期内,公司发挥平台优势,强化管理赋能,加强投行业务质量管控,重点布局半导体、医疗健康和新能源汽车等行业领域和粤港澳大湾区,加强专业化和区域化建设;深入推进内部协同,持续提升综合金融服务能力,满足客户全方位服务需求。股权融资业务稳步发展,项目储备显著增加。2022年,公司完成股权融资主承销家数17家,股权融资主承销金额184.07亿元。详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 2022年1-12月 | 2021年1-12月 | ||
主承销金额(亿元) | 主承销家数 | 主承销金额(亿元) | 主承销家数 | |
首次公开发行 | 29.43 | 6 | - | - |
再融资发行 | 154.64 | 11 | 14.25 | 4 |
合计 | 184.07 | 17 | 14.25 | 4 |
数据来源:公司统计,2023。
(2)债务融资业务
2022年,在基本面偏弱运行的大背景下,主要信用债
发行规模小幅下降。城投债政策延续收紧态势,区域分化进一步加剧。市场主要信用债发行规模15.54万亿元,较2021年同比下降5.38%。其中,公司债券发行规模30,904.84亿元,同比下降10.49%;企业债发行规模3,681.30亿元,同比下降16.32%;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规模84,321.14亿元,同比下降2.42%;非政策性金融债发行规模36,085.26亿元,同比下降6.21%(数据来源:WIND,2023)。
报告期内,公司充分整合平台资源,加大力度开拓重点区域客户,项目储备量保持平稳增长,债券业务稳步发展。2022年,公司主承销发行债券188期,同比增长370.00%;主承销金额1,420.76亿元,同比增长358.38%。公司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主动服务“碳达峰、碳中和”“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强化责任担当,为经济和资本市场的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全年共发行绿色债券、低碳转型挂钩债券、科技创新债券、一带一路债券、创新创业债券15期。
项目 | 2022年 | 2021年 | ||
主承销金额(亿元) | 发行数量(期) | 主承销金额(亿元) | 发行数量(期) | |
企业债 | 129.79 | 17 | 75.72 | 16 |
公司债 | 545.52 | 102 | 53.46 | 6 |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 93.72 | 16 | 24.00 | 2 |
金融债 | 642.73 | 52 | 156.77 | 16 |
可交换债 | 9.00 | 1 | - | - |
主要信用债包括公司债、企业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非政策性金融债和可交债。
合计 | 1,420.76 | 188 | 309.95 | 40 |
数据来源:公司统计,2023。
(3)财务顾问业务
公司财务顾问业务主要包括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新三板挂牌等。2022年,受宏观经济形势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并购市场整体活跃度有所下降;公告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的上市公司159家,交易规模2,803.54亿元、同比下降66.96%(数据来源:WIND,2023)。报告期,公司围绕国家产业政策、金融政策、区域发展政策指导的方向,积极参与优质企业并购重组活动。
2022年,北交所、新三板市场结构功能进一步完善,运行质量显著改善,坚持与沪深交易所错位发展。截至2022年末,新三板市场共有6,580家挂牌公司,北交所上市企业162家。市场流动性方面,2022年新三板市场成交金额798.58亿元,成交数量188.87亿股(数据来源:
股转公司网站,2023);2022年北交所成交额1,980.13亿元,成交数量达158.53亿股(数据来源:北交所网站,2023)。北交所定位于为“专精特新”等优质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功能逐步显现,为公司投行业务持续带来机遇。
报告期,公司坚持以价值发现为核心,发挥公司研究能力突出的优势,强化业务协同,为优质客户提供高质量的综合服务。截至2022年末,公司作为主办券商持续督导挂牌公司共计31家,其中“专精特新”企业占比61%(数据来源:股转系统、公司统计,2023)。
此外,在境外投资银行业务领域,公司主要通过间接全资持股的子公司广发融资(香港)开展相关业务。报告期,广发融资(香港)完成主承销(含IPO、再融资及债券发行)、财务顾问等项目24个。
2. 财富管理业务板块
本集团的财富管理业务板块主要包括财富管理及经纪业务、融资融券业务、回购交易业务及融资租赁业务。
(1)财富管理及经纪业务
本集团为客户买卖股票、债券、基金、期货及其他可交易证券提供经纪服务。
2022年12月末,上证综指较上年末下跌15.13%,深证成指较上年末下跌25.85%;沪深两市股基成交额247.87万亿元,同比下降10.29%(数据来源:WIND,2023)。
2022年,公司客户基础持续扩大和优化,高净值客户、专业机构、上市公司等客群经营
取得成效;财富管理业务在外部市场环境较不利等影响下仍取得良好发展,代销产品净收入和公私募保有额市占率均创历年新高;强化发达地区网点布局、人才储备和综合服务,支持重点区域战略,助力公司持续发展及财富管理转型;夯实合规风控管理,支持业务转型发展,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力。
截至2022年12月末,公司代销金融产品保有规模较上年末增长0.77%;代销的非货币市场公募基金保有规模在券商中位列第三(数据来源:中国基金业协会,2023);报告期易淘金电商平台的金融产品(含现金增利及淘金市场)销售和转让金额达2,166亿元。
2022年1月至12月,公司沪深股票基金成交金额19.90万亿元(双边统计),同比下降
6.60%。
公司沪深代理买卖证券业务的交易额及市场份额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 2022年1-12月 | 2021年1-12月 | ||
代理交易金额(亿元) | 市场份额% | 代理交易金额(亿元) | 市场份额% | |
股票 | 169,891.48 | 3.78 | 200,294.66 | 3.88 |
基金 | 29,137.37 | 6.29 | 12,806.19 | 3.49 |
债券 | 420,530.39 | 4.76 | 378,072.63 | 4.99 |
合计 | 619,559.24 | 4.49 | 591,173.48 | 4.51 |
注1:数据来自上交所、深交所、WIND,2023;注2:上表数据为母公司数据;注3:市场份额是指该类证券交易额占沪深两市该类证券同一时期交易总额的比例。
公司2022年代理销售金融产品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类别 | 本期销售总金额(亿元) | 本期赎回总金额(亿元) |
基金产品 | 1,024.24 | 835.95 |
信托产品 | 318.93 | 308.31 |
其他金融产品 | 3,814.42 | 3,820.96 |
合计 | 5,157.59 | 4,965.22 |
注:本表销售、赎回总金额包括场外、场内产品的认购、申购、赎回、定投等,亦包括销售广发资管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
在期货经纪业务领域,本集团通过全资子公司广发期货开展期货经纪业务,且通过广发期货的全资子公司广发期货(香港)及其全资子公司广发金融交易(英国)在国际主要商品及衍生品市场为客户提供交易及清算服务。
在境外,本集团主要通过间接全资持股的子公司广发经纪(香港)向客户提供经纪服务,涵盖在香港联交所及海外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债券等金融产品,利用自主开发的易淘金国际版
交易系统,着力拓展海外财富管理业务。2022年,广发经纪(香港)持续向财富管理转型,在全球市场震荡加剧的情况下,金融产品销售净收入和保有量均实现同比增长;企业客户数量持续增长,收入逐步上升。
(2)融资融券业务
截至2022年末,沪深两市融资融券余额15,403.92亿元,较2021年末下降15.93%(数据来源:WIND,2023)。
2022年,公司立足业务本源,坚持“客户中心导向”,在做好客户服务、合规风控的同时,促进业务健康有序发展。截至2022年末,公司融资融券业务期末余额为830.25亿元,较2021年末下降11.68%,市场占有率5.39%。
(3)回购交易业务
2022年,市场股票质押业务规模较上年继续呈下降态势。报告期,公司审慎开展股票质押业务,持续强化股票质押业务的风控准入,优化项目结构,股票质押业务规模有所下降。截至2022年末,公司通过自有资金开展场内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余额为96.29亿元,较2021年末下降25.25%。
(4)融资租赁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广发融资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2022年,受限于宏观经济增长放缓,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低位运行,融资租赁行业发展放缓。广发融资租赁持续加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与完善。截至2022年末,租赁应收款净额为2.50亿元。
3. 交易及机构业务板块
本集团的交易及机构业务板块主要包括权益投资及交易业务、固定收益销售及交易业务、股权衍生品销售及交易业务、另类投资业务、投资研究业务及资产托管业务。
(1)权益投资及交易业务
公司权益投资及交易业务主要从事股票及新三板股票的做市及交易。
2022年A股市场大幅波动。报告期,公司权益类投资坚持价值投资思路,运用定增、雪球等多策略投资工具,根据市场波动较好地控制了仓位,投资收益率优于相关市场指数表现。同时,公司通过做市商服务,维持市场的流动性,减少市场剧烈波动,提高定价效率,并满足公众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截至2022年12月末,公司为57家新三板企业提供做市服务。2022
年,公司做市业务荣获全国股转公司2022年度优秀做市规模做市商。
(2)固定收益销售及交易业务
公司固定收益销售及交易主要面向机构客户销售公司承销的债券,亦从事固定收益金融产品及利率衍生品的做市及交易。公司的机构客户主要包括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基金公司、财务公司、信托公司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及交易所交易多类固定收益及相关衍生产品,并提供做市服务,如国债、政策性金融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国债期货、利率互换及标准债券远期等。公司通过订立固定收益衍生工具(如利率互换、国债期货)以对冲因交易及做市业务中产生的利率风险。报告期,公司较好地控制了债券投资组合的久期、杠杆和投资规模,抓住了阶段性的市场机会,取得了较好的投资业绩。
