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铸管: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及收回相关债权进展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查股网  2026-04-10  新兴铸管(000778)公司公告

债券代码:149504

债券代码:149504 债券简称:21 新兴01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及收回相关债权进展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光大证券

EVERBRIGHT SECURITIES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 号)

2026 年4 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新兴铸管股份有 限公司2021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 明书》、《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文件、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以及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兴铸管”或“发行人”或 “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等,由“21 新兴01”受托管理人光大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 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 为光大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 发行人概况

(一) 公司名称: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二) 公司注册地址:武安市上洛阳村北

(三) 公司法定代表人:何齐书

(四)

公司信息披露联系人:王新伟

(五)

联系电话:0310-5792011

(六) 联系传真:0310-5796999

(七) 登载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

1、 债券名称: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 债券简称:21 新兴01

3、 债券代码:149504

4、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5 年,债券存续期第3 年末附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若投资者行使回售 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为2024 年6 月10 日(如遇法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 计利息)。

5、 债券利率:3.70%,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3 年固定

不变;在存续期第3 年末,公司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选择下调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110 个基点,即本期债券存续期后2 年票面利率为 2.60%。

6、 债券发行规模:人民币10 亿元

7、 债券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 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 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8、 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 用于调整公司债务结构。

9、 债券发行首日:2021 年6 月9 日

10、 债券上市交易首日:2021 年6 月16 日

11、 债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 重大事项提示

光大证券作为“21 新兴01”的受托管理人,根据发行人于2026 年4 月3 日披露的《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51 股权及收回相 关债权的进展公告》,现将本次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概述

发行人2025 年7 月22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转让子公司乌鲁木齐矿业51%股权及收回相关债权的议 案》,同意以不低于资产评估机构对新兴铸管乌鲁木齐矿业投资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乌鲁木齐矿业”)股权的评估价值和相关债权的金 额在北京产权交易所进行公开挂牌,挂牌底价为2.05 亿元,最终交易

对手和交易价格将根据北京产权交易所相关规则产生和确定。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7 月2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开挂牌 转让控股子公司51%股权及收回相关债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33)。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2、交易进展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新疆控股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 让其持有的乌鲁木齐矿业51%股权及债权,挂牌底价为2.05 亿元。挂 牌期届满后,本次转让征集到一位符合条件的受让方,受让方按照规 定时间向产权交易所缴纳交易保证金1025 万元,新疆控股与受让方 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双方签署产权合同后,受让方未履行支付 剩余价款的义务,根据《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其行为已构成违约。 根据北京产权交易所相关程序,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相关条款,新 疆控股收取了受让方在北京产权交易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1025万元, 本次交易予以终止。

四、上述事项对发行人偿债能力的影响

本次交易终止后,后续发行人将按照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和 需要,对持有的乌鲁木齐矿业51%股权及债权作出适当安排与处置, 并及时提交公司决策机构审议。届时公司将根据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预计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 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光大证券将继续关注发行人日常经营和财务状况、对公司债券本 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按照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 则》和《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相应的受托管理职责。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 司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及收回相关债权进展的临时受托管 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受托管理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