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铸管: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3年度)
债券简称:19新兴01 债券代码:112934债券简称:21新兴01 债券代码:149504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武安市上洛阳村北)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3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2024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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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重要声明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对外公布的《2023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发行人向光大证券提供的其他材料。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光大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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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目 录
重要声明 ....................................................................................................................... I目 录 .......................................................................................................................... II
第一章 本期债券概况及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 3
第二章 发行人经营与财务状况 ...... 6
第三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与核查情况 ...... 8
第四章 本期债券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有效性分析 ...... 10
第五章 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与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 13
第六章 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 16
第七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 17
第八章 发行人偿债意愿和偿债能力分析 ...... 18第九章 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 ...... 20
第十章 负责处理与本期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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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本期债券概况及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一、本期债券概况
(一)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1、债券简称:19新兴01
2、债券代码:112934
3、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5年,债券存续期第3年末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2年7月18日。
4、债券利率:3.98%
5、债券发行规模:人民币10亿元
6、债券余额:人民币9.40亿元
7、债券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本金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8、债券发行首日:2019年7月16日
9、债券上市交易首日:2019年7月29日
10、债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1、债券简称:21新兴01
2、债券代码:149504
3、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5年,债券存续期第3年末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为2024年6月11日。
4、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3年固定不变,为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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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存续期第3年末,公司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本期债券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利率为2.60%,在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
5、债券发行规模:人民币10亿元
6、债券余额:人民币10亿元
7、债券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利息每年支付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之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本金支付之日起不另计利息。
8、债券发行首日:2021年6月9日
9、债券上市交易首日:2021年6月16日
10、债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2023年度光大证券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以及受托管理协议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持续跟踪发行人的资信状况、信用风险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偿债保障措施实施情况等,督促发行人履行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中所约定的义务,积极行使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落实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2023年度光大证券在履行职责时无利益冲突情形发生。
(一)持续关注发行人资信情况、提示并督促发行人进行信息披露
报告期内,光大证券持续关注发行人资信状况,定期监测发行人是否发生重大事项,持续关注发行人各项信息资料,并督促发行人按时完成定期信息披露、及时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
(二)持续关注增信措施、偿债保障措施的有效性
“19新兴01”、“21新兴01”债券均未设置增信措施,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信用风险管理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光大证券持续动态监测本期债券及发行人的信用风险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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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19新兴01”、“21新兴01”债券的信用风险程度,将其划分为正常类。光大证券已在“19新兴01”、“21新兴01”债券还本付息日前一个月通过非现场方式开展信用风险排查,并持续跟踪偿付资金落实情况。
(四)监督专项账户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光大证券持续监督并定期检查发行人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和使用情况,监督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提示发行人合法合规使用募集资金。
(五)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情况
光大证券按照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履行受托管理职责,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需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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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发行人经营与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概况
(一)公司名称: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二)公司注册地址:武安市上洛阳村北
(三)公司法定代表人:何齐书
(四)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王艳
(五)联系电话:0310-5792011
(六)联系传真:0310-5796999
(七)互联网址:www.xinxing-pipes.com
(八)电子邮箱:xxzg0778@163.com
(九)发行人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发行人的经营与财务状况
(一)公司经营情况
单位:人民币亿元、%
项目 | 2023年 | 2022年 | 2023年 | 2022年 | |||||
收入 | 占比 | 收入 | 占比 | 成本 | 占比 | 成本 | 占比 | ||
主营业务 | 铸管及管铸件 | 133.54 | 30.87 | 147.12 | 30.80 | 119.76 | 29.55 | 130.24 | 29.42 |
普钢 | 125.46 | 29.01 | 126.52 | 26.49 | 117.72 | 29.04 | 117.74 | 26.60 | |
优特钢 | 80.35 | 18.58 | 92.89 | 19.45 | 79.78 | 19.68 | 90.15 | 20.37 | |
其他产品 | 89.62 | 20.72 | 106.65 | 22.33 | 85.08 | 20.99 | 100.97 | 22.81 | |
小 计 | 428.97 | 99.18 | 473.17 | 99.07 | 402.34 | 99.27 | 439.11 | 99.19 | |
其他业务 | 3.57 | 0.82 | 4.43 | 0.93 | 2.98 | 0.73 | 3.58 | 0.81 | |
合 计 | 432.53 | 100.00 | 477.60 | 100.00 | 405.32 | 100.00 | 442.69 | 100.00 |
发行人所属行业为金属制品业,主要业务包括钢铁业务及铸管业务。2023年度,受钢材价格震荡下行及原燃料成本上升等因素影响,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
432.53亿元,较上年减少9.44%,营业成本405.32亿元,较上年减少8.44%。2023年,发行人主营业务中,钢铁、铸管及管铸件产品合计实现营业收入339.35亿元,较上年同比减少7.42%,合计占营业总收入的比重为78.46%;其他产品业务收入为89.62亿元,较上年减少15.96%,合计占营业总收入的比重为2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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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单位:人民币亿元、%
项目 | 2023年 | 2022年 | 变动比例 |
总资产 | 555.30 | 559.17 | -0.69 |
总负债 | 270.48 | 283.26 | -4.51 |
净资产 | 284.82 | 275.90 | 3.23 |
归属母公司净资产 | 254.60 | 246.40 | 3.33 |
营业收入 | 432.53 | 477.60 | -9.44 |
营业成本 | 405.32 | 442.69 | -8.44 |
利润总额 | 16.07 | 22.76 | -29.40 |
净利润 | 14.12 | 19.18 | -26.37 |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 13.51 | 16.76 | -19.4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 8.31 | 13.57 | -38.75 |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 | 19.14 | 32.31 | -40.74 |
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 | -6.07 | -18.81 | 67.72 |