(3)股权衍生品销售及交易业务
公司设计及销售多种柜台市场产品,包括非标准化产品、收益凭证以及场外衍生品等;同时,通过柜台市场为非标准化产品以及收益凭证产品提供流动性支持,并从事股票挂钩金融产品及股票衍生产品等品种做市及交易。
作为场外衍生品业务一级交易商,2022年公司持续大力加强团队及系统建设,不断提升产品创设、策略创新及交易销售能力;通过开展收益互换、场外期权等业务,持续为机构客户提供以场外衍生品为载体的资产配置和风险管理解决方案。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柜台市场累计发行产品数量46,061只,累计发行产品规模约15,241.58亿元,期末产品市值约1,719.20亿元。其中,2022年新发产品数量15,110只,新发产品规模约4,055.26亿元。
2022年,随着场内衍生品标的逐渐丰富,场内衍生品市场流动性逐步上升,投资者群体不断扩大。公司做市及量化自营投资较好地抓住了市场波动带来的交易机会,取得了较好的收益。2022年,公司做市业务获得上交所2022年度-优秀基金做市商、上交所2022年度-优秀期权做市商、上交所2022年度-优秀公募REITs做市商、上交所2022年度-最佳商品ETF做市商、深交所2022年度-优秀ETF流动性服务商、深交所2022年度-优秀REITs流动性服务商、深交所2022年度-优秀股票期权做市商奖项。
(4)另类投资业务
本集团通过全资子公司广发乾和以自有资金积极开展另类投资业务,目前以股权投资业务
为主。
2022年,广发乾和聚焦布局先进制造、医疗健康、新消费、硬科技、软科技、特殊机会投资等几大领域。报告期,广发乾和共新增45个投资项目,投资金额21.83亿元。
(5)投资研究业务
本集团的投资研究业务主要为机构客户提供包括宏观经济、策略、固定收益、金融工程、行业与上市公司等多领域的投资研究服务,获得机构客户的分仓交易佣金收入。具体包括在中国大陆及香港地区为全国社保基金、公募基金、保险公司、私募基金、财务公司、银行理财子公司、证券公司及其他机构投资者提供研究报告及定制化的投资研究服务。本集团的股票研究涵盖中国28个行业和840余家A股上市公司,以及近160家香港及海外上市公司。
公司卓越的研究能力在业界享有盛誉,屡获殊荣:2017年至2022年连续多年获得“新财富本土最佳研究团队”“新财富最具影响力研究机构”;连续多年获得“中国证券业分析师金牛奖”评选“五大金牛研究机构”奖;同时在“卖方分析师水晶球奖”“上证报最佳分析师”“新浪财经金麒麟最佳分析师”等评选中位居前列。报告期,公司产业研究院加强研究对公司核心业务的推动和支持,进一步推动研究驱动的经营模式,赋能公司全业务链发展。
(6)资产托管业务
公司立足于为各类资产管理产品提供优质的资产托管和基金服务业务,所提供服务的对象涵盖商业银行及其理财子公司、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基金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各类资产管理机构。
2022年,私募基金行业继续朝规范化、专业化方向发展,市场资源进一步向大中型优质私募基金管理人聚集;公募基金产品可采用券商结算模式,为券商资产托管业务提供了服务机会;银行理财产品的托管外包业务逐步向券商放开,为券商提供外包服务创造了机会。
报告期,公司积极拓展市场并坚持协同展业,加强基础系统建设、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强化风险控制体系,不断提升业务竞争力和客户满意度。截至2022年12月末,公司提供资产托管及基金服务的总资产规模为5,176.50亿元;其中托管产品规模为2,511.96亿元,提供基金服务产品规模为2,664.54亿元。
4. 投资管理业务板块
本集团的投资管理业务板块主要包括资产管理业务、公募基金管理业务及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1)资产管理业务
本集团提供资产管理服务以帮助客户实现金融资产的保值增值。本集团的资产管理客户包括个人及机构投资者。本集团通过全资子公司广发资管、广发期货及间接全资持股的子公司广发资管(香港)开展资产管理业务。2022年,资产管理行业步入发展的新阶段。中国证监会颁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监督管理办法》及其配套规则,适度放宽同一主体持有公募牌照数量限制,有利于券商资管申请公募基金管理业务资格,各家证券公司积极推进券商资管子公司的成立或公募基金管理业务资格的申请,加快公募化转型以抓住资产管理行业发展的契机。
广发资管管理投资于多种资产类别及各种投资策略的客户资产,包括固定收益类、权益类、量化投资类及跨境类产品。广发资管的客户主要包括商业银行、信托公司、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满足监管要求的客户群体。报告期,广发资管持续夯实主动管理、产品创设、渠道营销、合规风控、金融科技等核心能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运作机制。
截至2022年12月末,广发资管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和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净值规模较2021年末分别下降40.25%、58.45%和39.51%,合计规模较2021年末下降45.02%。
广发资管资产管理业务规模情况如下表所示:
资产管理净值规模(亿元) |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
集合资产管理业务 | 2,106.69 | 3,525.61 |
单一资产管理业务 | 539.30 | 1,297.97 |
专项资产管理业务 | 65.84 | 108.85 |
合计 | 2,711.83 | 4,932.44 |
数据来源:公司统计,2023;分项数据加总可能与汇总数据存在偏差,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2022年四季度,广发资管的私募资产管理月均规模排名第七(数据来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2023)。
本集团主要通过广发期货开展期货资产管理业务。在境外资产管理业务领域,本集团主要通过间接全资持股的子公司广发资管(香港)向客户就证券提供意见及提供资产管理服务。广发控股香港是香港首批获RQFII资格的中资金融机构之一。
(2)公募基金管理业务
本集团主要通过控股子公司广发基金和参股公司易方达基金开展公募基金管理业务。2022年,公募基金行业规模增速虽有所下降,但仍保持发展韧性;行业结构发生变化,固定收益产品和被动权益产品成为规模增长主力,产品数量进入“万只时代”。同时,监管部门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公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并修订相关法规,为行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基调、划好航道,指引基金公司坚持以投资者利益为核心,提高服务资本市场改革、服务居民财富管理需求、服务实体经济与国家战略的能力。
截至2022年末,公司持有广发基金54.53%的股权。广发基金是全国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管理人之一,亦向保险公司、财务公司、其他机构投资者及广大投资者提供资产管理服务。此外,广发基金可在中国境内募集资金通过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计划(QDII)、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计划(QDLP)投资于境外资本市场,并可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广发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RQFII方式将在境外募集资金投资于中国境内资本市场。截至2022年末,广发基金管理的公募基金规模合计12,497.37亿元,较2021年末上升10.63%;剔除货币市场型基金后的规模合计7,052.90亿元,行业排名第3(数据来源:公司统计、WIND,2023)。截至2022年末,公司持有易方达基金22.65%的股权,是其三个并列第一大股东之一。易方达基金是全国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管理人之一,亦向保险公司、财务公司、企业年金、其他机构投资者及广大投资者提供资产管理服务。此外,易方达基金可在中国境内募集资金通过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计划(QDII)投资于境外资本市场,并可将在境外募集资金通过RQFII方式投资于中国境内资本市场。截至2022年12末,易方达基金管理的公募基金规模合计15,728.10亿元,较2021年末下降7.83%;剔除货币市场型基金后的规模合计10,255.44亿元,行业排名第1(数据来源:公司统计、WIND,2023)。
(3)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本集团主要通过全资子公司广发信德从事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2022年度,广发信德聚焦布局生物医药、智能制造、企业服务等行业。截至2022年末,广发信德管理基金总规模超过150亿元。
在境外市场,本集团主要通过间接全资持股的子公司广发投资(香港)及其下属机构开展境外私募股权基金业务,已完成的投资主要覆盖高端制造、TMT、大消费、生物医疗等领域,部分投资项目已通过并购退出或在香港、美国等证券交易所上市。
五、报告期董事会情况
(一)报告期董事会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2022年1月10日 | 2022年1月11日 | 所有议案均通过表决 |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2022年2月10日 | 2022年2月11日 | 所有议案均通过表决 |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2022年3月11日 | 2022年3月12日 | 所有议案均通过表决 |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2022年3月30日 | 2022年3月31日 | 所有议案均通过表决 |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 2022年4月29日 | 2022年4月30日 | 所有议案均通过表决 |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 2022年8月30日 | 2022年8月31日 | 所有议案均通过表决 |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 2022年10月28日 | 2022年10月29日 | 所有议案均通过表决 |
