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医药: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公司监事会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决定提名程琴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本次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三日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附件: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程琴女士:女,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历任重庆汉帮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风控部法务专员、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法务专员、法务部高级经理、审计部高级经理、法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经核查,程琴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除在公司任职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监事任职条件。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