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新建材: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关于公司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该事项涉及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充分的审查,听取了有关人员对上述情况的介绍,我们认为公司持续风险评估报告真实客观,进行本次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并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本页为《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签字页)
出席会议独立董事签字:
(王竞达) | (张 鲲) | (李馨子) |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