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3年度)
股票简称:广发证券 | 股票代码:000776 |
债券简称:21广发04 | 债券代码:149500 |
债券简称:21广发05 | 债券代码:149562 |
债券简称:21广发06 | 债券代码:149563 |
债券简称:21广发07 | 债券代码:149564 |
债券简称:21广发10 | 债券代码:149633 |
债券简称:21广发11 | 债券代码:149634 |
债券简称:21广发12 | 债券代码:149635 |
债券简称:21广发13 | 债券代码:149658 |
债券简称:21广发17 | 债券代码:149687 |
债券简称:21广发19 | 债券代码:149702 |
债券简称:21广发20 | 债券代码:149703 |
债券简称:21广发21 | 债券代码:149704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3年度)
发行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债券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2024年6月
重要声明
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以下简称《执业行为准则》)、《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受托管理人”)作为相关债券的受托管理人编制本报告。招商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公开信息、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对外发布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等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发行人提供的相关资料或出具的相关说明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招商证券对本报告中所包含的从上述文件中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作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招商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报告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如无特别说明,本报告中相关用语具有与《募集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目
录
第一节
公司债券概况
...... 4第二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 5
第三节
发行人的经营与财务状况 ...... 7
第四节
募集资金的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的核查情况 ...... 11
第五节
发行人偿债能力和意愿分析 ...... 12
第六节
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重大变化、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14第七节
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 15
第八节
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 16
第九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 17
第十节
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 ................................................................................................................... 18
第十一节
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 19
第一节
公司债券概况
截至报告期末,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且存续的由招商证券担任受托管理人的债券包括:“21广发04”、“21广发05”、 “21广发06”、 “21广发07”、“21广发10”、“21广发11”、“21广发12”、 “21广发13”、“21广发17”、“21广发19”、 “21广发20”和“21广发21”,债券具体情况见下表:
此处指债券起息日在2023年12月31日(含)之前。
债券简称 | 核准批文和批准规模 | 存续规模 | 票面利率 | 起息日 | 债券期限 |
21广发04 | 证监许可【2021】1653号/核准规模500亿元 | 10.00亿元 | 3.68% | 2021-06-08 | 5年 |
21广发05 | 证监许可【2021】1653号/核准规模500亿元 | 30.00亿元 | 3.13% | 2021-07-23 | 3年 |
21广发06 | 证监许可【2021】1653号/核准规模500亿元 | 45.00亿元 | 3.45% | 2021-07-23 | 5年 |
21广发07 | 证监许可【2021】1653号/核准规模500亿元 | 15.00亿元 | 3.77% | 2021-07-23 | 10年 |
21广发10 | 证监许可【2021】1653号/核准规模500亿元 | 30.00亿元 | 3.10% | 2021-09-16 | 3年 |
21广发11 | 证监许可【2021】1653号/核准规模500亿元 | 20.00亿元 | 3.50% | 2021-09-16 | 5年 |
21广发12 | 证监许可【2021】1653号/核准规模500亿元 | 20.00亿元 | 3.90% | 2021-09-16 | 10年 |
21广发13 | 证监许可【2021】1653号/核准规模500亿元 | 30.00亿元 | 3.30% | 2021-10-15 | 3年 |
21广发17 | 证监许可【2021】1653号/核准规模500亿元 | 48.00亿元 | 3.30% | 2021-10-29 | 3年 |
21广发19 | 证监许可【2021】1653号/核准规模500亿元 | 40.00亿元 | 3.15% | 2021-11-17 | 3年 |
21广发20 | 证监许可【2021】1653号/核准规模500亿元 | 35.00亿元 | 3.50% | 2021-11-17 | 5年 |
21广发21 | 证监许可【2021】1653号/核准规模500亿元 | 10.00亿元 | 3.85% | 2021-11-17 | 10年 |
第二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依据《管理办法》、《执业行为准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以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持续关注发行人的资信状况和信用风险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实施情况等,并督促发行人履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中所约定的义务,积极行使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一、对发行人经营、资信情况的持续跟踪情况
