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湖股份:2023年度业绩预告

查股网  2024-01-27  盐湖股份(000792)公司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业绩预告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同向下降

项目本报告期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盈利:760,000万元—810,000万元盈利:1,556,277.97万元
比上年同期下降:约51.17%—47.9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盈利:840,000万元—890,000万元盈利:1,531,823.43万元
比上年同期下降:约45.16%—41.90%
基本每股收益盈利:约1.4元/股—1.5元/股盈利:2.9311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的相关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就业绩预告有关重大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氯化钾产销稳定,氯化钾产量约492.6万吨,销量约560万吨;碳酸锂产量约3.61万吨,销量约3.82万吨。报告期氯化钾及碳酸锂产品市场价格下跌,公司业绩较上年同期下降。

报告期,根据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联合颁布的《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财综〔2023〕10号)相关规定,公司需缴纳18.97亿元的采矿权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让收益,影响公司当期损益。(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0月14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到采矿权出让收益分期缴款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6)

四、重大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的初步估算,未经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选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