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凯撒:关于资金占用解决进展的公告

查股网  2023-11-18  *ST凯撒(000796)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0796 证券简称:*ST凯撒 公告编号:2023-111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金占用解决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因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撒旅业”)2022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90,485.59万元,且2022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公司股票已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2023年度出现触发《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规定“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虽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9.3.7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深交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因不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9.3.7条的规定,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深交所审核同意。”的任一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2、三亚中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公司股票交易已于2023年11月1日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状况及经营情况,推动公司回归可持续发展轨道;但在重整事项推进过程中,仍存在重整计划表决未能通过,重整计划表决通过但未获得法院批准,以及重整计划获得法院批准后无法执行的可能,导致公司重整失败并

被法院宣告破产的风险。如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4.17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资金占用事项的解决进展情况

根据公司发布的《关于自查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以及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众环专字[2023]1700040),截至2022年12月31日,控股股东凯撒世嘉旅游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撒世嘉”)及其关联方与公司存在78,104.42万元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2023年5月16日,公司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解决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凯撒世嘉对公司及子公司财务资助余额合计1,624.13万元。控股股东以该1,624.13万元对上市公司的财务资助债权抵偿等额资金占用。前述金额抵偿完成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尚未归还金额为76,480.29万元。

凯撒旅业于2023年11月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11月17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资金占用解决方案的议案》,会议同意以控股股东凯撒世嘉财务资助冲抵1,624.13万元,控股股东凯撒世嘉代为清偿债务37,851.00万元,投资人提供现金代为解决剩余尚未归还部分的方案解决凯撒世嘉及其关联方对公司的资金占用问题。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日披露的《关于资金占用解决方案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3)。实施控股股东凯撒世嘉财务资助冲抵1,624.13万元及控股股东凯撒世嘉代为清偿债务37,851.00万元后,控股股东及

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尚未归还金额为38,629.29万元。根据公司及管理人与财务投资人已签署的《预重整投资协议》及公司于2023年11月4日披露的《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六家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剩余尚未归还的非经营性占用部分将由财务投资人提供现金代为解决。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凯撒旅业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尚未召开,会议能否审议通过《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六家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此事项并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风险提示

(一)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90,485.59 万元,且2022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公司股票已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2023年度出现触发《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规定“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虽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9.3.7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深交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因不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9.3.7条的规定,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深交所审核同意。”的任一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二)三亚中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公司股票交易已于2023年11月1日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状况及经营情况,推动公司回归可持续发展轨道;但在重整事项推进过程中,仍存在重整计划表决未能通过,重整计划表决通过但未获得法院批准,以及重整计划获得法院批准后无法执行的可能,导致公司重整失败

并被法院宣告破产的风险。如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4.17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