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年青: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000789证券简称:万年青公告编号:2026-18债券代码:127017债券简称:万青转债债券代码:524330债券简称:25江泥01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补充公告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披露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1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补充披露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相关内容补充披露如下: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程序
2026年3月2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5年度
2.公司法定盈余公积余额已超过股本的50%,2025年度暂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901.69万元,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541,246.06万元;母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为68,057.93万元,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333,594.76万元。根据合并
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33,594.76万元。
3.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考虑公司生产经营、可持续发展等因素,兼顾股东回报的需求,公司拟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4.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113,840,938.80元;2025年度,公司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实施了股份回购计划,总计回购公司股份38,467,823股,成交总金额为199,306,796.35元;2025年度现金分红和回购股份总额为313,147,735.15元,占2025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79.19%。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前,如因可转债转股、股权激励、股份回购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113,840,938.80 | 113,840,938.80 | 71,679,636.38 |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9,016,850.27 | 13,168,260.30 | 228,590,313.38 |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5,412,460,592.07 |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3,335,947,632.25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299,361,513.98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90,258,474.65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299,361,513.98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如上表所示,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3-2025)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299,361,513.98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本次分红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11,384.09万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92.33%,分红比例较高,结合公司实际,对本次分红的合理性说明如下:
1.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较充足本次利润分配总额预计11,384.09万元,占母公司年末可供分配利润333,594.76万元的比重为3.41%,占合并报表年末可供分配利润
541,246.06万元的比重为2.10%,不存在透支剩余未分配利润的情形。
2.充分考虑了日常经营及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本次利润分配,充分考虑了未来项目并购、对外投资等中长期资金需求,也为日常生产经营预留了充足的资金。公司资产负债率35.5%,处于较低水平,且公司货币资金充裕,本次分配不会影响公司偿债能力。
3.基于积极回报投资者的需要公司始终重视对股东的合理回报,坚持长期、稳定且可持续的现金分红机制。本次分配方案充分兼顾了中小股东与长期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任何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4.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将根据公司发展规划,用于主营业务上下游产业链的拓展,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等,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落地提供资金保障。综上,本次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提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实际实施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特此公告。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