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珑5: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400059 证券简称:天珑5 公告编号:2023-024
天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天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14:50在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留仙洞总部基地仙洞路33号天珑大厦23楼大西洋06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林文鸿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总股本为1,884,718,001股。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884,718,001股。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418,248,2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2498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414,113,4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03051%;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134,7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938%。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审议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
参与表决的股份数为1,418,248,239股,其中:
同意1,417,406,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068%;
反对841,0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30%;
弃权3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2%。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参与表决的股份数为1,418,248,239股,其中:
同意1,417,406,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068%;反对841,0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30%;弃权3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2%。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为:
参与表决的股份数为1,418,248,239股,其中:
同意1,417,400,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025%;反对847,0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73%;弃权3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2%。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为:
参与表决的股份数为1,418,248,239股,其中:
同意1,417,406,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068%;反对841,0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30%;弃权3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2%。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
参与表决的股份数为1,418,248,239股,其中:
同意1,417,406,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068%;反对836,4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98%;弃权4,9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5%。
6、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参与表决的股份数为1,418,248,239股,其中:
同意1,417,406,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068%;反对841,0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30%;弃权3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2%。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
7、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回避表决1,165,673,589股。表决结果为:
参与表决的股份数为252,574,650股,其中:
同意251,733,2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689%;
反对841,0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299%;
弃权3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2%。
8、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参与表决的股份数为1,418,248,239股,其中:
同意1,417,400,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025%;
反对847,0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73%;
弃权3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2%。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开展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参与表决的股份数为1,418,248,239股,其中:
同意1,417,400,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025%;
反对847,0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73%;
弃权3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2%。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参与表决的股份数为1,418,248,239股,其中:
同意1,417,406,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068%;
反对841,0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30%;
弃权3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2%。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回避表决1,165,673,589股。
参与表决的股份数为252,574,650股,其中:
同意251,727,2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451%;反对847,0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537%;弃权3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2%。
12、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参与表决的股份数为1,418,248,239股,其中:
同意1,417,505,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66%;反对741,9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31%;弃权3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方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天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