(二)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林传辉 | 7 | 5 | 2 | 0 | 0 | 否 | 2/2 |
葛长伟 | 6 | 4 | 2 | 0 | 0 | 否 | 1/1 |
李秀林 | 7 | 0 | 7 | 0 | 0 | 否 | 1/2 |
尚书志 | 7 | 0 | 7 | 0 | 0 | 否 | 1/2 |
郭敬谊 | 7 | 3 | 4 | 0 | 0 | 否 | 1/2 |
孙晓燕 | 7 | 5 | 2 | 0 | 0 | 否 | 2/2 |
秦 力 | 7 | 5 | 2 | 0 | 0 | 否 | 2/2 |
范立夫 | 7 | 0 | 7 | 0 | 0 | 否 | 1/2 |
胡 滨 | 7 | 0 | 7 | 0 | 0 | 否 | 1/2 |
梁硕玲 | 7 | 0 | 7 | 0 | 0 | 否 | 1/2 |
黎文靖 | 7 | 1 | 6 | 0 | 0 | 否 | 2/2 |
(三)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四)董事会独立性
为提升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及成效,公司通过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规
则》等制度,确保任何董事的独立观点及意见能够传达至董事会。
(1)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制度中,为董事履职做出指引,确保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并规定了董事为规避利益冲突而需采取的行动;
(2)公司董事会11名组成成员中有7名非执行董事,其中包括符合两地上市规则的4名独立非执行董事;
(3)在候选人获提名委任为新独立非执行董事前,提名委员会将全面评估其独立性、工作经历和专业素养等,亦会每年评估现有独立非执行董事的持续独立性和其履职的时间投入。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3.13条,所有独立非执行董事均须每年以书面确认其符合独立性要求;
(4)非执行董事就其于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任职收取固定津贴;
(5)董事会下设的各专门委员会履职过程中,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履职提供独立专业意见,有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6)公司董事会每年对董事的履职进行考核,当事董事均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确定董事的最终考核结果后,并将董事绩效考核和薪酬情况专项说明向股东大会汇报。
公司认为,报告期内上述措施和政策均得到有效的执行。
(五)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报告期,不存在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未被采纳的情况。报告期,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就“当前形势下,公司实现积极变革,推动核心能力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有效路径”专门召开会议与公司董事长进行了讨论。公司将独立非执行董事的意见融入日常的经营发展中,聚焦核心能力建设,围绕公司高质量发展中心任务,优化业务结构,提高组织变革能力,推动各业务板块竞争力持续提升,提高综合金融服务能力。
(六)董事会在企业管治方面的主要举措
就企业管治而言,董事会或授权下属专门委员会履行以下职权:制定及检讨公司的企业管治政策及常规,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检讨及监察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培训及持续专业发展;检讨及监察发行人在遵守法律及监管规定方面的政策及常规;检讨发行人遵守《企业管治守则》的情况及在《香港上市规则》附录十四《企业管治报告》内的披露。报告期,公司董事会在企
业管治方面的主要举措如下:
(1)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证券公司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指引》,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工作的开展及评估程序,客观揭示和有效防范合规风险,结合《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合规管理实施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对《广发证券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工作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
(2)为响应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加强行业文化建设的号召,同时以实际行动积极践行助力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的国家战略,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
(3)公司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提供专业培训。2022年,公司积极组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参加监管部门、上市公司协会和行业协会组织的各类培训;及时将监管部门发布的法律法规、指引、通知、专刊等发送给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并每月为其提供公司编制的《董监事通讯》,有助其及时了解证券行业发展动态和公司经营情况,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提供便利。
董事会在公司《2022年度报告》公布前,对公司《2022年度报告》中的公司治理章节暨企业管治报告进行了审阅,认为该部分内容符合《香港上市规则》中的相关要求。
(七)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良好,对报告期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主要情况如下:
1. 2022年5月20日,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根据该议案,公司聘请安永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2. 2022年5月20日,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广发证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已于2022年7月13日前完成了利润分配事宜,以公司当时股本7,621,087,664股剔除已回购A股股份15,242,153股后的7,605,845,511股为基数,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人民币
5.0元(含税)。
3. 2022年5月20日,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发行的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合计余额1,112亿元,其中:公开发行公司债券744亿元,其他债务融资工具368亿元(含: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153亿元、一般次级债券105亿元、永续次级债券110亿元)。
4. 2022年5月20日,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议案。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自该次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正式生效;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向广东证监局递交了《关于修订广发证券公司章程的备案报告》。
六、董事、监事服务合同
公司与现任第十届董事会11位董事、第十届监事会5位监事均签署了《董事服务合同》和《监事服务合同》。董事、监事的任期自股东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决议通过起至第十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届满日止。《董事服务合同》和《监事服务合同》对董事、监事在任期内的职责、任期等进行了约定。
七、董事、监事在重要合约中的权益
除服务合同外,本集团均未订立任何令公司董事或监事于报告期直接或间接享有重大权益的重要合约。
八、董事与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中所占的权益
公司董事在与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中不持有权益。
九、关于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和内幕信息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和《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对信息披露各部门职责、信息披露基本原则、信息披露内容、信息披露程序、信息披露差错及追责等进行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信息披露事务的具体执行机构。公司严格按照《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开展信息披露工作。公司董事会确认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有效实施,确保公司相关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公平性,以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办法》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规程》,进一步规范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根据该办法,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部门及信息披露的具体执行部门,由董事会秘书直接领导。公司与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和董事会办公室具体执行信息披露事务人员均签订了保密协议,要求其承诺在任职期间以及在离任后持续履行保密义务直至有关信息披露为止。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公司的主要股东、中
