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76 证券简称:广发证券 公告编号:2024-012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2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15日在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40楼4011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其中监事赖剑煌先生、谢石松先生、卢馨女士以通讯方式参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监事长周锡太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提名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将王振宇先生、郑春美女士和周飞媚女士作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经审议:
(1)同意提交股东大会选举王振宇先生担任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
以上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2)同意提交股东大会选举郑春美女士担任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
以上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3)同意提交股东大会选举周飞媚女士担任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以上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以上各子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第十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本公告之附件。公司对第十届监事会各位监事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突出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第十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王振宇,男,1981年12月生。王振宇先生自2017年7月起任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自2020年7月起任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自2022年1月起任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其间:自2013年5月起任中山市公用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其主要工作经历包括:
2004年7月至2009年6月历任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文秘、董事会秘书助理、证券事务代表;2009年7月至2010年2月任延边公路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0年3月至2017年7月任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其间:2014年7月至2017年7月任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王振宇先生分别于2003年12月、2004年7月及2017年12月取得长春税务学院法学、金融学学士学位、吉林大学硕士学位,于2007年4月至2008年4月修毕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举办的企业管理研究生课程,于2009年12月至2010年12月修毕吉林大学管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进修课程。王振宇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条所列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郑春美,女,1965年2月生。郑春美女士自2007年9月起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其主要工作经历包括:1986年6月至2007年6月历任武汉大学会计系助教、讲师、会计系副教授;2013年5月至2020年5月任华昌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300278)独立董事;2014年6月
至2020年6月任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751)独立董事;2015年8月至2021年6月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355)独立董事:2016年5月至2022年8月任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2281)独立董事;2021年3月至2023年12月任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北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837174)独立董事;自2019年9月起任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0020)独立董事;自2020年12月起任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22年2月起任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0422)独立董事;自2022年4月起任华昌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300278)独立董事;自2024年1月起任湖北晨科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郑春美女士分别于1986年6月、1997年6月和2005年6月取得武汉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管理学硕士学位、经济学博士学位。郑春美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周飞媚,女,1985年2月生。周飞媚女士自2021年10月起任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其主要工作经历包括:2010年7月至2018年7月历任中山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计划中心投资专员、投资发展部副主任、投资营运部副经理(主持工作);2018年7月至2020年3月任中山市金融证券研究所有限公司研究二部研究员(部门经理);2020年3月至2021年2月任中山中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投资总监;2021年2月至2021年10月任中山公用事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投资方向)。周飞媚女士分别于2007年6月及2010年6月取得河北科技大学管理学学士学位及暨南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周飞媚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