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公司债券2023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3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淮海路88号)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二〇二四年六月
重要声明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以下简称《执业行为准则》)、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或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挂牌转让规则(以下简称“挂牌转让规则”)、发行人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签订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编制。中信建投证券编制本报告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引自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4)0101236号)和发行人出具的《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并不意味着本受托管理机构对这些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本报告其他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或说明,请投资人关注并独立做出投资判断。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信建投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目 录
一、受托管理的公司债券概况 ...... 3
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 3
三、发行人2023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 4
四、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 5
五、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 6
六、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 7
七、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 7
八、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 ...... 8
九、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 8
十、发行人出现重大事项的情况 ...... 8
十一、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及相应成效 ...... 8
一、受托管理的公司债券概况
截至2023年(以下简称“报告期”)末,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且存续的由中信建投证券担任受托管理人的债券为23长江Y1,债券具体情况见下表:
表:受托管理债券概况
债券代码 | 148221.SZ |
债券简称 | 23长江Y1 |
债券名称 |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第一期) |
债券期限 | 5+N |
发行规模(亿元) | 25.00 |
债券余额(亿元) | 25.00 |
发行时初始票面利率 | 4.59% |
起息日 | 2023年3月24日 |
付息方式 | 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每年付息一次。本期债券每个付息日前5个交易日,由发行人按照有关规定在主管部门指定的信息媒体上刊登《付息公告》,并在付息日按票面利率由中证登深圳分公司代理完成付息工作;如发行人决定递延支付利息的,发行人及相关中介机构应在付息日前10个交易日披露《递延支付利息公告》。 |
兑付方式 | 本期债券的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
付息日 | 若发行人未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每个付息年度的3月2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若发行人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付息日以发行人公告的《递延支付利息公告》为准。 |
主体/债项评级 | AAA/AA+ |
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依据《管理办法》、《执业行为准则》、上市规则或挂牌转让规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以及《受托管
理协议》的约定,持续跟踪发行人的资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偿债保障措施实施情况等,并督促发行人履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中所约定的义务,积极行使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出现重大事项。
三、发行人2023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2023年年度经营情况
发行人主要经营范围为: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证券投资咨询;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服务;证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2023年度,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689,620.56万元,产生营业成本526,652.44万元。2023年度,发行人实现营业利润162,968.12万元,实现净利润154,089.00万元。
(二)发行人2023年度财务状况
表:发行人2023年度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变动比例 |
货币资金 | 4,234,952.21 | 4,071,520.24 | 4.01 |
结算备付金 | 601,610.53 | 595,181.54 | 1.08 |
融出资金 | 2,909,113.67 | 2,772,155.68 | 4.94 |
衍生金融资产 | 62,358.70 | 16,635.73 | 274.85 |
存出保证金 | 311,919.52 | 309,976.19 | 0.63 |
应收款项 | 148,525.67 | 103,734.92 | 43.18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137,519.65 | 210,961.84 | -34.81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294,526.99 | 2,334,189.20 | 41.14 |
其他债权投资 | 4,903,950.41 | 5,047,462.76 | -2.84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6,151.68 | 5,998.68 | 2.55 |
长期股权投资 | 183,909.06 | 137,104.78 | 34.14 |
投资性房地产 | 10.48 | 11.71 | -10.50 |
固定资产 | 116,605.69 | 105,351.58 | 10.68 |
在建工程 | 796.05 | 5,021.56 | -84.15 |
使用权资产 | 33,773.26 | 41,994.96 | -19.58 |
无形资产 | 9,981.27 | 9,190.66 | 8.60 |
商誉 | 5,292.14 | 5,929.69 | -10.75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02,060.18 | 80,473.76 | 26.82 |
其他资产 | 9,886.62 | 45,642.00 | -78.34 |
应付短期融资款 | 309,416.50 | 380,343.84 | -18.65 |