介服务机构等内幕信息知情人积极配合公司完成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定期报告和定期报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同时报送深交所。公司日常业务经营过程中,董事长、总经理是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分管业务和部门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和控股子公司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在开展业务过程中有可能接触到内幕信息的公司业务人员也负有保密责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前的编制、传递、审核、披露等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名单,以及知情人员知悉内幕信息的内容和时间等相关档案,供公司自查和相关监管机构查询,并根据具体事项定期向广东证监局互联网监管信息平台报送内幕消息知情人。公司制定了《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办法》。根据该办法,公司相关部门及子公司依据法律法规等的要求对外报送信息前,需要将报送的信息经相关内部程序审批通过后,并由董事会秘书审核批准后方可对外报送。公司对外报送的信息若涉及重大事项,应作为内幕信息,公司相关部门、控股子公司的经办人员应向接收方相关人员送达保密提示函。董事会办公室建立了信息外部使用备案登记制度。由专人按时间顺序逐项备案登记。备案登记的内容主要包括信息传递部门、经办人、信息标题、送达单位、送达时间、送达方式、是否经过审批(如有)、是否提供保密揭示函等。同时要将外部单位及相关人员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在案备查。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组织开展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日常及专项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公司建立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十、投资者关系
1. 报告期公司制度修订情况
(1)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证券公司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指引》,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工作的开展及评估程序,客观揭示和有效防范合规风险,结合《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合规管理实施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对《广发证券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工作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
(2)为响应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加强行业文化建设的号召,同时以实际行动积极践行助力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的国家战略,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
2. 报告期投资者关系工作开展情况
为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规定了公司与股东等的沟通政策,并根据上述制度规定的政策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进行沟通。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确保股东及一般投资者及时取得全面及相同的深交所和香港联交所数据(包括其财务表现、战略目标及规划、重大事项、企业管治及风险状况),让股东及一般投资者与公司及公司上市地交易所加强沟通。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中列出不同的沟通渠道(其中包括深交所互动易平台、香港联交所网站、公司网站、股东会议、电话咨询、电子邮箱等),个人及机构股东均可透过这些渠道不时与公司及公司上市地交易所沟通及反映意见,确保公司与股东的沟通有效。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组织开展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日常及专项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公司建立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公司依据监管要求和业务发展需要组织了多种形式线上、线下的投资者及分析师交流活动,公司通过专设的投资者热线、公司网站、电话会议、现场接待、策略会、网上互动、业绩发布会等多种载体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2022年,公司经营管理层及投资者关系团队与国内外的机构投资者及分析师召开各种形式的会议27次,接待机构投资者近200余人;公司通过深交所互动易回复投资者提问近80条。
公司在年度及半年度业绩发布后,为进一步向投资者宣传公司业绩及经营情况,公司积极利用电话或网络形式积极促进与投资者、分析师的沟通。本年度公司召开1次年度业绩发布会、1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及1次半年度业绩发布会。2022年3月31日,公司以电话会议的形式召开2021年度业绩发布会,出席分析师以及重要机构投资者约60人;2022年4月1日,公司通过网络互动问答的形式召开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全面与投资者进行广泛沟通;2022年8月31日,公司以电话会议的形式召开2022年半年度业绩发布会,出席分析师以及重要机构投资者约60人;公司董事长均出席了公司业绩发布会及业绩说明会。公司高度重视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积极回复深交所互动易平台投资者关注问题,并开通两部投资者热线,与投资者保持顺畅有效的沟通。
未来,公司将持续通过公司投资者关系网站、投资者热线和信箱等渠道,使投资者方便、快捷、及时和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通过业绩发布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积极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进一步丰富投资者关系活动的形式,为广大投资者和分析师提供更好的服务。
公司接待投资者的具体情况请见公司《2022年度报告》“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三、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
十一、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报告期内,本集团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战略大局,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聚焦“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致力于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绿色低碳产业建设;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秉承客户至上、合作共赢的核心价值观,通过优质的客户服务,实现公司与客户的共同成长;重视投资者保护和股东利益回报,建设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以员工为本,关注员工健康安全,建立健全职工权益保障制度体系,促进员工发展;持续提升ESG(环境、社会及管治)治理水平,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积极回应利益相关方关注重点,切实做到公司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自身发展与社会发展相互协调。
报告期内,本集团公益支出共计4,987.80万元(其中,含公司向广发公益基金会的捐资,及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公益支出等)。本集团设立的广发公益基金会积极开展乡村振兴、助学兴教等活动,报告期内公益支出2,968.23万元。
广发公益基金会,以助学兴教、扶贫济困为主线,先后开展了“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示范村”项目,持续开展广发证券大学生微创业行动、广发证券满天星乡村儿童阅读计划、广发爱心篮球场、“自由呼吸”重症肺炎儿童救助基金、“发现含羞草”胸廓畸形儿童关爱基金、广发证券护理专业定向班等公益项目。
本集团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积极承担企业公民的责任,为社会发展贡献公益力量。报告期内,广发乾和通过广发公益基金会向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捐资,用于支持高校队伍建设和人才引进工作。广发期货通过广发公益基金会向云南省江城县、陕西省延长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麦盖提县库尔玛乡、广东省海丰县、安徽省太湖县和广东省云浮市镇安镇等地捐资,支持畜牧、种植业和农产品加工等项目。广发基金在兴教助学、人才培养、乡村振兴、应急救灾等方面积极开展社会公益和捐赠项目,坚持服务国家战略,投身社会公益事业,以实际行动履行金融机构的企业社会责任。
