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新建材:监事会决议公告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上午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为北京未来科学城七北路9号北新中心A座17层会议室。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于月华女士主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过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网站(网址: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站(网址:
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且履行了必要的法定审批程序,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发展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投资收益,有利于募集资金的保值,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4,600万元(含24,6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并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合同文件;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网站(网址: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站(网址: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资产核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真实、准确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进行本次核销。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