拆入资金 | 700,267.28 | 1,038,285.41 | -32.56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104,245.57 | 186,430.97 | -44.08 |
衍生金融负债 | 20,619.18 | 13,981.43 | 47.48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3,466,529.80 | 2,019,200.02 | 71.68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4,090,316.62 | 4,094,587.28 | -0.10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 3,300.00 | -100.00 |
应付职工薪酬 | 293,399.45 | 305,331.41 | -3.91 |
应交税费 | 20,600.00 | 25,904.49 | -20.48 |
应付款项 | 413,346.95 | 380,360.89 | 8.67 |
合同负债 | 5,674.27 | 3,917.98 | 44.83 |
租赁负债 | 33,519.61 | 41,474.19 | -19.18 |
预计负债 | 14.76 | 173.87 | -91.51 |
应付债券 | 4,041,567.64 | 4,241,065.99 | -4.7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5,241.52 | 17,367.71 | 45.34 |
其他负债 | 71,101.90 | 60,752.95 | 17.03 |
四、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各期债券募集资金披露用途与最终用途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债券简称】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债券代码:148221.SZ | |
债券简称:23长江Y1 | |
发行金额:25亿元 | |
募集资金约定用途 | 募集资金最终用途 |
偿还20长江03、22长江D2 | 偿还20长江03、22长江D2 |
截至报告期末,各期债券募集资金最终用途与约定用途一致。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涉及调整募集资金用途。报告期内,发行人不涉及临时补流情况。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发行人、受托管理人与监管银行已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发行人在监管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并进行专项管理。报告期内,发行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行正常。
(三)对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核查结果
截至报告期末,各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户运作情况与发行人的定期报告披露内容一致。
(四)募集资金变更及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各期债券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不适用信息披露要求。
五、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发行人的偿债资金来源为日常经营和间接融资。
(一)发行人盈利能力及日常经营收益
按照合并报表口径,2022年度和2023年度,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637,157.70万元和689,620.56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52,940.21万元和154,089.00万元。2022年度和2023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32,164.50万元和467,007.64万元。总体来看,发行人的经营收入与现金流将为偿付各期债券本息提供一定保障。
(二)发行人的资信状况和间接融资能力
发行人资信情况良好,经营情况稳定,运作规范,具有广泛的融资渠道和较强的融资能力,可通过资本市场进行债务融资。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在公开市场融资的债券存续规模为389亿元。如果由于意外情况导致发行人不能及时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资金,发行人有可能凭借自身良好的资信状况以及与金融机构良好的合作关系,通过间接融资筹措各期债券还本付息所需资金。但由
于银行授信并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具有强制力,发行人同样存在无法实现授信取得外部融资的风险。
六、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一)内外部增信机制的变动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不涉及。
(二)偿债保障措施及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债券偿债计划及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化,未触发投资者权益保护条款约定的承诺事项。
(三)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发行人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作用,设立专门部门负责债券偿付工作,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内,发行人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执行各项偿债保障措施。
七、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一)本息偿付安排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 付息日 | 债券期限 | 到期日 |
148221.SZ | 23长江Y1 | 若发行人未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每个付息年度的3月2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若发行人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付息日以发行人公告的《递延支付利息公告》为准。 | 5+N | 若在本期债券的某一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发行人选择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则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的到期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
注:付息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二)报告期内本息偿付情况
报告期内,23长江Y1不涉及本息偿付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 报告期内本息偿付情况 | 是否发生续期事项 | 是否发生利息递延情况 | 是否发生强制付息事项 | 是否仍计入权益 |
148221.SZ | 23长江Y1 | 不涉及 | 否 | 否 | 是1 | 是 |
八、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
无。
九、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须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
十、发行人出现重大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出现重大事项。
十一、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及相应成效报告期内,除本报告前文所述重大事项外,未发生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事项,受托管理人已按照受托管理协议约定履行相关职责。
注:23长江Y1在2023年度不涉及付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