详细情况请参见《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暨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
十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助力乡村振兴,在广东省云浮市镇安镇的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组团结对帮扶基础上,新增结对帮扶吉林省安图县、龙井市和江西省南康区,实施帮扶项目25个,助力当地壮大特色农业产业、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提升镇村公共服务能力、完善公共基础设施,累计受益人口超过1万人。报告期内,凭借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乡村振兴方面的担当和贡献,公司荣获乡村振兴权威奖项十余个,被中共广东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授予2022年“广东扶贫济困红棉杯金杯”。
以上报告,请予以审议。
广发证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
现将《广发证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汇报如下:
一、2022年财务状况
2022年末集团资产总额6,172.56亿元,较年初增加814.01亿元。从年初年末集团的资产结构变动情况来看,主要是:(1)货币资金和结算备付金总额1,568.57亿元,较年初增加98.50亿元,主要是客户存款及备付金有所增长;(2)融出资金828.23亿元,较年初减少144.08亿元;(3)买入返售证券189.40亿元,较年初减少10.52亿元,主要是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规模有所下降;(4)金融投资资产余额合计3,028.20亿元(包含交易性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较年初增加668.95亿元,其中债券、权益、以及货币基金和理财产品的持仓规模均有所上升;(5)应收款项137.72亿元,较年初增加88.79亿元,主要来自场外业务应收保证金规模的增长;(6)存出保证金203.42亿元,较年初增加78.47亿元,主要是交易保证金规模增长;(7)长期股权投资余额87.44亿元,较年初增加4.96亿元,主要是:
确认联营合营企业投资收益9.35亿元,联营合营企业投资净增加1.41亿元,以及收到联营合营公司现金红利5.89亿元。
2022年末集团负债总额4,924.63亿元,股东权益合计1,247.93亿元,分别较年初增加674.09亿元、139.91亿元。从年初年末集团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变动情况来看,主要是:(1)拆入资金余额190.71亿元,较年初增加74.54亿元;(2)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余额1,250.58亿元,较年初增加438.28亿元;(3)代理买卖证券款余额1,375.85亿元,较年初增加108.54亿元;(4)发行的公司债、收益凭证、长短期借款等长短期债务余额1,577.52亿元,较年初减少100.63亿元;(5)交易性金融负债119.85亿元,较年初增加11.62亿元,主要是发行结构化票据带来的增加;(6)应付款项218.09亿元,较年初增加147.35亿元,主要来自应付客户保证金规模的增加;(7)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1,201.46亿元,较年初增加135.21亿元,主要是:本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9.29亿元,发行永续债增加其他权益工具100亿元,分配现
金红利38.03亿元,其他综合收益及其他较年初减少6.05亿元。
2022年母公司净资本798.47亿元,较年初增加136.80亿元。
二、2022年盈利情况
2022 年,我国资本市场改革持续深化,证券行业迎来重要发展机遇,但在复杂的国内外环境影响下,资本市场波动加剧,A股主要股指均大幅下跌,市场股基交易额、两融日均规模有所下降。2022年,公司经营管理层带领全体员工共同努力、积极作为,公司主要业务取得良好发展,实现营业收入 251.32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9.29 亿元。
从集团各项收入的变动情况来看:(1)实现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163.63亿元,较上年下降12.89%,主要是公司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资产管理及基金管理业务手续费净收入同比下降,而投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有所增长;(2)实现利息净收入41.01亿元,较上年下降16.83%,主要是融出资金利息收入、其他债权投资利息收入同比有所减少;(3)实现投资收入(含投资收益、公允变动损益)22.00亿元,较上年下降69.54%,主要是交易性金融工具投资收益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减少;(4)实现其他收益14.33亿元,较上年上升16.64%;(5)实现其他业务收入10.82亿元,较上年下降47.88%,主要是大宗商品销售收入减少。从集团各项营业支出变动情况来看:(1)集团共发生业务及管理费总额138.09亿元,较上年下降13.48%,主要是职工费用、基金及资产管理计划代销佣金支出有所减少;(2)集团共冲回信用减值损失3.72亿元,主要是对融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合计冲回减值4.11亿元;(3)集团其他业务成本10.60亿元,较上年下降48.50%,主要是大宗商品销售支出减少。
2022年集团共发生营业外收入0.03亿元、营业外支出0.63亿元,集团营业收入扣除营业支出和营业外净支出之后,集团实现利润总额103.88亿元,实现归母净利润79.29亿元,分别较上年下降30.58%、26.95%。
三、母、子公司经营情况
2022年,母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1.65亿元,净利润78.48亿元,分别较上年下降23.16%、
9.71%。
从各子公司经营情况来看:广发期货实现营业收入19.35亿元,净利润2.45亿元;广发香港实现营业收入2.50亿元(人民币),净利润-1.37亿元(人民币);广发信德实现营业收入3.27
亿元,净利润1.24亿元;广发乾和实现营业收入1.84亿元,净利润0.41亿元;广发资管实现营业收入6.49亿元,净利润1.33亿元;广发融资租赁实现营业收入0.36亿元,净利润-0.12亿元;广发基金实现营业收入83.92亿元,净利润21.34亿元。
四、集团主要财务指标及母公司风险控制指标情况:
1、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 2022年 | 2021年 |
每股收益(元) | 1.02 | 1.42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注 | 15.76 | 13.9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7.23% | 10.67% |
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总股本。
2、母公司主要监管指标:
项目 | 2022年末 | 预警标准 | 监管标准 |
净资本 | 798.47亿元 | ||
风险覆盖率 | 186.58% | ≥120% | ≥100% |
资本杠杆率 | 13.04% | ≥9.6% | ≥8% |
流动性覆盖率 | 213.79% | ≥120% | ≥100% |
净稳定资金率 | 147.26% | ≥120% | ≥100% |
净资本/净资产 | 76.19% | ≥24% | ≥20% |
净资本/负债 | 24.29% | ≥9.6% | ≥8% |
净资产/负债 | 31.88% | ≥12% | ≥10% |
自营权益类证券及证券衍生品/净资本 | 47.87% | ≤80% | ≤100% |
自营非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净资本 | 311.13% | ≤400% | ≤500% |
母公司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监管标准。
以上报告,请予以审议。
关于公司2023年自营投资额度授权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关于加强上市证券公司监管的规定(2020年修订)》《关于证券公司证券自营业务投资范围及有关事项的规定》《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规范》《证券公司证券自营业务指引》《证券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引》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自营投资授权管理,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自营业务投资额度授权如下:
1. 授权公司董事会在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自律组织关于证券公司监管、自营投资管理、风险管理的相关规定下,在公司证券自营业务投资额度不得超过中国证监会各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上限的前提下,合理确定公司自营投资总规模上限,并根据市场情况、监管环境和经营表现对自营投资额度配置进行调整,自营投资范围限于《证券公司证券自营投资品种清单》及其修订版本、监管部门认可的证券品种。
2. 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规定》及其以后修订版本规定的风控指标监管标准范围内,科学配置自营业务投资额度,审慎制定自营业务风险限额。授权公司董事会可在第一项授权范围内调整公司经营管理层自营投资额度。
3. 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当外部法律法规出现修订时,根据需要合理调整自营业务规模及风险限额,以确保公司证券自营业务额度不超过中国证监会各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需说明的是,上述额度是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以及市场波动的特点所确定的自营投资额度上限,其总量及变化并不代表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对于市场的判断;上述额度不包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额度,长期股权投资额度仍按照公司相关决策程序确定、执行。