作为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根据规定及约定编制《公司债券月度重大事项排查表》,每月书面问询发行人是否存在相关指标触发的情形,了解发行人是否涉及重大事项及信用风险。同时,招商证券通过查询发行人财务报告及公开渠道,定期或不定期监测发行人经营情况、财务情况、资信情况及相关公告舆情。经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未出现会对债券偿付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二、对增信机构、担保物及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实施情况的核查
“21广发04”、“21广发05”、 “21广发06”、 “21广发07”、“21广发10”、“21广发11”、“21广发12”、 “21广发13”、“21广发17”、“21广发19”、 “21广发20”和“21广发21”无增信措施。
上述债券不涉及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
三、监督专项账户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持续监督并定期检查发行人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和使用情况,监督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并提示发行人按照相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2021年,“21广发04”、“21广发05”、 “21广发06”、 “21广发07”、“21广发10”、 “21广发11”、“21广发12”、 “21广发13”、“21广发17”、“21广发19”、 “21广发20”和“21广发21”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报告期内不涉及对
募集资金的监督及检查。
四、督促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督促发行人按时完成定期信息披露、及时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
五、督促发行人履行债券偿还义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招商证券按照相关规定对发行人提前开展还本付息前排查工作,及时掌握各期受托管理的公司债券偿付资金安排,督促发行人按时履约。
六、受托管理人执行信用风险管理工作的情况
招商证券已按照监管机构要求,于2023年度对“21广发04”、“21广发05”、 “21广发06”、 “21广发07”、“21广发10”、 “21广发11”、“21广发12”、 “21广发13”、“21广发17”、“21广发19”、 “21广发20”和“21广发21”开展定期信用风险排查工作。
第三节
发行人的经营与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最新经营情况
中文名称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中文简称 | 广发证券 |
外文名称(如有) | Gf Securities Co.,Ltd |
外文缩写(如有) | GF SECURITIES |
法定代表人 | 林传辉 |
注册资本(万元) | 7,621,087,664 元 |
实缴资本(万元) | 7,621,087,664 元 |
注册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510627 |
公司网址(如有) | www.gf.com.cn |
电子信箱 | gfzq@gf.com.cn |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范围、主要产品(或服务)及其经营模式、主营业务开展情况如下:
发行人是专注于中国优质企业及众多有金融产品与服务需求的投资者,拥有行业领先创新能力的资本市场综合服务商。本集团利用丰富的金融工具,满足企业、个人及机构投资者、金融机构及政府客户的多样化金融需求,提供综合化的解决方案。本集团的主要业务分为四个板块:投资银行业务、财富管理业务、交易及机构业务和投资管理业务。
四个业务板块具体包括下表所列的各类产品和服务:
投资银行业务即本集团通过承销股票及债券和提供保荐及财务顾问服务赚取承销佣金、保荐费及顾问费;
财富管理业务即本集团通过提供经纪和投资顾问服务赚取手续费、顾问费及佣金,从融资融券、回购交易、融资租赁及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等赚取利息收入,并代销本集团及其他金融机构开发的金融产品赚取手续费;
交易及机构业务即本集团通过从权益、固定收益及衍生品的投资交易、另类投资及做市服务赚取投资收入及利息收入,向机构客户提供交易咨询及执行、投资研究服务和主经纪商服务赚取手续费及佣金;
投资管理业务即本集团通过提供资产管理、公募基金管理和私募基金管理服务赚取管理费、顾问费以及业绩报酬。
发行人的证券主营业务依赖于中国的经济增长、居民财富积累及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及表现,具体包括股票、债券和理财产品在内的金融产品的发行、投资及交易等重要因素。这些重要因素受经济环境、投资者情绪以及国际市场等多方面影响,整体趋势呈现出平稳运行态势。报告期内,本集团的主要业务和经营模式没有发生重大变化,符合行业发展状况。
表:
2023年度发行人经营情况表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业务类别 | 营业总收入 | 营业总支出 | 营业利润 率 | 营业总收入 比上年同期 增减 | 营业总支出 比上年同期 增减 | 营业利润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投资银行业务 | 581,828,019.29 | 838,682,574.20 | -44.15% | -3.34% | - 1.15% | - |
财富管理业务 | 10,531,069,541.21 | 4,143,622,737.77 | 60.65% | -5.14% | -5.95% | 增加 0.34 个百分点 |
交易及机构业务 | 3,709,050,961.97 | 1,642,922,562.86 | 55.71% | 29.43% | 2.54% | 增加 11.62 个百分点 |
投资管理业务 | 7,891,452,833.86 | 5,482,105,127.98 | 30.53% | -20.64% | -8.23% | 减少 9.40 个百分点 |
其他 | 586,130,279.95 | 2,397,400,235.42 | -309.02% | -5.37% | 29.29% | - |
合计 | 23,299,531,636.28 | 14,504,733,238.23 | 37.75% | -7.29% | - 1.22% | 减少 3.82 个百分点 |
二、发行人最新财务状况
根据《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发行人最新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亿元
指标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增减率 | 变动比例超过30%的,说明原因 |
资产总额 | 6,821.82 | 6,172.56 | 10.52% | - |
负债总额 | 5,415.06 | 4,924.63 | 9.96%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357.18 | 1,201.46 | 12.96% | - |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亿元
指标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增减率 | 变动比例超过30%的,说明原因 |
营业收入 | 233.00 | 251.32 | -7.29% | - |
营业利润 | 87.95 | 104.48 | -15.82% | - |
利润总额 | 87.44 | 103.88 | -15.82%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9.78 | 79.29 | -12.00%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65.08 | 71.46 | -8.93% | - |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亿元
