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申新材: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7月19日召开,此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方式进行,会议于2024年7月12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形式由专人负责通知到各监事。公司现任监事3人,均亲自参加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讨论一致通过: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项目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求,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本议案须报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关于增加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将公司及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在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由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0,000万元增加至不超过等值人民币60,000万元,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预计由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000万元增加至不超过等值人民币3,000万元。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有利于控制外汇风险,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进行增加。本议案须报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监事会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