以上议案,请予以审议。
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连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规则》”)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2023年度将发生的日常关联/连交易进行了预计。
一、预计2023年度《深交所上市规则》项下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
分类 | 交易类型 | 相关交易情况 | 定价原则及2023年度 预计金额 | 关联方注1 | 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 (万元) | 2022年实际发生情况注2 | |
发生金额(万元)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
投资银行 | 证券承销及保荐收入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提供证券承销及保荐业务服务产生的收入。 | 将参照市场水平定价,但因证券发行规模受市场情况影响较大,成交量无法预计,因此公司的该项收入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公司所有关联方 | 861.84 | 389.72 | 0.70 |
财务顾问收入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提供财务顾问业务服务产生的收入。 | 将参照市场水平定价,但因客户需求无法预计,因此公司的该项收入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公司所有关联方 | - | - | - | |
财富管理 | 证券经纪业务佣金收入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通过特定交易席位为关联方提供交易服务而产生的席位收入。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关联方提供交易服务而产生的佣金收入。 | 将参照市场化水平定价,但因交易量受市场行情和投资决策影响,成交金额无法预计,因此公司的该项收入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吉林敖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注3 | 0.02 | 10.08 | 0.00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838.98 | 5,150.25 | 0.96 | ||||
其他关联方 | 0.21 | 0.89 | 0.00 | ||||
投资咨询业务收入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提供投资咨询服务而产生的收入。 | 将参照市场水平定价,但因客户需求无法预计,因此公司的该项收入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公司所有关联方 | - | - | - |
分类 | 交易类型 | 相关交易情况 | 定价原则及2023年度 预计金额 | 关联方注1 | 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 (万元) | 2022年实际发生情况注2 | |
发生金额(万元)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
融资融券、回购交易、融资租赁和放债业务(香港)等融资类业务利息收入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提供融资融券、回购交易、融资租赁和放债业务(香港)等融资类业务收取的利息收入。 | 将参照市场化水平定价,但因交易量受市场行情影响,相关业务规模无法预计,因此公司的该项收入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公司所有关联方 | - | 0.00 | 0.00 | |
期货业务佣金收入 | 广发期货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为关联方提供交易、咨询等服务而产生的佣金收入。 | 将参照市场化水平定价,但因交易量受市场行情和投资决策影响,成交金额无法预计,因此公司的该项收入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吉林敖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 | - | - |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1.18 | 134.88 | 0.25 | ||||
其他关联方 | - | 1.32 | 0.00 | ||||
现货贸易业务收入 | 广发期货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现货贸易业务而产生的业务收入。 | 将参照市场化水平定价,但因市场行情和客户需求无法预计,因此成交量及成交金额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公司所有关联方 | - | - | - | |
基金等产品代销收入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代销关联方发行的基金等产品,获取申购费、赎回费、认购费、转换费、客户维护费(尾随佣金)等相关收入。 | 将参照市场化水平定价,但因认购基金属于客户自主行为且受市场行情影响,申购金额和赎回金额无法预计,因此公司的该项收入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629.51 | 4,660.47 | 5.99 | |
其他关联方 | - | - | - | ||||
交易及机构 | 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金额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进行股票、债券、衍生品等各类证券和金融产品(不含关联方发行的基金等理财产品)的交易注4金额。 | 将参照市场化水平定价,但因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属于客户自主行为且受市场行情影响,交易金额无法预计,因此公司的该项交易金额规模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 - | - |
其他关联方 | 274,836.20 | 35,017.83 | 0.00 |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持有公司关联方发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 | 484,682.32 | 489,283.95 | 7.05 |
分类 | 交易类型 | 相关交易情况 | 定价原则及2023年度 预计金额 | 关联方注1 | 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 (万元) | 2022年实际发生情况注2 | |
发生金额(万元)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
行的基金等理财产品期末市值余额。 | 司 | ||||||
其他关联方 | - | - | - | ||||
发行收益凭证利息支出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发行收益凭证而产生的利息支出。 | 将参照市场化水平定价,但因认购收益凭证属于客户自主行为且受市场行情影响,认购金额无法预计,因此公司的该项支出/负债规模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公司所有关联方 | - | - | - | |
发行收益凭证而形成的负债 | 公司关联方购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行的收益凭证而形成的负债。 | 公司所有关联方 | - | - | - | ||
做市业务收入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关联方提供做市服务而产生的收入。 | 将参照市场估值定价,但因做市标的数量和市场波动水平无法预计,因此公司的该项收入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公司所有关联方 | - | - | - | |
柜台市场转让交易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柜台市场关联方客户持有的产品提供流动性而产生的收入。 | 将参照市场化水平定价,但因客户对流动性的需求受市场行情影响,因此公司的该项收入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公司所有关联方 | - | - | - | |
托管及基金服务业务 |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托管及基金服务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将参照市场化水平定价,由于所提供的托管及基金服务业务的产品规模无法预计,因此公司该项收入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 - | - | |
其他关联方 | - | - | - | ||||
投资管理 | 受托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收入 | 公司关联方持有公司及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广发期货有限公司等子公司管理的理财产品,产 | 将参照市场水平定价,因公司受托关联方客户的资产规模以及根据管理业绩产生的收入尚不确定,且受行情影响波动较大,因此公司的该 | 吉林敖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1.92 | 9.67 | 0.01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 - | - |
分类 | 交易类型 | 相关交易情况 | 定价原则及2023年度 预计金额 | 关联方注1 | 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 (万元) | 2022年实际发生情况注2 | |
发生金额(万元)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
生的管理费及其他收入。 | 项收入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其他关联方 | 1.91 | 29.35 | 0.04 | ||