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 | -14.88 | -3.08 | -382.75 |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总资产为555.30亿元,总负债为270.48亿元,净资产为284.82亿元,基本保持稳定。2023年度,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432.53亿元,净利润14.12亿元,同比有所下降主要系受行业市场波动影响。2023年,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9.14亿元,较上年同比减少40.74%,主要系市场波动及成本上升导致经营性获现能力有所减弱;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07亿元,较上年同比增加67.72%,主要系购建固定资产支出减少及取得投资收益现金流入所致;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14.88亿元,较上年同比减少382.75%,主要系债务净偿还规模增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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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与核查情况
一、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一)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本期债券合计发行人民币1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之后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19年7月18日汇入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指定的银行账户,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用途为全部用于调整公司债务结构。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与核查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项目 | 金额 | 约定用途 | 是否一致 |
募集资金净额 | 9.92 | — | — |
偿还银行贷款 | 9.92 | 调整公司债务结构 | 是 |
已使用资金合计 | 9.92 | 调整公司债务结构 | 是 |
募集资金余额 | 0.00 | — | — |
经核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正常,募集资金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使用。
二、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一)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本期债券合计发行人民币1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之后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21年6月10日汇入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指定的银行账户,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用途为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调整公司债务结构。
(二)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项目 | 金额 | 约定用途 | 是否一致 |
募集资金净额 | 9.92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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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金额 | 约定用途 | 是否一致 |
偿还银行贷款 | 9.92 | 调整公司债务结构 | 是 |
已使用资金合计 | 9.92 | 调整公司债务结构 | 是 |
募集资金余额 | 0.00 | — | — |
经核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正常,募集资金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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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本期债券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有效性分析
一、增信机制及变动情况
“19新兴01”、“21新兴01”债券均未设置增信机制。
二、偿债保障措施的有效性及变动情况
(一)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19新兴01”债券的偿债保障措施如下:
1、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发行人和债券受托管理人已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了本次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次债券的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
2、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
发行人将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落实安排本次债券本金的兑付资金和利息的支付资金,保证本息的如期偿付,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在利息和到期本金偿付日之前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公司将组成偿付工作小组,负责利息和本金的偿付及与之相关的工作。
3、制定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
本次债券发行后,发行人将根据债务结构情况进一步加强资产负债管理、流动性管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等,并将根据债券本息未来到期应付情况制定年度、月度资金运用计划,保证资金按计划调度,及时、足额地准备偿债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以及到期本金的兑付,以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4、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
发行人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聘请光大证券担任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与光大证券订立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限内,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依照协议的约定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5、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使公司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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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发行人承诺
根据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其获授权小组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之情形时,公司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7、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和专项偿债账户
发行人将在监管银行设立本次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和专项偿债账户,偿债资金将主要来源于公司日常经营所产生的现金流。发行人将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安排本次债券本息支付的资金,承诺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每年付息日或兑付日前三个工作日将当年度应支付的利息或本金和利息归集至专项偿债账户,保证本息的按时足额支付。
报告期内,“19新兴01”债券偿债保障措施与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一致,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1新兴01”债券的偿债保障措施如下:
1、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发行人和债券受托管理人已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了本次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次债券的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
2、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
发行人将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落实安排本次债券本金的兑付资金和利息的支付资金,保证本息的如期偿付,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在利息和到期本金偿付日之前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公司将组成偿付工作小组,负责利息和本金的偿付及与之相关的工作。
3、制定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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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债券发行后,发行人将根据债务结构情况进一步加强资产负债管理、流动性管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等,并将根据债券本息未来到期应付情况制定年度、月度资金运用计划,保证资金按计划调度,及时、足额地准备偿债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以及到期本金的兑付,以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4、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
发行人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聘请光大证券担任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与光大证券订立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限内,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依照协议的约定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5、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使公司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6、发行人承诺
根据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其获授权小组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之情形时,公司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7、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和专项偿债账户
发行人将在监管银行设立本次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和专项偿债账户,偿债资金将主要来源于公司日常经营所产生的现金流。发行人将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安排本次债券本息支付的资金,承诺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每年付息日或兑付日前三个工作日将当年度应支付的利息或本金和利息归集至专项偿债账户,保证本息的按时足额支付。
报告期内,“21新兴01”债券偿债保障措施与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一致,未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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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与本期债券的本息
