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科技: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拟与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
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对将提交2022年11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拟与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阅,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本次交易的交易方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的控股股东中核集团直接控股企业,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与本次交易有关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应依法回避表决。
2.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充分利用中核财务公司的平台及渠道,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提高公司融资能力,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增强公司资金实力和抗风险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公司所履行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基于以上判断,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此页无正文,为《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拟与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签署页)
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德忠
佟成生
杨相宁
二○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