基金产品等管理费收入 | 公司关联方持有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行的基金等理财产品,产生的管理费及其他收入。 | 产品以净值发行并参照市场化水平收取管理费等费用,具体收入金额取决于市场行情和投资判断,因此该项收入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吉林敖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11.47 | 52.11 | 0.01 |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79 | 13.59 | 0.00 | ||||
其他关联方 | 277.94 | 1,063.55 | 0.13 | ||||
公司关联方持有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基金等产品,产生的管理费及其他收入。 | 吉林敖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 | 102.67 | 0.01 |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 - | - | ||||
其他关联方 | - | 1,566.47 | 0.19 | ||||
与关联方共同投资 | 公司及从事投资业务的子公司根据日常业务开展需要,与关联方共同设立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投资相关企业等。 | 将参照市场化水平、根据相关协议确定投资金额,因业务发生及规模的不确定性,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吉林敖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 | - | - | |
其他关联方 | 800.00 | 18,750.00 | 6.82 |
注1:上表关联方是指依据《深交所上市规则》和《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辖区证券公司关联交易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广东证监发〔2018〕77号)》中所定义的关联法人及关联自然人。注2:2022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披露的《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连交易的公告》。注3:“吉林敖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指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注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进行股票、债券、衍生品等各类证券和金融产品(不含关联方发行的基金等理财产品)的交易包括发行认购、自营交易、回购与拆借(含利息)、股权投资等(不含《深交所上市规则》6.3.11所列情形)。
除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以外,公司与关联方发生下列交易时,可按《深交所上市规则》
6.3.11及《广发证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免于履行相关义务:
(1)一方以现金方式认购另一方公开发行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公司债券或者企业债券,
但提前确定的发行对象包含关联人的除外;
(2)一方作为承销团成员承销另一方公开发行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公司债券或者企业债券;
(3)一方依据另一方股东大会决议领取股息、红利或者报酬;
(4)公司按与非关联人同等交易条件,向《深交所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款第(二)项至第(四)项规定的关联自然人提供产品和服务;
(5)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深交所上市规则》项下主要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介绍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敖东”)法定代表人为李秀林,注册资本为11.63亿元,经营范围包括:种植养殖、商业(国家专项控制、专营除外);机械修理、仓储;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12种进口商品除外)进口;医药工业、医药商业、医药科研与开发;汽车租赁服务;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住所为“吉林省敦化市敖东大街2158号”。截至2022年9月30日,吉林敖东总资产299.13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52.79亿元;2022年1-9月,吉林敖东营业收入19.13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80亿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吉林敖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A股和H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9.71%;公司董事李秀林先生担任吉林敖东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吉林敖东符合《深交所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且同时构成《香港上市规则》项下的关连人士。吉林敖东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方达基金”)法定代表人为刘晓艳,注册资本为
1.32亿元,经营范围包括: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住所为“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荣粤道188号6层”。截至2022年12月31日,易方达基金总资产243.02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46.17亿元;2022年度,易方达基金营业收入139.15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18亿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持有易方达基金22.65%的股权,为其并列第一大股东。公司副总经理易阳方先生担任易方达基金的董事;易方达基金符合《深交所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但不构成《香港上市规则》项下的关连人士。
易方达基金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三、2023年度《香港上市规则》项下日常关连交易的情况
对于符合《香港上市规则》定义的关连交易,公司严格按照《香港上市规则》和《广发证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开展,履行相关决策及披露程序。同时,公司与关连人士发生下列关连交易时,可按《香港上市规则》第十四A章及《广发证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第三十条的规定免于履行相关义务:
(1)符合最低豁免水平的交易;
(2)财务资助;
(3)上市集团公司发行新证券;
(4)在证券交易所买卖证券;
(5)上市集团公司回购证券;
(6)董事的服务合约及保险;
(7)购买或出售消费品或消费服务;
(8)共用行政管理服务;
(9)与被动投资者的联系人进行交易;及
(10)与附属公司层面的关连人士进行交易。
四、关联/连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连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原则
公司与各关联/连方之间发生的业务均遵循市场化的定价原则,公司主要业务及具体定价原则如下:
1. 证券承销、保荐、财务顾问收入:参照市场化水平及行业惯例定价;
2. 经纪业务佣金收入:参照市场上同类交易服务的佣金费率定价;
3. 融资融券、回购交易和放债业务(香港)利息收入:参照市场化水平定价;
4. 期货业务佣金收入:参照市场上同类交易、咨询等服务的佣金费率定价;
5. 基金等产品代销收入:按照基金公司发行产品时的统一销售政策收取;
6. 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按照市场行情、公允价值、产品净值等市场化水平定价;
7. 发行收益凭证:参照市场化水平及行业惯例定价;
8. 做市业务收入:参照市场化水平定价;
9. 柜台市场转让交易收入:参照市场化水平定价;
10. 托管及基金服务业务收入:参照市场化水平定价;
11. 受托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收入:参照市场化水平及行业惯例定价;
12. 发行基金等理财产品收入:产品以净值发行并参照市场化水平收取管理费等相关费用;
13. 共同投资:参照市场化水平、根据相关协议确定投资金额。
(二)关联/连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在年度日常关联/连交易预计范围内,关联/连交易实际发生时,公司将另行签订相关协议。关联/连交易发生超出预计范围的,公司将按照相关内外部规定及时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拟进行的日常关联/连交易,均有利于公司在日常经营范围内拓展业务、增加盈利机会;
(二)相关关联/连交易具有可供参考的市场价格,公司拟以公允价格实施,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三)相关关联/连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连交易形成对关联/连方的依赖。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连交易事项基于业务发展和经营需要,属于正常交易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意见
