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湖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签署《增资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盐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3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签署《增资协议》暨权益变动
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持有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湖股份”或“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集团”)于2024年7月12日与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股份”)签署了《关于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中化集团以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311,220,951股股份作价增资至中化股份,变动后中化股份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311,220,951股,占截至2024年7月12日公司总股本的5.73%。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要约收购,亦不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后,中化集团不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目的系中化集团内部资源优化配置,以促进优质资产向中化股份集中,优化股权结构。
4.本次协议转让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手续。本次交易能否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中化集团的通知,获悉中化集团于2024年7月12日与中化股份签署了《增资协议》,中化集团拟通过作价增资的方式向中化股份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311,220,95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73%。标的股份的交易价格为《评估报告》确定的标的股份评估价值,即人民币4,491,700,700.00元。
本次增资前后,中化集团和中化股份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后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中化集团 | 限售条件流通股 | 0 | 0.00% | 0 | 0.00%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311,220,951 | 5.73% | 0 | 0.00% | |
合计 | 311,220,951 | 5.73% | 0 | 0.00% | |
中化股份 | 限售条件流通股 | 0 | 0.00% | 0 | 0.00%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0 | 0.00% | 311,220,951 | 5.73% | |
合计 | 0 | 0.00% | 311,220,951 | 5.73% |
二、权益变动相关方的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
1.企业名称: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
2.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中座
3.法定代表人:李凡荣
4.注册资本:4,340,421万元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00411L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7.成立日期:2017年12月21日
8.经营范围:化肥内贸经营;境外期货业务(有效期至2023年1月22日);对外派遣实施承包境外工程所需劳务人员;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有效期至2023年08月19日);批发预包装食品;组织石油、天然气的勘探、开发、生产和销售,石油炼制、加油站和石化仓储及物流的投资管理;组织化肥、种子、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物流、投资及管理;组织橡胶、塑料、化工原料(化学危险品除外)、氟化工、煤化工、医药等精细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物流、投资及管理;组织矿产资源,生物质能等新能源的开发、生产和销售、投资及管理;组织酒店、房地产的开发、投资及经营和物业管理;进出口业务;资产及资产受托管理;招标、投标业务;与上述业务相关的设计、咨询、服务、展览和技术交流;对外承包工程。(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9.经营期限:2017年12月21日至无固定期限
10.股东情况: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100%持股
(二)受让方:
1.企业名称: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
3.法定代表人:李凡荣
4.注册资本:4,322,517.796万元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24939E
6.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7.成立日期:2009年6月1日
8.经营范围: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的投资管理;石油炼制、加油站、仓储的投资管理;化肥、种子、农药及农资产品的研制开发和投资管理;橡胶、塑料、化工原料、氟化工、煤化工、医药的研制开发和投资管理;矿产资源、新能源的开发和投资管理;金融、信托、租赁、保险、基金、期货的投资管理;酒店、房地产开发、物业的投资管理;进出口业务;资产及资产受托管理;招标、投标业务;工程设计、咨询、服务、展览和技术交流;对外承包工程。(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9.经营期限:2009年6月1日至无固定期限
10.股东情况:中化集团持有中化股份98%的股份,中化集团全资子公司中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中化股份2%的股份,中化股份系中化集团的间接全资子公司。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关于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于2024年7月12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签署。
甲方(受让方):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转让方):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
丙方:中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一)增资标的及价格
1.中化股份、中化集团、中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投资”)一致同意以《审计报告》确定的中化股份净资产值作为本次增资的依据,确定增
资后的注册资本及股权比例。
(1)中化集团按照《增资协议》约定的条件和条款,将持有的公司311,220,951.00股的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5.73%,作价增资至中化股份,并按照上市公司股份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将标的股份转让及过户至中化股份名下。标的股份的交易价格为《评估报告》确定的标的股份评估价值,即人民币4,491,700,700.00元,中化集团持有中化股份98%的股份。
(2)中化投资按照《增资协议》约定的条件和条款,以现金方式向中化股份增资,中化投资持有中化股份2%的股份。
2.中化股份、中化集团、中化投资同意,就《增资协议》所述增资事宜,应分别和/或共同负责完成如下事项:
(1)中化集团、中化投资作为中化股份股东,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由中化集团、中化投资对中化股份进行增资的决议;
(2)中化投资将应缴纳的增资款汇至中化股份指定的账户;
(3)中化股份就上述增资事宜办理完毕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4)中化股份、中化集团就上述增资事宜办理完毕标的股份的过户登记程序。
标的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完成变更登记至中化股份名下之日起,中化集团即完成对标的股份交割及增资程序。
中化投资同意按照中化股份通知的付款期限,将增资款及时、足额付至中化股份指定的账户。
(二)生效条件
协议各方同意,《增资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章后,且如下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
1.各方均已就本次增资取得必要的内部审批和授权;
2.各方均已就本次增资取得必要的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
四、其他有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中化集团本次作价增资股份之标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限制转让的情形;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本次股份转让对公司的人员、资产、财务、业务、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就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出具《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股份转让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相关手续,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并督促转让双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关于权益变动的书面通知文件;
2.《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协议》;
3.中化集团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4.中化股份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