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能源: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2023年付息公告

查股网  2023-12-13  甘肃能源(000791)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0791 证券简称:甘肃能源 公告编号:2023-69债券代码:149304 债券简称:20甘电债

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2020年公司债券2023年付息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49304,债券简称:20甘电债,以下简称“本期债券”“20 甘电债”)2023年付息的付息日为2023年12月18日;计息期间为2022年12月16日至2023年12月15日;债权登记日、债券付息期的最后交易日为2023年12月15日,凡在2023年12月15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3年12月15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的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简称“20甘电债”、“本期债券”、债券代码149304)将于2023年12月16日期满3年。根据本公司“20甘电债”《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面向专业投资者)》和《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面向专业投资者)》有关条款的规定,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公司将于2023年12月18日支付本期债券2022年12月16日至2023年12月15日期间的利息。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20甘电债。

3、债券代码:149304。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第3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发行总额:人民币10亿元。

6、票面金额:人民币100元。

7、债券利率: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为4.50%,第3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8、起息日:2020年12月16日。

9、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21年至2025年每年的12月16日。如遇法定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10、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5年12月16日。如遇法定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若投资者在第3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回售部分的兑付日为2023年12月1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11、付息方式:本期公司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2、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本期债券由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13、信用级别:经中诚信国际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14、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已于2020年12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15、登记、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次付息方案

按照《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公告》,“20甘电债”票面利率为4.50%,每10张面值1,000.00

元的本期债券派发利息为人民币45.0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36.00元;非居民企业(包括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45.00元。

三、本期债券本年度计息期限、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本年度计息期限:2022年12月16日至2023年12月15日,逾期未领的债券利息不另行计息。债权登记日:2023年12月15日。除息日:2023年12月18日。付息日:2023年12月18日。

四、付息对象

本期债券的付息对象为:截止2023年12月15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20甘电债”持有人。本次债券付息期的最后交易日为2023年12月15日,凡在2023年12月15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3年12月15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五、付息办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公司已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等规定以及2021年10月2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除外。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机构: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北滨河东路69号甘肃投资集团大厦

邮编:730046

联系人:戴博文

咨询电话:0931-8378559

传真:0931-8378560

八、相关机构

1、主承销商: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祁建邦

注册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兰州财富中心21楼

联系人:杨兴龙

联系电话:0755-83936771

传真:0755-82912907

2、登记结算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2-28层

联系电话:0755-21899306

特此公告。

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