1. 相关日常关联/连交易拟以公允价格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 相关日常关联/连交易的开展有利于促进公司的业务增长,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3. 相关日常关联/连交易情况应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在公司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4.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提请股东大会:
1. 同意实施上述关联/连交易;并同意若上述关联/连交易构成《香港上市规则》项下的关连交易,公司须遵照《香港上市规则》第十四A章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有关审批程序;
2.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业务需要在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连交易的范围内,新签或者续签相关协议。
关联/连股东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等对该议案须回避表决,亦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以上议案,请予以审议。
广发证券2022年度董事绩效考核和薪酬情况专项说明
各位股东:
2022年,根据《公司法》《证券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广发证券董事、监事履职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广发证券经营管理层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参考行业标准,公司对董事2022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考核,并据此确定了董事的薪酬。具体如下:
一、2022年度董事履职考核与薪酬原则
根据《广发证券董事、监事履职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董事2022年度的履职考核按照“董事的履职考核包括出席法定会议情况,在法定会议上的发言情况、是否受到监管部门处分以及是否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等方面”的原则进行。
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薪酬为年度津贴,按月平均发放,由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公司执行董事的薪酬包括工资、奖金及福利,具体适用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及其他相关规定;适用《广发证券经营管理层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的人员同时需依照该办法执行。
二、2022年度董事履职考核程序
公司董事的履职考核由董事自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评价、董事会审议确定三部分构成。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董事会对每位董事履职情况进行审议时,当事董事应回避表决。
公司执行董事的履职考核程序同时适用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及《广发证券经营管理层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等其他相关规定。
三、2022年度董事履职考核结果及薪酬
依照上述原则和程序,各位董事2022年度履职考核结果及薪酬具体如下:
(一)公司各位董事2022年度履职考核结果均为称职。
(二)非执行董事年度薪酬采用津贴制,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年度津贴为27万元整(含
税)/年,在股东单位任职的非执行董事年度津贴为18万元整(含税)/年。上述津贴由公司按月发放,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非执行董事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及与履行董事职责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三)执行董事依照公司相关制度考核并确定薪酬。
以上报告,请予以听取。
广发证券2022年度监事履职考核情况、薪酬情况专项说明
各位股东:
2022年,根据《公司法》《证券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监事履职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和《监事长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参考行业标准,公司制定了《广发证券监事会对监事2022年度履职监督评价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对监事2022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考核,并据此确定了监事的薪酬。具体如下:
一、2022年度监事履职考核原则
根据公司《董事、监事履职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监事2022年度的履职考核按照“监事的履职考核包括出席法定会议情况,在法定会议上的发言情况、是否受到监管部门处分以及是否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等方面”的原则进行。
二、2022年度监事履职考核的程序
公司监事的履职考核由监事自评、监事互评、监事会审议确定三部分构成。监事会对每位监事履职情况进行审议时,当事监事应回避表决。
公司职工监事的考核及薪酬同时适用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及其他相关规定,同时,公司职工监事还向全体职工代表进行了年度述职,并接受职工代表的民主评议。公司监事长并适用《监事长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
三、2022年度监事履职考核结果及薪酬
依照上述原则和程序,按照《广发证券监事会对监事2022年度履职监督评价实施方案》,公司对各位监事2022年度的履职考核结果和薪酬具体如下:
(一)公司各位监事2022年度履职考核结果均为称职。
(二)监事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享有相应的薪酬。非职工监事年度薪酬采用津贴制,非职工监事津贴标准为15万元整(含税)/年。上述津贴由公司按月发放,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非职工监事参加公司监事会会议、列席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及与履行监事职责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三)公司职工监事薪酬具体适用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及其他相关规定,监事长并适用《监事长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
以上报告,请予以听取。
广发证券2022年度经营管理层履职情况、绩效考核情况、薪酬情况专
项说明
各位股东:
2022年,根据《公司法》《证券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广发证券董事、监事履职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广发证券经营管理层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广发证券合规总监履职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参考行业标准,公司对经营管理层2022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考核,并据此确定了经营管理层的薪酬。具体如下:
一、2022年度经营管理层履职情况
2022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能够认真落实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积极推进、完成公司的各项工作计划和安排,执行有力;自觉规范执业行为,需回避的事项及时申请回避,廉洁从业;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制度规定的情形,也未发生损害公司利益或股东权益的行为;经营管理层能切实履行其所承担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维护客户、员工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2022年度经营管理层考核情况
2022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的绩效考核程序按照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及《广发证券经营管理层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等其他相关规定执行。关于对合规总监的履职考核,公司按照监管规定及《广发证券经营管理层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广发证券合规总监履职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等要求执行,并根据监管要求向广东证监局履行相关程序。
三、2022年度经营管理层薪酬情况
经营管理层的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构成;其中,基本薪酬依照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及薪酬制度确定;绩效薪酬分配方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并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出具书面意见,最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的综合经营状况及业绩核定。
绩效薪酬的发放将按照《证券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要求和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以上报告,请予以听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