指标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增减率 | 变动比例超过30%的,说明原因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9.19 | 500.22 | - | 本期融出资金及回购业务等产生现金净额减少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43 | -314.01 | - | 本期投资支付的现金流出减少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36 | -111.68 | - | 本期偿还债券及收益凭证产生的现金流出减少 |
4、主要财务指标
指标 | 2023年度/末 | 2022年度/末 | 增减率 | 变动比例超过30%的,说明原因 |
流动比率 | 1.53 | 1.69 | -9.47% | - |
速动比率 | 1.53 | 1.69 | -9.47% | - |
资产负债率 | 74.43% | 73.98% | 增加0.45个百分点 |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 727,304.45万元 | 796,677.68万元 | -8.71% | - |
EBITDA全部债务比 | 5.87% | 6.41% | 减少0.54个百分点 | - |
利息保障倍数 | 1.89 | 2.27 | -16.74% | - |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 | 0.28 | 6.58 | -95.74% | 主要为融出资金及回购业务等导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 |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 1.98 | 2.37 | -16.46% | - |
贷款偿还率 | 100.00% | 100.00% | - | - |
利息偿付率 | 100.00% | 100.00% | - | - |
第四节
募集资金的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的核查情况
一、各期债券募集资金情况及运用计划
截至2023年末,招商证券作为受托管理人的各期债券募集资金用途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债券简称 | 募集资金用途 | 募集规模 | 已使用金额 | 未使用金额 |
21广发04 | 补充营运资金 | 10.00亿元 | 10.00亿元 | 0.00亿元 |
21广发05 | 偿还到期债务、补充营运资金 | 30.00亿元 | 30.00亿元 | 0.00亿元 |
21广发06 | 偿还到期债务、补充营运资金 | 45.00亿元 | 45.00亿元 | 0.00亿元 |
21广发07 | 偿还到期债务、补充营运资金 | 15.00亿元 | 15.00亿元 | 0.00亿元 |
21广发10 | 偿还到期债务、补充营运资金 | 30.00亿元 | 30.00亿元 | 0.00亿元 |
21广发11 | 偿还到期债务、补充营运资金 | 20.00亿元 | 20.00亿元 | 0.00亿元 |
21广发12 | 偿还到期债务、补充营运资金 | 20.00亿元 | 20.00亿元 | 0.00亿元 |
21广发13 | 偿还到期债务、补充营运资金 | 30.00亿元 | 30.00亿元 | 0.00亿元 |
21广发17 | 偿还到期债务、补充营运资金 | 48.00亿元 | 48.00亿元 | 0.00亿元 |
21广发19 | 偿还到期债务、补充营运资金 | 40.00亿元 | 40.00亿元 | 0.00亿元 |
21广发20 | 偿还到期债务、补充营运资金 | 35.00亿元 | 35.00亿元 | 0.00亿元 |
21广发21 | 偿还到期债务、补充营运资金 | 10.00亿元 | 10.00亿元 | 0.00亿元 |
二、各期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截至2021年,“21广发04”、“21广发05”、 “21广发06”、 “21广发07”、“21广发10”、 “21广发11”、“21广发12”、 “21广发13”、“21广发17”、“21广发19”、 “21广发20”和“21广发21”已全部使用完毕,报告期内不涉及对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的持续监督。
三、各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核查情况
经受托管理人核查,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募集资金的用途、使用计划和专项账户管理安排,截至2021年,“21广发04”、“21广发05”、 “21广发06”、 “21广发07”、“21广发10”、 “21广发11”、“21广发12”、 “21广发13”、“21广发17”、“21广发19”、 “21广发20”和“21广发21”已全部使用完毕,报告期内不涉及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持续监督。
第五节
发行人偿债能力和意愿分析
一、发行人有息负债情况
报告期初和报告期末,发行人合并口径有息债务余额分别为1,577.52亿元和1,557.82亿元,报告期内有息债务余额同比变动-1.25%。
二、偿债指标
表:发行人偿债指标情况表
指标(合并口径)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变动比例(%) |
流动比率 | 1.53 | 1.69 | -9.47 |
速动比率 | 1.53 | 1.69 | -9.47 |
资产负债率(%) | 74.43 | 73.98 | 增加0.45个百分点 |
EBITDA利息倍数 | 1.98 | 2.37 | -16.46 |
报告期末,发行人生产经营及财务指标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偿债能力正常。
三、历史债务逾期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公司信用类债券的本金和利息全部按期全额兑付,不存在逾期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有息债务,偿债意愿正常。
四、货币资金及授信情况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货币资金余额为11,881,521.06万元,较上年末12,917,648.27万元减少1,036,127.21万元,降幅8.02%。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主要授信总额为超过6,000亿元,已使用额度为1,252亿元,尚未使用额度为4,748亿元。
五、受限资产情况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主要资产受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年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6,016,800,509.56 | 风险准备金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5,980,964,984.38 | 卖出回购交易质押、融券业务、债券借贷、拆入资金业务质押、期货业务充抵保证金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469,525,253.04 | 转融通保证金 |
其他债权投资 | 113,166,898,753.03 | 卖出回购交易质押、转融通保证金、债券借贷、拆入资金业务质押和期货业务保证金 |
债权投资 | 89,339,113.84 | 卖出回购交易质押、拆入资金业务质押 |
合计 | 165,723,528,613.85 | / |
