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华闻: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海南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海南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人员 于2026 年8 月21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以下 简称“海南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新蓥石汽车有限公司、汪方怀、张小勇、金日采取出具警示函措 施的决定》(〔2026〕33 号)(以下简称《警示函》),现将具体情况公 告如下:
一、《警示函》主要内容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新蓥石汽车有限公司、 汪方怀、张小勇、金日:
经查,你们存在下列违规行为:
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2020 年11 月,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闻 集团)与林某某签署《关于江苏随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之战略合作框 架协议》,向林某某支付股权转让款中4700 万元最终由华闻集团关联 方北京新蓥石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蓥石汽车)使用,构成关联方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5 年12 月5 日才予以归还。
二、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
2021 年8 月,华闻集团子公司海南华闻民享投资有限公司通过国
民信托启航15 号信托计划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平台上以 69.9636 元/张的价格(约7 折)购买了15 国广债(118430.SZ),面 值100 元/张,购买数量42.90 万张,总金额3,001.44 万元。经核查, 15 国广债发行人为国广环球传媒控股有限公司,为华闻集团原控股股 东,华闻集团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直至2026 年7 月30 日才补充 披露。
华闻集团及相关责任人员在事项一中未尽到合理关注义务,在事 项二中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时任董事长兼总 裁汪方怀、时任副总裁张小勇、时任董事会秘书金日未勤勉尽责,违 反《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18〕29 号)第三条、第四 条、第二十一条、第五十三条规定,违反《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 会公告〔2025〕18 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 第五十三条规定;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三条、第四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违反《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 号)第三条、第四条、第四十二条规 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 号)第五十 三条规定,我局决定对华闻集团、汪方怀、张小勇、金日采取出具警 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蓥石汽车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第三条的有关规 定。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第二十三条规定,《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 号)第五十三条规定,我局 决定对蓥石汽车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计入资本市场诚 信档案数据库。
华闻集团、蓥石汽车及相关责任人员应充分吸取教训,加强相关 法律法规学习,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杜绝此类违规 行为再次发生,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 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 面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 日 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 定书之日起6 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 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指出的问题,针对上述事 项,公司已就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进行自查并完成整改,具体情况 详见公司于2025 年12 月9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自 查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整改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公 司已就相关关联交易进行追认,且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华闻民享投资 有限公司已将15 国广债对外转让,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 年 12 月27 日、2026 年7 月31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全 资子公司转让华闻京数(上海)技术有限公司55%股权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5-052)、 《关于追认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51)。
公司及相关人员将认真总结,吸取教训,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 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和理解,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坚决 防范资金占用问题,从严强化信息披露管理,切实杜绝上述问题的再 次发生。
本次收到《警示函》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