偿付情况
一、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一)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按照募集说明书的要求履行相关承诺事项,并为维护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执行了如下偿债保障措施:
(一)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
发行人指定公司资本发展部牵头负责协调本期债券的偿付工作,并协调公司其他相关部门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落实安排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资金,保证本息的如期偿付,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二)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发行人已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为本期债券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期债券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合理的制度安排。
(三)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
发行人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要求,聘请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订立了《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依照协议的约定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四)严格信息披露
发行人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按《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中国证监会、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使公司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二)本期债券的本息兑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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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17日,“19新兴01”债券已按时全额兑付2022年7月17日至2023年7月16日计息年度的应付利息。
二、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一)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按照募集说明书的要求履行相关承诺事项,并为维护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执行了如下偿债保障措施:
(一)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
发行人指定公司资本发展部牵头负责协调本期债券的偿付工作,并协调公司其他相关部门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落实安排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资金,保证本息的如期偿付,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二)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发行人已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为本期债券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期债券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合理的制度安排。
(三)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
发行人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要求,聘请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订立了《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依照协议的约定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四)严格信息披露
发行人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按《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中国证监会、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使公司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二)本期债券的本息兑付情况
2023年6月12日,“21新兴01”债券已按时全额兑付2022年6月10日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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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9日计息年度的应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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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2024年4月11日,发行人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证券监管部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2024年6月11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跟踪评级报告》,维持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19新兴01”、“21新兴01”的信用等级为AAA。根据“19新兴01”募集说明书约定,发行人承诺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之情形时,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根据“21新兴01”募集说明书约定,发行人承诺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之情形时,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2023年度,发行人未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的情况,上述承诺正常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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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2023年度,发行人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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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发行人偿债意愿和偿债能力分析
一、偿债能力指标
偿债指标 | 2023年 | 2022年 | 变动比率 |
流动比率 | 1.25 | 1.42 | -12.25% |
速动比率 | 0.96 | 1.12 | -14.49% |
资产负债率 | 48.71% | 50.66% | -3.85% |
EBITDA全部债务比 | 15.94% | 17.29% | -7.81% |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 | 2.99 | 4.60 | -35.00% |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 3.88 | 4.57 | -15.10% |
贷款偿还率 | 100% | 100% | 0.00% |
利息偿付率 | 100% | 100% | 0.00% |
注:
EBITDA全部债务比=EBITDA/全部债务,其中全部债务=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短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应付票据+应付短期债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现金利息支出+所得税付现)/现金利息支出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EBITDA/(资本化利息支出+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其中EBITDA=利润总额+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摊销
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二、发行人偿债意愿和偿债能力分析
从短期偿债能力看,2022年末及2023年末,发行人的流动比率分别为1.42、
1.25,速动比率分别为1.12、0.96,有所下降,主要系公司流动负债中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增多。
从长期偿债能力看,2022年末及2023年末,发行人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继续降低,分别为50.66%、48.71%。最近两年,发行人EBITDA全部债务比分别为17.29%、15.94%,现金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4.60、2.99,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4.57、3.88,上述指标有所下降主要系2023年度受到钢铁行业市场波动及原材料成本上升影响导致公司经营性获现及EBITDA规模减少。截至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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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末,发行人合并口径尚未使用的银行授信额度为280.70亿元。公司整体债务保障程度仍较高。综上,发行人在报告期内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并保持在较为合理的水平;且经与发行人沟通,发行人偿债意愿较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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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
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
一、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包括:
(一)发行人名称变更、股权结构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
(二)发行人变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资信评级机构;
(三)发行人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三分之二以上监事、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发生变动;
(四)发行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无法履行职责;
(五)发行人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变更;
(六)发行人发生重大资产抵押、质押、出售、转让、报废、无偿划转以及重大投资行为或重大资产重组;
(七)发行人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
(八)发行人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十;
(九)发行人股权、经营权涉及被委托管理;
(十)发行人丧失对重要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十一)发行人或其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或者本期债券担保情况发生变更;
(十二)发行人转移债券清偿义务;
(十三)发行人一次承担他人债务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或者新增借款、
