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凯撒: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凯撒世嘉旅游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http://ddx.gubit.cn  2023-11-04  *ST凯撒(000796)公司公告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ST凯撒股票代码:000796

信息披露义务人:凯撒世嘉旅游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王府井大街138号新东安办公楼2座七层753号写字间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王府井大街138号新东安办公楼2座七层753号写字间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新余玖兴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注册地址:江西省新余市仙女湖区仰天岗太阳城通讯地址:江西省新余市仙女湖区仰天岗太阳城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新余柏鸣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注册地址:江西省新余市仙女湖区仰天岗太阳城通讯地址:江西省新余市仙女湖区仰天岗太阳城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马逸雯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王府井大街138号新东安办公楼2座七层753号写字间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执行法院裁定)

签署日期:2023年11月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3

目录 ...... 4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介绍 ......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9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10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凯撒旅业股份的情况 ...... 12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4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5

第一节 释义本报告书,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本报告书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凯撒旅业、 *ST凯撒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凯撒世嘉旅游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新余玖兴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控股股东、凯撒世嘉凯撒世嘉旅游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凯撒世嘉及一致行动人凯撒世嘉、新余玖兴、新余柏鸣、新余弘奇、新余元冠、马逸雯
新余玖兴新余玖兴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新余柏鸣新余柏鸣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金谷信托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结算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准则15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收购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凯撒世嘉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凯撒世嘉旅游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王府井大街138号新东安办公楼2座七层753号写字间
法定代表人付玲
注册资本13084.175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9770367XB
经营范围旅游管理投资咨询;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演出除外);营销策划;承办展览展示;经济信息咨询(中介除外);技术服务;计算机网络系统集成;开发、销售计算机软件。(“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09-11-24 至 无固定期限
主要股东情况凯撒世嘉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80%股份,陈小兵先生持有12.6917%股份,社会公众持有7.3083%股份。

2、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姓名职务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地区的居留权
付玲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中国中国
任军经理、董事中国中国
金涛董事中国中国
熊涛董事中国中国
陈杰董事中国中国
李斯雯监事中国中国
姚路监事中国中国
田宁监事中国中国

(二)新余玖兴

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新余玖兴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江西省新余市仙女湖区仰天岗太阳城
执行事务合伙人凯撒世嘉旅游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陈小兵)
注册资本7095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5033225395512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14-12-16 至 无固定期限
主要股东情况凯撒世嘉持有2.7273%份额;陈小兵先生持有35.4545%份额;其他24名自然人持有61.8182%份额。

(三)新余柏鸣

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新余柏鸣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江西省新余市仙女湖区仰天岗太阳城
执行事务合伙人瑞福世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陈小兵)
注册资本4128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503322514282K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14-12-16 至 无固定期限
主要股东情况瑞福世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24.2188%份额;其他39名自然人持有75.7812%份额。

(四)马逸雯,女,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为:1101051969*******,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永久居留权。曾任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凯撒世嘉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截至本报告签署日,新余玖兴、新余柏鸣为有限合伙企业,无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凯撒世嘉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在其他境内、境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关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新余玖兴、新余柏鸣为同一控制下的主体,同受实际控制人陈小兵先生控制,马逸雯与陈小兵为夫妻关系,因此,信息披露义务人与新余玖兴、新余柏鸣、马逸雯为一致行动人。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海南省三亚市城郊法院依法裁定将凯撒世嘉持有公司的93,000,000股股票,占比公司总股本的11.58%,执行抵偿给金谷信托,导致凯撒世嘉股份减少。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在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凯撒世嘉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存在质押、冻结及司法再冻结情形,未来不排除债权人通过司法拍卖处置导致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减少。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2023年10月27日,海南省三亚市城郊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琼0271执7184号之二】,裁定将凯撒世嘉持有公司的93,000,000股股票执行抵偿给金谷信托。

二、裁定具体内容

三亚城郊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琼0271执7184号之二】裁定:被执行人凯撒世嘉持有的已质押给金谷信托的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93,000,000股股票归申请执行人金谷信托所有,抵偿被执行人凯撒世嘉对申请执行人金谷信托所负债务人民币378,510,000元。前述股票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申请执行人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时起转移。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在凯撒旅业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凯撒世嘉持有上市公司166,594,588股,其中136,223,965股被质押,159,414,088股被冻结,217,270,536股被轮候冻结,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于2022年5月23日对外披露了《详式权益变动书》,因信息披露义务人被动减持股份达到5%,披露权益变动报告。截至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凯撒世嘉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88,851,48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3.52%。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后,控股股东凯撒世嘉及其他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票77,488,8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65%;金谷信托持有公司股票9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58%。海航旅游持有公司股票175,295,6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83%。截至目前凯撒世嘉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表决权仍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当前凯撒世嘉提名并当选的非独立董事占公司非独立董事成员过半数以上,且公司日常经营主要由凯撒世嘉提名或推荐的董事、高管负责。第一大股东海航旅游已

