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21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6月2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11人,参与表决董事11人。会议内容同时通知了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制定《广发证券内部问责制度》的议案
以上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二、审议关于修订《广发证券合规问责办法》的议案
以上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特此公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