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申新材:关于5%以上股东股份司法拍卖过户完成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查股网  2025-01-23  恒申新材(000782)公司公告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关于5%以上股东股份司法拍卖过户完成

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青岛昌盛日电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盛日电”)股份被司法拍卖并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所致。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触及要约收购。

公司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昌盛日电前期被司法拍卖股份已完成过户手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昌盛日电前期被司法拍卖股份已全部完成过户手续,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4年11月26日、2024年12月18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第二次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第二次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79)。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12月16日10时至2024年12月1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http://sifa.jd.com)分别公开拍卖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昌盛日电所持有的公司部分无限售流通股28,678,538股、28,678,538股、24,461,106股。本次司法拍卖的公司股份为81,818,1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92%。根据京东网络司

法拍卖平台发布的《成交确认书》,李龙等18名买受人获拍本次司法拍卖的24,461,106股;胡超红等17名买受人获拍本次司法拍卖的28,678,538股;彭晓敏等20名买受人获拍本次司法拍卖的28,678,538股。

二、司法拍卖完成过户登记

2025年1月17日及2025年1月20日,昌盛日电前期被司法拍卖的公司股份81,818,182股中的57,357,076股完成了过户登记手续。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5%以上股东股份司法拍卖部分过户完成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公司近日通过中登公司系统获悉,昌盛日电所持上述被司法拍卖的部分公司股份24,461,10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3.56%)已于2025年1月21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综上,昌盛日电前期被司法拍卖的股份已全部完成过户手续。

司法拍卖前后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股)持股比例股份数(股)持股比例
昌盛日电87,841,10612.79%63,380,0009.23%

三、司法拍卖完成过户后的股份质押及冻结情况

1、上述被司法拍卖的24,461,106股股票所有权自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起,上述股票的所有冻结、质押效力消灭。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昌盛日电持有公司股份在本次司法拍卖完成过户登记后的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持股数量 (股)持股 比例本次拍卖 后累计质 押股份数 量 (股)占其所 持股份比例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已质押股份情况未质押股份 情况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标记数量(股)占已质押股份比例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占未质押股份 比例
昌盛 日电63,380,0009.23%63,380,000100%9.23%63,380,000100%00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昌盛日电持有公司股份在本次司法拍卖完成过户登记后的冻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累计被司法冻结数量 (股)合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昌盛日电63,380,0009.23%63,380,000100%9.23%

四、对公司影响及风险提示

1、昌盛日电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拍卖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十六条第三款:“通过司法扣划、划转等非交易过户方式执行的,参照适用本指引关于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规定,但本指引第十五条第一款关于受让比例、转让价格下限的规定除外。”及第十五条:“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前款相关股份的,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的规定。本次司法拍卖的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昌盛日电已按照相关规定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知竞买人之间关系,以及是否为一致行动人和后续安排。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

2、《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

2025年1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