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珑5: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天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曾凡跃)作为天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2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要求,恪尽职守、忠实勤勉,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发表专业性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会议,4次股东大会会议。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相关会议,在会前预先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在会上认真听取、审议每项议案并积极参与讨论、提出合理化意见,为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通讯出席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曾凡跃 | 6 | 0 | 6 | 0 | 0 | 否 | 0 |
二、召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在2022年度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主要履行了以下职责: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规定,召集、组织和出席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议,积极参与审计委员会日常工作,认真履行相应职责,持续关注公司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与实施,积极发挥审计委员的监督作用,有效维护了审计的独立性,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规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标准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履行委员的职责。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规定,严格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针对薪酬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提出合理化建议,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相关薪酬及考核激励制度,积极履行委员职责。
三、发表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的情况
本人认为公司2022年度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审议和表决重大事项的程序均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报告期内,本人就以下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序号 | 时间 | 会议届次 | 事项内容 | 意见 |
1 | 2022/05/31 | 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3、《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4、《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5、《关于2022 年度开展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2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2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的议案》。 | 同意 |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2022年,本人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独立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董事会赋予的职责。
1、积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工作。
2、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资料核查和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公司管理
层的沟通,积极关注公司经营、管理动态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董事会科学决策,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加强自身学习和履职能力,加深对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了解,切实加强对公司和股东的保护能力,为公司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出专业化、合理化建议。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2023年,本人将进一步加强自身学习,提高个人履职能力,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良性可持续发展起到应有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天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窦志铭)
作为天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2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要求,恪尽职守、忠实勤勉,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发表专业性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会议,4次股东大会会议。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相关会议,在会前预先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在会上认真听取、审议每项议案并积极参与讨论、提出合理化意见,为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通讯出席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窦志铭 | 6 | 0 | 6 | 0 | 0 | 否 | 0 |
二、召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在2022年度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主要履行了以下职责:
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市场形势及时对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提出合理化建议,认真履行董事会赋予的权利。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组织和出席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严格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针对薪酬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提出合理化建议,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相关薪酬及考核激励制度,积极履行主任委员职责。
三、发表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的情况
本人认为公司2022年度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审议和表决重大事项的程序均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报告期内,本人就以下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序号 | 时间 | 会议届次 | 事项内容 | 意见 |
1 | 2022/05/31 | 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3、《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4、《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5、《关于2022 年度开展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2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2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的议案》。 | 同意 |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2022年,本人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独立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董事会赋予的职责。
1、积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工作。
2、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资料核查和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公司管理层的沟通,积极关注公司经营、管理动态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董事会科学决策,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加强自身学习和履职能力,加深对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了解,切实加强对公司和股东的保护能力,为公司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出专业化、合理化建议。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2023年,本人将进一步加强自身学习,提高个人履职能力,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良性可持续发展起到应有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天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秦志光)
作为天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2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要求,恪尽职守、忠实勤勉,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发表专业性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会议,4次股东大会会议。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相关会议,在会前预先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在会上认真听取、审议每项议案并积极参与讨论、提出合理化意见,为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通讯出席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秦志光 | 6 | 0 | 6 | 0 | 0 | 否 | 0 |
二、召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在2022年度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主要履行了以下职责: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参与审计委员会日常工作,认真履行相应职责,持续关注公司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与实施,积极发挥审计委员的监督作用,有效维护了审计的独立性,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委员会实施细则等制度规定,召集、组织和出席公司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标准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履行委员会主任委员日常工作职责。
三、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本人认为公司2022年度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审议和表决重大事项的程序均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报告期内,本人就以下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序号 | 时间 | 会议届次 | 事项内容 | 意见 |
1 | 2022/05/31 | 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3、《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4、《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5、《关于2022 年度开展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2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2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的议案》。 | 同意 |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2022年,本人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独立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董事会赋予的职责。
1、积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工作。
2、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资料核查和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公司管理层的沟通,积极关注公司经营、管理动态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董事会科学决策,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加强自身学习和履职能力,加深对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了解,切
实加强对公司和股东的保护能力,为公司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出专业化、合理化建议。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2023年,本人将进一步加强自身学习,提高个人履职能力,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良性可持续发展起到应有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