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闻集团: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

查股网  2024-10-22  华闻集团(000793)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0793 证券简称:华闻集团 公告编号:2024-054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4年10月21日,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口中院”或“法院”)送达的通知书以及申请人三亚凯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亚凯利”或“申请人”)的申请书,申请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海口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对公司进行预重整。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或启动预重整程序的文件,公司是否进入预重整及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预重整或重整是否成功也存在不确定性。即使法院决定受理预重整申请,也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如公司进入预重整程序,法院将依法审查是否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相关规定,若海口中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不论是否进入预重整或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继续

积极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后续如收到法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或启动预重整程序的文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

一、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情况概述

2024年10月21日,公司收到海口中院送达的通知书以及申请人三亚凯利的申请书,申请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海口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对公司进行预重整。

(一)申请人基本情况

1.申请人:三亚凯利投资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张兴喜

3.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20005637321XT

5.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吉阳红郊社区榆亚路465号二楼整层

6.经营范围:房产投资,商业投资,房地产营销策划,房屋托管,房地产开发与销售,建筑设计、规划,市政工程设计、工程地址勘察,户外广告装饰装修,平面广告策划,土建工程,钢架结构工程设计与建造,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园林绿化工程,土石方工程,防水防漏工程,玻璃幕墙工程,房屋改造开发,内外墙涂饰。

(二)申请人对公司的债权情况

2021年8月,申请人与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由公司收购申请人所持三亚辉途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6%股权,收购价格为2,000万元,最迟应于股权转让交割完成后12个月内支付完毕。前述股权已于2021年12月完成交割(过户)。因公司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股权转让款,申请人就前述事项向海南国际仲裁院申请仲裁。2024年7月30日,海南国际仲裁院作出(2024)海仲案字第1247号调解书(以下简称调解书),确认公司应于调解书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

日内,向申请人支付股权转让款430万元,以及律师费、仲裁费合计

7.33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向申请人清偿该笔债务。

(三)申请人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情况说明

申请人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二、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1.名称: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宫玉国

3.注册资本:199,724.5457万人民币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2012502172

5.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15A号全球贸易之窗28楼

6.经营范围:传播与文化产业的投资、开发、管理及咨询服务;信息集成、多媒体内容制作与经营,广告策划、制作和经营,多媒体技术开发和投资,电子商务,股权投资,创业投资,高科技风险投资;贸易及贸易代理。

7.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4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329,686.16320,622.75
总负债203,601.38202,309.6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95,497.3087,736.10
2023年度(经审计)2024年1-6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56,661.6117,485.8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9,979.71-6,060.04

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于2024年8月24日披露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具体内容可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进行查阅。

三、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影响

若海口中院依法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并指定临时管理人,临时管理人及公司将在预重整期间开展债权人申报债权、资产评估与审计等工作,同时与广大债权人等利益相关方展开沟通,提前征询并收集各方对重整事项的反馈意见与认可情况,并结合公司实际状况尽快制定可行的重整草案,为后续重整工作的顺利推进奠定基础,提升重整实施的可操作性与可行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若海口中院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进入重整程序,法院将依法指定管理人,管理人或公司依法在规定期限内制定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公司债权人根据经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获得清偿。如公司或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或重整计划草案不能获得法院裁定批准,或公司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法院将裁定终止公司的重整程序,并宣告公司破产。

公司将与法院、监管机构、政府有关部门、债权人等相关方进行积极沟通,主动配合法院各项工作。但公司是否进入预重整及重整程序尚具有不确定性。不论是否进入预重整或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继续积极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四、公司董事会对于被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的申请。重整程序不同于破产清算程序,重整程序旨在挽救债务人企业,力保其法人主体资格得以延续,并恢复其持续的盈利能力。在重整程序中,相关偿债措施多样,可操作性强,且有司法强制力作为实施保障。通过对其资产负债进行重新调整、经营管理进行重新安排,有效地化解企业面临的危机,实现企业重生与复兴的司法程序。

在法院审查重整及预重整申请期间,公司董事会将依法配合法院对公司的重整可行性进行研究和论证,同时确保生产经营稳定进行,

以避免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若法院决定对公司实施预重整,公司董事会将依法主动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工作,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若法院裁定公司进入重整,公司将在平等保护各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积极与各方共同论证解决债务问题和未来经营发展问题的方案,争取早日形成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及法院批准。公司将力争通过重整计划的执行,最大程度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高公司经营能力,推动公司早日回归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来6个月的持股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6个月内存在主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公司控股股东国广环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持公司股份存在质押、司法冻结情形,若控股股东所质押、被冻结的股份未能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后续被司法处置,不排除会发生被动减持的情形。

六、风险提示

(一)公司是否进入预重整及重整程序尚存不确定性

虽然目前申请人向法院提交了预重整及重整申请,但该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预重整及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预重整或重整是否成功也存在不确定性。即使法院决定受理预重整申请,也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如公司进入预重整程序,法院将依法审查是否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

(二)公司股票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相关规定,若海口中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1.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裁定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即使海口中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

申请,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公司股价曾于2024年5月29日至6月6日连续七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1元,而且目前公司股价仍处于低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相关规定,暂无法排除公司股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鉴于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其对公司股价的影响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披露。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一)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书;

(二)重整及预重整申请书。

特此公告。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二四年十月二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