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平能:关于公司股票终止上市风险提示性公告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终止上市风险提示性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庄能源”或“本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申请已经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受理,如获批准,本公司股票将终止上市,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源电力”)发行A股股份换股吸收合并平庄能源(以下简称“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经本公司于2021年7月23日召开的平庄能源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吸收合并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813号)核准。
龙源电力拟通过向平庄能源的全体换股股东发行 A 股股票换股吸收合并平庄能源,合并完成后,平庄能源将终止上市,并最终注销法人资格,龙源电力作为存续公司,由其或其指定的全资子公司承继及承接平庄能源拟出售资产外的资产、负债。同时,龙源电力为本次吸收合并发行的A股股票及原内资股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主板上市流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 退市与风险警示”之“第七节 主动终止上市”之规定,“9.7.1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本所申请主动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四)公司因新设合并或者吸收合并,不再具有独立主体资格并被注销”。根据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方案,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将导致平庄能源不再具有独立主体资格并被注销,属于依据上述规定可以申请终止上市的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业务规则,本公司已向深交所提交股票终止上市的申请,并于2022年1月7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同意受理内蒙古平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终止上市申请的函》(公司部函[2022]第4号)。根据该函,深交所正式受理本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申请。
若深交所作出本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公司将终止上市并直接摘牌。终止上市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2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