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湖股份:关于增补公司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公司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6 月11 日召开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股东单位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选举雷志刚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止。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雷志刚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本次董事候选人选举通过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 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6 月12 日
附件:
雷志刚先生简历
雷志刚,男,汉族,1972 年5 月出生,中共党员,1994 年6 月参加工作, 在职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高级政工师。2018 年12 月至2023 年4 月任长 沙矿冶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2023 年4 月至2026 年6 月任湖南有色 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
雷志刚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第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