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达股份: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对外担保
1、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对下属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包括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24,394万元,占公司净资产的18.04%;另外,控股子公司对母公司的担保合同总额为59,939万元。
2、我们没有发现公司存在对外担保(不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无直接或间接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事项。
3、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其他被担保对象提供债务担保事项。
4、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超过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50%,按规定已于2023年4月26日履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程序。
5、公司对下属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均按《公司章程》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我们认为:公司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规定相违背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3年6月30日的对外担保(不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二、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经公司自查,公司与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资金往来事项决策程序规范,不存在没有披露的资金往来事项;公司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事项;也不存在被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以其他方式变相资金占用的事项。
独立董事陈玉宇高 琦林 涵2023年8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