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洛华:关于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15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向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225号)核准,公司于2015年8月17日向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468,085股,发行价格为9.4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29,999,999.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0,95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9,049,999.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和信验字(2015)第000064号《验资报告》。
2、2016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横店集团东磁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948号)核准,公司于2016年6月8日向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钜洲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硅谷惠银(厦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2,355,287股,发行价格为5.0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13,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8,189,2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4,810,8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和信验字(2016)第00005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中国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1、2015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2015年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全部对全资子公司浙江联宜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宜电机”)增资,投资于联宜电机主营业务相关的MIOT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微特电机产业化建设项目,并在联宜电机设立单独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宜电机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帐户中。《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2016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管理情况
2016年非公开发行的募集配套资金将分别用于投资全资子公司联宜电机的新能源汽车驱动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消防机器人及消防训练模拟产业化项目;全资子公司浙江英洛华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洛华磁业”)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机用高性能磁体研发与产业化项目;偿还有息负债及补充流动资金。公司、联宜电机及英洛华磁业已分别设立单独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西南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西南证券、联宜电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东阳支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西南证券、联宜电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西南证券、英洛华磁业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2023年9月5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终止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同意终止实施“年产85万台高效节能自动门电机技改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9日、9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终止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上述募投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86,566,281.87元(最终结算金额)转入公司基本账户,并已完成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的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年份 | 专 户 银 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状态 |
2015年 | 中国银行东阳支行 | 384469436350 | 本次销户 |
中国光大银行太原分行营业部 | 75250188000671051 | 已销户 | |
2016年 | 中国民生银行太原迎泽支行 | 697387699 | 已销户 |
中国建设银行东阳横店支行 | 33050167634200000124 | 本次销户 | |
交通银行金华东阳支行 | 732003922018010062950 | 已销户 | |
中国银行东阳横店支行 | 361070960488 | 已销户 |
四、备查文件
1、银行销户证明。
特此公告。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