六、最新主体评级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出具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信评委函字[2024]跟踪0169号),确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21广发04”、“21广发05”、“21广发06”、 “21广发07”、“21广发10”、 “21广发11”、“21广发12”、 “21广发13”、“21广发17”、“21广发19”、 “21广发20”和“21广发21”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稳定。
第六节
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重大变化、执行情况及有效性
分析
截至报告期末,本次受托债券的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21广发04”、“21广发05”、 “21广发06”、 “21广发07”、“21广发10”、“21广发11”、“21广发12”、 “21广发13”、“21广发17”、“21广发19”、 “21广发20”和“21广发21”无增信措施。
二、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变化。
根据“21广发04”、“21广发05”、 “21广发06”、 “21广发07”、“21广发10”、 “21广发11”、“21广发12”、 “21广发13”、“21广发17”、“21广发19”、“21广发20”和“21广发21”《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发行人已制定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进行严格的信息披露。报告期内,发行人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执行各项偿债保障措施。
发行人设置的偿债保障措施从公司内部控制、募集资金使用、债券持有人权益、第三方监督、信息披露等多个角度出发,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偿债保障措施,有效维护了投资人权益。通过严格执行上述偿债保障措施,发行人报告期内未发生会对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项。同时,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积极沟通,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项,使公司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经营稳健,偿债能力较好,公司债券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变更,且于2023年度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执行正常。
第七节
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21广发04”付息日为2023年6月8日,“21广发05”、“21广发06”和“21广发07”付息日为2023年7月23日,“21广发10”、“21广发11”和“21广发12”付息日为2023年9月16日,“21广发13”付息日为2023年10月15日,“21广发17”付息日为2023年10月29日,“21广发19”、“21广发20”和“21广发21”付息日为2023年11月17日。报告期内,上述债券均已按时足额付息。
第八节
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触发募集说明书中需执行其他义务的情况。
第九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须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第十节
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托管理
人采取的应对措施
一、发行人重大事项的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已按照《证券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及《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披露了如下重大事项:
表:报告期内发行人重大事项披露情况
序号 | 披露时间 | 公告名称 |
1 | 2023/4/8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当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的公告 |
2 | 2023/4/18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
3 | 2023/7/18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
4 | 2023/9/23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
二、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在获悉上述事项后,就有关事项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督促发行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我司作为受托管理人对上述公告相应出具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的情况如下:
表: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出具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情况
序号 | 披露时间 | 公告名称 |
1 | 2023/4/13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2 | 2023/4/24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3 | 2023/7/24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4 | 2023/9/27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报告期内,除上述重大事项外,未发生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事项,受托管理人已按照受托管理协议约定履行相关职责。
第十一节
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招商证券持有发行人A股股票(000776.SZ)274,317股,持有公司债券“21广发06”2,100万元(面值),招商证券国际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H股股票(1776.HK)短仓62,200股。作为发行人发行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在担任受托管理人期间,招商证券已根据监管要求建立了完善的内部信息隔离和防火墙制度,并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信息隔离墙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受托管理事务和自营业务之间已进行有效隔离,招商证券在受托管理债券期间,不存在利用受托管理人的地位损害债券持有人合法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