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然之家:关于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居然之家 公告编号:临2024-010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居然之家家居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家居连锁”)为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居然之家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居然智能”)为家居连锁控股子公司,北京居然智慧家艾谱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家艾谱科技”)、北京居然智慧家智能互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家智能互联”,原名“北京居然智慧家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为居然智能全资子公司。近期智慧家艾谱科技、智慧家智能互联由于业务需要,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银行名称 | 授信额度 | 担保类型 | 期限 |
北京居然智慧家艾谱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12个月 |
北京居然智慧家智能互联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城支行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12个月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12个月 |
居然智能拟为智慧家艾谱科技、智慧家智能互联的上述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居然智能、智慧家艾谱科技、智慧家智能互联已分别作出股东会决议和股东决议,同意上述担保事项。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北京居然智慧家艾谱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0年10月28日
2、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甲3号15层
3、法定代表人:刘元
4、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技术开发;贸易经纪;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销售日用品、电子产品、家用电器、卫生用品、工艺品、文化用品、针纺织品、花卉、通讯器材、黄金制品、服装、鞋帽、厨房用具、建筑材料、化妆品、玩具、医疗器械(限I、II类)。(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与本公司的关系:智慧家艾谱科技为居然智能全资子公司,居然智能为家居连锁控股子公司(家居连锁持股比例70%),智慧家艾谱科技为本公司三级子公司。
7、截至2023年12月31日,智慧家艾谱科技资产总额5,206.42万元,负债总额2,899.8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1,603.72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19,629.89万元,利润总额59.09万元,净利润60.75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4年3月31日,智慧家艾谱科技的资产总额7,564.91万元,负债总额5,084.1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1,626.21万元,2024年1-3月营业收入5,625.05万元,利润总额-23.8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8、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被担保人智慧家艾谱科技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二)北京居然智慧家智能互联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0年7月24日
2、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甲3号19层1903室
3、法定代表人:方予之
4、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家用电器销售;日用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日用木制品销售;家具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日用百货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礼品花卉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充电桩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家用视听设备销售;日用家电零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与本公司的关系:智慧家智能互联为居然智能全资子公司,居然智能为家居连锁控股子公司(家居连锁持股比例70%),智慧家智能互联为本公司三级子公司。
7、截至2023年12月31日,智慧家智能互联资产总额16,079.67万元,负债总额10,815.9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5,263.76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60,206.45万元,利润总额303.57万元,净利润226.51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4年3月31日,智慧家智能互联资产总额11,013.25万元,负债总额5,993.7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5,019.53万元,2024年1-3月营业收入8,364.89万元,利润总额-244.2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8、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被担保人智慧家智能互联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智慧家艾普科技与北京银行之间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银行
2、保证人/担保人:北京居然之家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3、被担保人:北京居然智慧家艾谱科技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债权人与被担保人签署的《综合授信合同》项下北京银行(及按主合同约定取得债权人地位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分支机构)的全部债权,包括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为币种人民币金额大写壹仟万元整)以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评估/鉴定/拍卖等处置费用、律师费用、调查取证费用、差旅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等其他款项。
6、保证期间: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含约定期限届满以及依照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7、担保协议生效条件:自保证人和债权人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或以加盖公章的文件认可的合同专用章)之日生效。
(二)智慧家智能互联与中国银行之间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银行
2、保证人:北京居然之家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3、被担保人:北京居然智慧家智能互联有限公司
4、担保形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构成保证合同之主债权,包括本金、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6、保证期限: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保证期间为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7、担保合同生效条件: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生效。
(三)智慧家智能互联与北京银行之间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银行
2、保证人/担保人:北京居然之家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3、被担保人:北京居然智慧家智能互联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债权人与被担保人签署的《综合授信合同》项下北京银行(及按主合同约定取得债权人地位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分支机构)的全部债权,包括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为币种人民币金额大写壹仟万元整)以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评估/鉴定/拍卖等处置费用、律师费用、调查取证费用、差旅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等其他款项。
6、保证期间: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含约定期限届满以及依照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7、担保协议生效条件:自保证人和债权人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或以加盖公章的文件认可的合同专用章)之日生效。
四、反担保安排
智慧家艾谱科技、智慧家智能互联为居然智能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事项风险可控,智慧家艾谱科技、智慧家智能互联未提供反担保。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余额(包含本次担保)共计496,786.3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5.1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的担保余额为6,605.2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33%。
特此公告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