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监事会决议公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5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广发证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广发证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监事会对《广发证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出具以下书面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广发证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以上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广发证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与本公告同时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
特此公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