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涉及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事项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简称:25 广发05
债券简称:25 广发06
债券简称:25 广发07
债券简称:25 广发08
债券简称:25 广发09
债券简称:25 广发11
债券简称:25 广发12
债券代码:524393.SZ
债券代码:524394.SZ
债券代码:524436.SZ
债券代码:524437.SZ
债券代码:524472.SZ
债券代码:524520.SZ
债券代码:524521.SZ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涉及修订信息披露事务 管理制度事项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受托管理人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GUOTAI HAITONG SECURITIES CO., LTD.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 号)
二〇二六年九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 为准则》《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和约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广发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广发证券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 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 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一、重大事项情况
2026 年8 月28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公司治理有关制度的议案,修订《广发证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本次修订 根据《公司章程》统一将制度中“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删去“监事会” “监事”等有关表述,并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会 秘书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 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修订制度相关条款。具体请见2026 年8 月29 日发行人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制度全文。
二、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上述《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修订,符合法律法规最新规定,对发行人 治理、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国泰海通证券作为“25 广发05、25 广发06、25 广发07、25 广发08、25 广发09、25 广发11、25 广发12”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 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 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和 约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国泰海通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上述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 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 行为准则》《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三、受托管理人的联系方式
有关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受托管理人的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张淼钧
联系电话:021-23187475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事项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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