于2023年6月16日出具回复函:“为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海航旅游作为凯撒旅业第一大股东,将不主动谋求对凯撒旅业的控制权,维持凯撒旅业控制权的稳定”。同时,金谷信托已于2023年10月出具《承诺函》:“本公司与上市公司其他主要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与上市公司经营管理决策相关的协议或口头约定,不存在管理层控制、多个股东或管理层与股东共同控制的情形,不会对凯撒世嘉旅游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陈小兵先生在上市公司经营发展中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地位提出任何形式的异议,不存在寻求公司控制权的意向或进一步安排。”鉴于此,公司治理结构和生产经营在现阶段仍保持稳定未发生变化,控股股东仍为凯撒世嘉,实际控制人仍为陈小兵先生。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凯撒旅业股份的情况凯撒世嘉及一致行动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6个月内被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9,503,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18%,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减持方式减持时间减持股数(股)减持均价(元/股)占总股本 比例(%)
凯撒世嘉集中竞价2023年3月17日752,2005.150.09%
2023年3月18日653,4005.150.08%
2023年4月11日572,1005.400.07%
2023年4月12日504,5005.120.06%
2023年4月13日447,7005.140.06%
2023年4月14日399,4005.210.05%
2023年5月11日358,1003.710.04%
2023年5月12日322,5003.770.04%
2023年5月16日291,5003.360.04%
2023年5月17日264,5003.200.03%
2023年5月18日240,8003.280.03%
2023年5月19日219,8003.360.03%
2023年5月22日201,2003.430.03%
2023年5月23日184,7003.740.02%
2023年5月24日169,8003.760.02%
2023年5月25日156,5003.580.02%
2023年5月26日144,6003.450.02%
2023年5月29日133,7003.390.02%
2023年5月30日123,9003.400.02%
2023年5月31日115,0003.310.01%
2023年6月1日106,8003.350.01%
2023年6月2日99,4003.360.01%
2023年6月5日92,6003.420.01%
2023年6月6日86,4003.540.01%
2023年6月7日80,7003.420.01%
2023年6月8日75,4003.600.01%
2023年6月9日70,5003.580.01%
2023年6月12日66,0003.460.01%
2023年6月13日61,9003.340.01%
2023年6月14日100,2003.370.01%
2023年6月15日130,0003.390.02%
2023年6月16日121,2003.370.02%
2023年6月19日113,1003.330.01%
2023年6月20日105,7003.330.01%
2023年6月21日98,9003.220.01%
2023年6月26日92,7003.360.01%
2023年6月27日87,0003.530.01%
2023年6月28日81,7003.710.01%
2023年7月20日174,7004.500.02%
2023年7月21日162,6004.390.02%
2023年7月24日151,6004.300.02%
2023年7月25日141,7004.300.02%
2023年7月26日132,6004.290.02%
2023年7月27日124,3004.130.02%
2023年7月28日116,7004.130.01%
2023年7月31日109,7004.340.01%
2023年8月1日103,3004.310.01%
2023年8月2日97,4004.400.01%
2023年8月3日55,9004.350.01%
新余柏鸣集中竞价2023年6月28日103,9003.710.01%
2023年7月20日102,5004.500.01%
合计9,503,000-1.1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或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凯撒世嘉旅游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

付玲

2023年11月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声明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新余玖兴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陈小兵

2023年11月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声明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新余柏鸣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陈小兵

2023年11月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声明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马逸雯

2023年11月2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将备查文件的原件或有法律效力的复印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上市公司。备查文件包括: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海南省三亚市
股票简称*ST凯撒股票代码000796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凯撒世嘉旅游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新余玖兴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新余柏鸣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马逸雯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北京市东城区王府井大街138号新东安办公楼2座七层753号写字间、江西省新余市仙女湖区仰天岗太阳城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为一致行动人关系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持股数量:170,488,888 持股比例: 21.23% 其中,凯撒世嘉旅游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66,594,588股股份(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20.75%)、新余玖兴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1,640,000股股份(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0.20%)、新余柏鸣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2,016,900股股份(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0.25%)、马逸雯女士持有237,400股股份,(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0.03%)。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变动数量:93,000,000 变动比例: 11.58% 本次权益变动后,凯撒世嘉旅游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持有74,965,088股股份(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9.34%)、新余玖兴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1,640,000股股份(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0.20%)、新余柏鸣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2,016,900股股份(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0.25%)、马逸雯女士持有237,400股股份,(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0.03%)。
在上市公司 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变动 的时间及方 式时间:法院裁定股份过户后 方式:执行法院裁定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 否 □ 不排除未来12个月内在合法合规且不违背相关规则和承诺的前提下,选择合适的时机减持或增持上市公司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凯撒世嘉及一致行动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6个月内被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9,503,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18%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 否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本次权益变动协议转让需中证登股份过户后实施。
是否已得到批准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此页无正文,为《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凯撒世嘉旅游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付玲2023年11月2日

(此页无正文,为《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新余玖兴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陈小兵

2023年11月2日

(此页无正文,为《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新余柏鸣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陈小兵

2023年11月2日

(此页无正文,为《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马逸雯

2023年11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