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十四)发行人未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进行债务重组;
(十五)发行人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或行政监管措施、市场自律组织作出的债券业务相关的处分,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十六)发行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十七)发行人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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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发行人出现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情况;
(十九)发行人分配股利,作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二十)发行人涉及需要说明的市场传闻;
(二十一)发行人未按照相关规定与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十二)发行人违反募集说明书承诺且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
(二十三)募集说明书约定或发行人承诺的其他应当披露事项;
(二十四)发行人募投项目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影响募集资金投入和使用计划,或者导致项目预期运营收益实现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二十五)发行人拟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二十六)发行人拟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二十七)发行人拟变更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二十八)其他可能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或债券持有人权益的事项。
二、报告期内发生的重大事项
(一)2023年2月14日,发行人披露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51%股权的公告》;2023年2月17日,光大证券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出具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相关文件详见发行人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证券监管部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告。
根据发行人公告,该重大事项基本情况如下:
新兴际华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兴租赁”)是发行人持股51%的类金融企业,考虑其业务发展不及预期、银保监会对投放股东的资金不能超过注册资本金的限制等原因,为更好地盘活资产、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公司拟在北京产权交易所通过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所持控股子公司新兴租赁的51%股权。本次交易挂牌价格不低于资产评估机构对新兴租赁的评估价值,最终交易对手和交易价格将根据北京产权交易所相关规则产生和确定。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2月1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为保障本次挂牌事项的顺利实施,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此次挂牌的具体事宜。本次交易尚需经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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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管部门的批准/备案。新兴租赁业务发展不及预期,为更好地盘活资产、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发行人拟转让新兴租赁51%股权,通过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进行公司资产优化配置,回收资金,增强资产的流动性,提升公司整体质量及整体效益,使公司在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和全体股东利益。本次股权出售完成后,发行人将不再持有新兴租赁股权,新兴租赁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行人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实际对公司的影响金额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二)2023年5月12日,发行人披露了《关于注销已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3年5月18日,光大证券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出具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相关文件详见发行人在巨潮资讯网等证券监管部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告。根据发行人公告,该重大事项基本情况如下: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3年5月11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已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注销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2,790,167股。本次注销已回购股份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2,790,167元,公司注册资本将由3,976,920,559元减少为3,974,130,392元,公司总股本将由3,976,920,559股减少至3,974,130,392股。
发行人本次注销回购专户中的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了公司实际情况而进行的。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发行人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发行人公司债券还本付息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发行人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2023年6月2日,发行人披露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51%股权的进展公告》;2023年6月6日,光大证券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出具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进展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相关文件详见发行人在巨潮资讯网等证券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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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告。根据发行人公告,该重大事项基本情况如下:
2023年2月22日,发行人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持有的新兴租赁51%股权,挂牌底价为2.04亿元。2023年4月,中喜云北京(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喜云”)以2.04亿元摘牌并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了交易凭证,公司已收到转让价款并配合办理工商变更工作。新兴租赁已于近日完成上述股权转让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和资产交割手续,并取得了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发行人不再持有新兴租赁股权,新兴租赁不再纳入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符合公允原则,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的长远利益,不会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处置新兴租赁预计将增加发行人的投资收益约3亿元,本次交易对公司2023年度利润的影响及具体的会计处理仍须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四)2023年7月1日,发行人披露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3年7月5日,光大证券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出具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相关文件详见发行人在巨潮资讯网等证券监管部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告。
根据发行人公告,该重大事项基本情况如下:
发行人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3年5月11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股份总额3,990,058,776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剩余股份2,790,167股后的股本总额3,987,268,60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派发现金518,344,919.17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至实施前,如出现股份回购等情形时,公司按照分配比例固定的原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对分配总金额进行调整。
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发行人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7月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7月7日。
本次利润分配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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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发行人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回报规划等要求,不会影响发行人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发行人公司债券还本付息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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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负责处理与本期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根据发行人对外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内发行人的相关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为潘贵豪,发行人指定的代表发行人负责本期债券事务的专人未发生变更。
因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潘贵豪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发行人于2024年3月2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王艳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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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3年度)》之盖章页】
债券受托管理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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