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达股份: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1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120105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审核问询函要求公司对所列问题逐项落实并在15个工作日内提交对审核问询的回复。
公司收到审核问询函后高度重视,会同相关中介机构结合公司情况就审核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讨论,并着手准备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由于相关回复工作尚未完成,公司及有关中介机构预计无法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回复,为切实稳妥做好回复工作,保证相关材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特向深交所申请延期至2023年8月1日前完成本次问询函回复及申请文件修订工作。延期期间,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尽快完成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上述事项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
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